李洪志一向藐视常人,藐视常人的法律,甚至说过常人的法律是鸟笼子,是机械地制约人,贬低人间的法律是最低一层法律,而只有他的"法轮大法"是至高无上的。可是,这位"神仙"却因为交通违章于2006年和2008年两次在美国吃了罚单,乖乖地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这也是"神仙"无法抹去的常人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