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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涉事保险公司之一的核赔人员。这个案子一个多月前就到我手里了。想说几点:
结论是:查骗保很容易!请不要做害人害己的事情!
就评论中所说的几点:
第一,案件中伪造被保人签名,这个确实是业务员的过失。我司应该会对业务员和机构管理层进行处分。按本案的影响力,保监会也很可能对几家保险公司进行处分。
第二,"保险公司为何不严格核保,是否间接造成了被保人死亡"
首先,单张保单保额都不超过千万,投保人的财产情况与保额相匹配。并且,就这几家保险公司的体量而言,起码千万以上的保额才会引起重视。客户信息不是一网联通的,我们没必要也没有能力去仔细核查这样几百万的保单。
保险公司比你更想提前查到全行业投保记录。因为在所有的逆选择风险中,只有杀人骗保是明显的,其他例如疾病身故之类的就难说得多了。
第三,保险公司赚的钱,与我一个苦逼两核人员有什么关系呢。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