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弟子"弘法"迈不过人心这道坎

  为了"精进"、"圆满",早日踏上"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极乐世界",过上"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 "天国"生活,利欲熏心、被李洪志活摘了大脑的法轮功弟子们尤如一个个行尸走肉,不择手段、毫无底线四处"讲真相"、"劝三退",从拨打骚扰电话到散发"真相币"、从乱涂张贴传单(标语)到夹塞光盘(小册子)、从攻击卫星到插播防汛广播、从纠缠出境游客到抹黑中国政府,法轮功的宣传无所不用其极,且手法越来越出格、行为越来越怪异,用尽了各种鸡鸣狗盗之术,早已引起世人的厌烦厌恶。在常人眼中,法轮功已成为"影响市容的'牛皮癣'制造者"、"传播邪教瘟疫的'臭虫'"、"谎言邪说的'发源地'"。由于深受其扰,怒不可遏的"常人"对"大法弟子的慈悲救度"不但不领情,反而纷纷说不,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力。从《凯风网》的报道看,这次宁夏、山东、重庆等地的法轮功人员"弘法"只所以截了跟头,就是因为群众的举报。公道自在人心,打着"真善忍"旗号的法轮功早已不得人心,其歪理邪说也已没有了市场,如无头苍蝇般嗡嗡乱窜的法轮功沦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也就不足为奇了。"
"  近日,《凯风网》接连披露:宁夏永宁、山东兰陵、重庆长寿、江西武宁等地数十名法轮功人员因制作散发法轮功邪教宣传品被判刑。消息一出,想必又给了李洪志及法轮功当头一棒,让正处在多事之秋的"宇宙主佛"苦不堪言、颜面扫尽。

  在此之前,身陷"海南车祸门"的李洪志为稳定轮心,摆脱困境,破天慌在"明慧网"上接连发出《提醒》、《关于副元神一文引起的波动》两文,一则正告弟子:"大法弟子保证每天的修炼是必需的,讲真相、救人是大法弟子的使命",声嘶力竭煽动弟子"走出来";一则以"有师在、有法在、乱不了"的亲口承诺,为弟子"弘法"打气鼓劲、撑腰壮胆。可事与愿违,"主佛"的"动员令"刚一发出,弟子"弘法"就遭遇滑铁卢,给了李洪志及法轮功一记响亮的耳光。"洪传世界的法轮大法"为何不得人心,"全人类我都能管"的"宇宙最高佛"对弟子身陷囹圄为何无能为力,"历史上建立了丰功伟德的大法弟子""救助众生"为何处处碰壁?想必其中定有缘由。"
"  世界上的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政治制度和社会形态;基督教传入中国也仅有1300多年的历史,而中国却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有自己的民族文化、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如果"独一真神"是唯一的、全能的神,为什么他的第一步和第二步做工忘记了中国呢?而第三步却又"光顾"中国反倒忘了别的国家呢?

  其四,"假基督"、"假神"也不是唯一的。当下,在我们中国和世界上的一些国家,打着"基督再临"、"耶稣道成肉身"旗号的邪教组织有很多,目前我国认定的22种邪教组织中,打着基督教旗号的就有18种,如"被立王"头目吴扬明自称是"唯一真神"、"耶稣化身";"呼喊派"头目李常受妄称"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灵灵教"教主华雪和自称为"耶稣第二";"门徒会"创立者三赎吹嘘自己是"二次道成肉身"的基督……这些邪教教主都是打着基督教的旗号,称自己是"耶稣再来"、"二次道成肉身"。所以,全能神"女基督"、"二次道成肉身"的说法在这些邪教中也不是唯一的、独有的,而是邪教"教主"们惯用的伎俩与手段,其目的是吸引浅陋无知的信徒来入教。"
"  全能神"教义"把所谓的"女基督"说成是创造天地万物的"独一真神",他们认为只有他们所信的"神"才是"唯一真神",是"全宇之神",而这位所谓的"真神"在国度时代又"道成肉身"来中国作工。他们认为只有他们的神具有"万能性"的,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无所不能。在这种歪理邪说的蛊惑下,信徒们变得自傲、狂妄、固执、偏激,蔑视法律,背离家庭,危害社会。那么,如何去揭穿他们"独一真神"的谎言呢?

  其一,他们所谓的"创造天地万物的独一真神"是从《圣经》中剽窃而来的,但他们完全歪曲了《圣经》的涵义。《圣经》是一部犹太人的历史,《圣经·创世纪》是犹太人的创世神话。用神话记录民族历史,这是符合历史、符合古人的心理特点的。而全能神则曲解《圣经》的含义,将"独一真神"的"桂冠"戴在了"女基督"的头上。

  其二,在古代,世界上不同的民族都有自己所崇拜的神灵,都有自己的创世神话。比如,中国的创世神话有"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女娲炼石补天"等,中国人所崇拜的神灵也有很多,从原始社会的"万物有灵论"、"图腾崇拜",再到后来的人格化的神,比如古时中国的老百姓拜关公为门神,拜赵公明为财神等;英国亚述学者史密斯发现的记载有"太阳史诗"、"吉加美士史诗"的楔形文碑碣,美国亚述学者希耳普雷希特发现的苏美尔文泥碑,以及英国考古学家伍利在古城乌尔所发现的大量泥版文物和器物等,这些文献中最有价值的两篇史诗《巴比伦史诗》(亦称《创世史诗》或〈七表诗〉)与〈吉加美士史诗〉,记载了苏美尔人的创世神话;古希腊神话中也有十二主神,有天神宙斯、海神波赛东、太阳神阿波罗、智慧女神雅典娜等。以宗教而言,基督教有"上帝"耶和华、伊斯兰教有"真主安拉"、佛教把释迦牟尼当成佛祖,而道教则信奉太上老君等。任何一个神在本民族或本部落看来是"独一的"、"唯一的",而放在世界民族神话体系中,又不是唯一的。而全能神企图假以"独一真神"来拉大旗、扯虎皮,目的是想用"独一真神"的精神枷锁紧紧地钳制住弟子们的心。

  其三,按照他们的说法,这个"神"是一个万能之神、是全宇之神、唯一之神,它就是上帝,"转生"在中国。但从历史来看,转生成"女基督"的这个"神"与中国似乎并没有什么关系。让我们回溯一下历史,进行比较:公元前2690年,中国处在黄帝时代,而在公元前3972年,亚当被造;公元前2333年,中国处在唐尧时代,而公元前2316年,是《圣经》中的"洪水审判"时期;公元前2233年,是中国的虞瞬时代,公元前2315年是挪亚方舟出现;公元前2183年是夏禹时期,而公元前1996年是亚伯兰出生;公元前1700—1100年是我国的商朝,而公元前1571—1541年是《圣经》中的摩西时代;公元25年是我国的东汉时期,而公元前4年到公元30年,是耶稣生活的时期;公元618年我国处于唐朝,而公元635年,基督教传入中国;公元1902—1972年,是"地方教会"创立者倪柝生的生平年月;1905—1997年,是"地方召会"、"水流职事站"及"呼喊派"头子李常受的生平年月;而全能神创立者赵维山则出生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后。"
"  三、法轮功中的所谓"善"和"善行"

  (1)法轮功的"善"

  法轮功宣扬的所谓"善",是以"神道"为基础的,它以信徒对所谓"神"和教主(世俗形态的"神",或神在世俗中的代理人)虔诚的信仰为前提,不信即不善,其根本目的在于服务邪教教义。

  法轮功宣扬的所谓"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调整"神"与人的关系。它要求信徒对"神"或教主承担特殊的、超出一般社会伦理范畴的义务,即绝对地服从"神"或教主,尽一切力量为"神"或教主服务,满足"神"或教主的一切要求,必要时甚至能够献身牺牲,便是最大的"善"。

  第二,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它要求信徒必须遵守"神"或教主的各种诫令和训条。如加入组织、参加组织的活动、按组织的要求和教规进行谋生、养身祛病、人际交往等世俗活动。信徒正常的人际交往被摧毁,取而代之的是对法轮功本身病态的执着和传销式的"传教"。

  第三,调整信徒自身关系。它要求信徒按"神"或教主的要求进行"自律"和"修行"。因此,在这里"善"意味着信徒要自觉诵读经文、修炼功法、反省过失、争"上层次",必要时可以自焚、剖腹,无所不用其极。

  (2)法轮功的"善行"

  附加条件的"善行"。法轮功的荒诞教义为善设立了前提条件——入教练功、服从教主。把"人道"与"神道"对立起来,使得"人道"成了"神道"的附庸。这种"神道"决定"人道"的善会导致"反人道"的伪善是逻辑的必然。于是各种天灾人祸都被看作是神意的体现,天灾人祸中的受害者则成了"业障"因果报应的牺牲品,倒是杀人放火、作恶多端,成了正义使者、终极"护法",不禁让人疑惑,法轮大法的哲学世界里究竟是怎样的荒芜和恐怖?

  违反人伦的"善行"。李洪志的母亲芦淑珍在接连生下李洪志兄妹四人之后,李父与李母离异,李母含辛茹苦将李洪志兄妹养大。对此,李洪志不仅不知道感恩,反而在"传法"之初就对弟子讲,"我妈是我的魔",并时时对李母反目而视,处处颐指气使。法轮大法的哲学世界里,没有人伦道德,却空谈"善"岂不可笑?

  违背科学的"善行"。聊城法轮功学员陈某,上大学时眼睛近视,其痴迷于练功治病。学校、家庭多次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均无济于事,陈某说:"李大师的话句句是真理,现在我已经练到中级水平,再过一段时间,就能练到'法轮大法'的最高境界,为了'法轮大法',我宁愿什么也不要……"陈某精神状态一天不如一天,最终成为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

  泯灭人性的"善行"。《转法轮》说"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分,处处离不了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可是在"1-23"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之后,李大师又要与这些"断情求道"的弟子划清界限,真是让修炼者难以琢磨大师"高深莫测"的独特哲学。

  从"天安门自焚",到攻击鑫诺卫星、有线电视插播,再到干扰北京奥运圣火传递等等。法轮大法一步一步从伪善走向违法。半道出家的"主佛"李洪志忙着敛财骗色、打理豪宅,当然没有时间研习中西方经典哲学。善字不错,便拿来印在书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没有放在心上!在法轮功的邪恶世界里,尊敬、孝顺、慈爱、忠诚、宽厚等等一切美德都要为李洪志的个人私欲让路,李洪志终究不是神,人类对于财富、性、权力的原始冲动依然在反复折磨着他的下丘脑,于是,李洪志资产丰盈的瘠人肥己成了"善",李洪志"金屋藏娇"的淫心匿行成了"善",李洪志妖言惑众的狼子野心成了"善",甚至他唆使信徒自焚、纵容信徒杀妻灭子的泯灭人性也都成了"善"。不难看出,李洪志只言片语地盗用正统宗教的教义并加以扭曲,接着把自己PS成神,把法轮功的所谓"神道"与"人道"对立起来,丧尽天良却称之曰"善",可笑又可恨。历史是公正的,法轮功以"善"为名,行恶之实的滔天罪行,终究不会逃过历史的公正责罚。"
"  二、西方经典哲学对"善"认知的演进

  古希腊哲学中,以普罗泰戈拉为代表的智者派率先拉起人本主义大旗,认为人的需要和感觉是解释善恶的重要维度。苏格拉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善的知识论,他相信人类有共同的善和美德。苏格拉底探索人性的道德原则,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哲学命题。善是知识,恶就是无知,人做恶是因为错误地认为自己的行为会带来幸福。亚里士多德对善的认知则更具有层次,他把真理和至善看作是哲学理论知识层面上的概念,而把美德这样具体的善看作是实践层面上的概念。古希腊先贤对善的本质内涵的研究虽然较为理性抽象,却体现出了人类对善的无限向往和不懈追求。"
"  一、中国经典哲学中"善"的主要内涵

  善,是中国经典哲学的重要思想之一,《论语》中多达20余处谈到善,儒家哲学中的善包含尊敬、慈孝、和顺、正派、谦恭、宽厚、礼让、忠诚、爱民等内涵。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哲学崇尚自然的无为、无限与完满,道家哲学中的善也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其反对改变人本性,而主张大善的"至德之世",认为在"至德之世"中,人是纯真朴素的,是一种回归自然的合道者,其行为不会为利益所牵累,人人如此,社会自然整体和谐一致。墨家崇尚功利主义,从天下大利的角度,阐释了墨家哲学中善的内涵:兼爱、节用、尚贤、非攻等思想,体现了墨家所代表的农民阶级对于善的追求。不难看出,中国经典哲学中,"善"的内涵极为丰富,这些内涵绝大多数在今天仍然是值得推崇提倡的主流价值取向。"
"  "善"是一个会意字,取羊字形意,表示像羊一样温和,意指:神态安详,言语亲和。哲学意义上的善,广义地说是指一切客体(包括事物和人)的存在和属性对于主体需要的积极的、有益的意义。

  纵观人类历史上的各个邪教,无一不是教人作恶以达到教主个人"骗财欺民,涉政乱国"的目的。但是,正如丑陋的女子格外青睐化妆品一样,邪教的迷惑性又常常来自其披着所谓"善"的外衣,不论是南北朝的"弥勒教"、清末民初的"一贯道",还是美国的"人民圣殿"、日本的"奥姆真理"等等,无一例外。中学文化的李洪志未必对邪教界各位前辈有过研究,却也像模像样地给祸国殃民的法轮功披上了"善"的外衣,可是,法轮功的"善"是经不起推敲的,正如它的"前辈们"一样,其伪善的外衣终究会被无情剥去,只留下累累罪行被历史唾弃。"
"  苦涩自己的谎言

  有法轮弟子曾开玩笑说:"师父最怕看到什么东西?""对!最怕看到月亮。"每逢看到圆圆的月亮高挂天际的时候,有多少法轮弟子在梦想何时能"圆满"呢?

  在数不胜数的无数谎言中,"圆满 "说是让李洪志最为揪心头痛的事。也许今年中秋节,面对圆圆的明月,李洪志会不会还重复那无数遍的谎言:"当然啦,大法弟子嘛,去世那都是圆满,肯定的,因为一个常人你们讲真相中都能把他救了甚至能够归位,何况一个大法修炼人呢?而且是旧势力造成非正常离世的,当然得圆满。"(《二零一三年美国纽约法会讲法》) "圆满"之路之长且漫漫无期,从当初的"两年圆满"到"二十年圆满" ,从"个人圆满"到"众生圆满",……。现在倒好, 2015年5月14日,李洪志在纽约讲法时,在新修"论语"中,直接把"圆满"删除了。至此,对于一直还抱有幻想的法轮功弟子来说,是不是该彻底警醒了呢?"李世主"都不讲"圆满"了,还能奢望给法轮弟子带来"圆满"吗?"
"  哀悼自己的弟子

  "消业祛病"、"练功健身"是李洪志卖狗皮膏药的一个幌子和陷阱。李大师信口开河说"真正修炼的人是不会得病的,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师父可以给你消业"、"练功能消业"(《转法轮》)。在这一谬论的误导下,数以千计的法轮弟子因为相信"练功能消业"的法理,拒医拒药而过早地死亡。据统计,在死去的法轮功骨干中,因导至疾病自然漫延、加重、直至死亡的达80%以上。

  澳门法轮功头目林逸明因患结肠癌,于2015年8月2日病亡。据悉,林逸明是李洪志的亲信和金主,其家族平均每年都要向法轮功捐出上百万元之巨,李洪志视其为各地法轮功负责人中的模范人物。这是继李大勇、封莉莉、李国栋、李继光、刘继航、吴凯仑、吴智敏、朱根妹、柳济南、金正浩、江庆贵、谢春宜、佐藤美津子、马克·曼斯、兰多·艾芙娜……等等又一法轮功骨干弟子过早离开了人世了。这名单会一个接着一个……一长串一长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