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好刑法三百条

 自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尤其是其中修正案第三十三条对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增加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加大了对邪教犯罪的处罚力度,对于打击涉邪犯罪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在重视运用"刑法"三百条时,注重处理好刑法总则与分则、新法与旧法的关系,不要仅仅拘泥于"刑法"三百条,使刑法在处理邪教组织犯罪问题上达到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下面就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作以论述。 

  一、处理好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 

  刑法体系由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组成。总的说总则和分则的关系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通与特殊的关系。总则统率分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分则不得与总则相抵触。刑法总则是刑法分则扩张事由,为分则提供一些普遍性的规定。 

  (一)刑法总则统领刑法分则 

  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等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具体体现为以下特点:

  一是概括性。形形色色的具体犯罪虽然各具特殊性,但特殊性中蕴含着共性。如果仅就具体犯罪而论以具体犯罪,就难以从宏观上把握具体犯罪的实质。刑法总则对具体犯罪问题进行科学的抽象和概括,提炼出有关的原则、规则和共性知识,从而使我们对具体犯罪问题获得更高层面的认识。《刑法》第二章规定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刑事责任,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及共同犯罪等。《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从上述法条表述中我们找到了邪教问题被确定为犯罪的条件,其一,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已经把推翻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列入到其所谓的"经典著作"中。全能神把共产党称为"大红龙",其终极目的就是推翻现行政府,以建立"神的国度"。其二,破坏社会秩序。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练习者非法聚集中南海事件。2012年底,全能神声称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信全能神教才能够躲过末日,全能神的教徒和警方对峙等事件。这些邪教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公然挑战法律权威,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其三,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201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全能神案。为宣扬邪教、发展成员,张帆等人在招远一家麦当劳快餐厅内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吴某某拒绝后,张某等人对被害人吴某某诅咒、殴打,致其当场死亡,最终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极刑。这种结果是大家不愿看到的,邪教不仅是伤害了个人,伤害了家庭,更伤害了社会,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二是指导性。刑法总则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抽象、概括于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的理论,因而,也就具有了指导对各种具体犯罪问题研究的作用。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在打击邪教犯罪方面,《刑法》总则中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性质与基本精神上、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的准则。《刑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分别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这些原则规范并约束刑法分则。 

  (二)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的具体体现 

  一是体现刑法总则精神。刑法总则阐述的是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有关的一般原理、原则。这些抽象的原理、原则只有通过刑法分则对具体的罪刑的论述,才能得以贯彻和体现,从而便于理解和把握。刑法第三百条(新修)具体规定了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从"组织和利用"的表述中可以看出此犯罪是符合故意犯罪构成。《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四条是关于故意犯罪构成的一般规定的体现,正是通过刑法分则才充分发挥出刑法总则指导定罪量刑的作用。 

  二是需要刑法总则原理。如前所述,刑法总则阐述的是抽象的原理、原则,往往给人以空洞的感觉;而刑法分则通过对具体犯罪问题的研究,使总则的原理、原则有了深刻的内涵与广博的外在表现。刑法第三百条中有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数罪并罚等规定都需要刑法总则的原理来规范。 

  二、处理好新法与旧法的关系         

  一切法律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关系状况制定的,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法律规范也需要不断地修改或更新。新法律取代旧法律,就出现了法的溯及力问题。在我国刑法中,"有利追溯"表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律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即国家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去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了某种当时是合法但是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当前的法律处罚他们。 

  针对邪教犯罪来说,刑法第三百条(新修)既规定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又增加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刑法第300条第2款),解决好新法与旧法的关系,不但对预防和惩治涉邪教犯罪极为有利,而且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民的人身财产免遭邪教的不法侵害。 

  一是罪名的新增有利于准确的量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其一,从故意犯罪的角度分析。对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怎样理解致人重伤、死亡,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如果是故意行为,就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三个法条相对比,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最高有死刑,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中的致人重伤、死亡显然是过失犯罪。 

  其二,从过失犯罪的角度分析。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从"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出对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同时,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针对第二百三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五条是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这个原则,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处罚,这种规定能够表明我国对邪教犯罪的"重典"之治。 

  二是量刑的细化有利于罪刑相适应。《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三百条的修改解决了自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对情节较轻的涉邪教犯罪一般都是采取治安处罚措施,很难起到震慑邪教犯罪的目的。首先,量刑层次分明。此次修改从三个方面规定了具体处罚的标准,一般的行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次,增加财产刑。邪教组织敛财骗钱的实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出现过,他们通过各种手段敛财,愚弄欺诈信徒、诱骗、强迫捐献。但怎样处置这些非法财物,以前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很多邪教组织聚敛的财物,供给个别人挥霍,即便判处刑罚,财产还在其手中,还可以用来成立和发展邪教组织。新修改刑法第三百条特别是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彻底切断邪教组织的经济来源。 

  三是重视注意规定的设置。刑法第三百条第三款: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一款是刑法中的注意规定。注意规定是在刑法已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司法人员忽略的规定。它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注意规定的设置,并不改变相关规定的内容,只是对相关规定内容的重申;即使不设置注意规定,也存在相应的法律适用根据(按相关规定处理)。一方面它旨在引起司法人员的注意,对上述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完全符合强奸、诈骗等犯罪构成,以强奸罪、诈骗罪等论处。另一方面,即使没有这一规定,对上述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也应当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可见,注意规定并没有对相关规定做出任何修正与补充。其二,注意规定只具有提示性,其表述的内容与相关规定的内容完全相同,因而不会导致将原本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也按相关规定论处。换言之,如果注意规定指出:"对A行为应当依甲犯罪论处",那么,只有当A行为完全符合甲罪的构成要件时,才能将A行为认定为甲罪。只要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符合构成要件时,才能以强奸罪、诈骗罪等论处;如果行为本身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规定,便不得认定为强奸罪、诈骗罪。所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三款是注意规定,它不会导致将原本不符合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要件的行为也认定为强奸罪、诈骗罪等。 

2015年李洪志“经文”剖析

众所周知,自1999年以来李洪志在美国逍遥度日的同时,通过发"经文"来指挥境内外弟子们搞各种反华、反共活动以欺世盗名的,并以此欺骗和控制弟子们在异想天开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李洪志也以此迎合西方主子的新欢。

  李洪志2015年所发"经文"的数量基本与2014年持平。其内容分别为1、"经文"类,2015年5月24日所写的《论语》和2015年12月27日写的《救人还叫人反感》;2、歪诗类,2015年8月1日写的《天国乐园》;3、讲法类,2015年5月14日的《二零壹五年纽约法令讲法》和2015年5月16日的《二零壹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回视李洪志2015年所发两篇"经文",一首歪诗、两篇"讲法",有什么新招式、新邪说、新骗术?笔者也只能耗费纸墨地将其剖析一下了。

  一、一篇《论语》和一首歪诗再显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之本性

  世人皆知,《四书》《五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一部《论语》可以治天下也基本成为大众语言。由此可见,《论语》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论语》:中国春秋战国时期一部语录体散文集,主要记载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它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孔子的思想,由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编纂而成。全书20篇,492章,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作。

  世人也知,李洪志是一个吹小号出身的文艺兵,连初中文凭都是通过函授拿到的,只能不在扫盲之列而已。然而,李洪志却对《论语》情有独钟。在其教义《转法轮》的开篇即为《论语》,1999年"4.25"以他随讲或随笔写的东西收集成《精进要旨》称作"论语",2015年5月24日又修改"论语",因此说,李洪志的"论语"非中国儒家文化之代表作《论语》也。

  李洪志的"论语"何也?李洪志的《转法轮》内容共9讲,60个小标题。为了掩饰自己文化浅薄和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李洪志在9讲60个小标题的前面偏偏3篇题目为"论语"的东西。以显示自己有文化、吹嘘其《转法轮》的内容具有什么样的科学性,或是超长之类的话语,其目的是为了欺世盗名。李洪志将1999年"4.25"以前的小书《精进要旨》妄称"论语"则不然,他是想以此神话自己,以便让弟子们对自己顶礼膜拜,其目的对弟子进行精神控制。

  李洪志的"论语"其内容及用意何在?就其内容来看,还是鼓吹法轮功如何大。第一,吹嘘"法轮功"之大。先说大法是创世主,其次是大智慧。其大言不惭的面目可见一斑。其二,吹嘘法轮大法的内涵和外延保罗万千、无所不在、难以形容。他称法轮大法"他是开天辟地,造化宇宙的根本,内涵洪微至极,在不同天体层次有不同的展观。"到底天体有多大,是哪些物质构成的,李洪志是不会知道的,可他却吹的神乎其神,以便招摇过市。他说:天体最微观到出现最微观粒子,层层粒子无量无计,从小到大,再到表层人类知道的原子、分子、星体、星系以至更大,不同大小的粒子组成不同大小的生命与不同大小遍及宇宙天体的世界。"李洪志所用的三个"不同大小"无非是吹大法之大,同时也让世人了解到宇宙之小。第三,吹嘘"真善忍"之存在。李洪志吹嘘"大法"之大,内涵及外延之广的目的,是想说明"真善忍"的存在,让弟子信以为真,以便永远进行精神控制。因此,李洪志吹嘘"大法还造就了时间、空间、众多的生命种类及万事万物,无所不包,无所遗漏。"李洪志如此大而无边的吹嘘其目的还是自己暴露:"这是大法真善忍特征在不同层次中的具体体现。"绕来绕去还是"真善忍",其用意还是借此控制弟子,让弟子吗认为永远也逃不出李洪志这位师父的手心。只有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下去。

  李洪志本次"论语"用意何在?其一,反人类。他将"真善忍"说成宇宙万物之特性,将法轮大法说成"开天辟地、造化宇宙的根本""天体、宇宙、生命、万事万物都是宇宙大法开创的",如果"生命背离他就是真正的败坏"。人类只有"符合他就是真正的好人"。将人类顺其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说的一无是处,只要违反了法轮功的邪说就是坏人,这是对人类能力的污蔑和背叛。李洪志的行为只能使其弟子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怪物。其二,反社会。他说"如果人类能够以道德为基础提升人的品行、观念,那样人类社会的文明才能长久。"不言而喻,社会若不按"法轮功"的"真善忍"去办,社会进步与文明就不能存在,人类社会就会毁灭。这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对社会进步的歪曲与反对。其三。反科学。科学是邪教的天敌,李洪志为了反科学,他将人类科学探索说成"为了技术竞赛",接口是改变生存条件,多数是以排神、放纵人类道德自我约束为基础的。"由此可见,李洪志反对科学探索、反对科学真理揭示邪教的罪恶行径。所以说,李洪志在其《转法轮》的开篇中打出"论语"的幌子招摇过市是味蕾掩饰自己,以法轮功具有超常科学来蒙骗弟子;将《精进要旨》自称为"论语"是为了对弟子进行精神控制。而2015年3月24日的"论语"则是对科学的污蔑和背叛。同时,也证明了李洪志言而无信、前后不一的人格所在。因为李洪志曾说过类似《转法轮》的每个人、每个符号、每个偏旁都是自己做=的化身,一个地方也不能改,可现在自己又大加删改,不是自己大自己的脸吗?

  《天国乐团》是李洪志2015年8月1日所做的一首歪诗,内容上只有四句28个字,但其诗中却释放出高调吹牛、夜郎自大、反人类、反社会的嗷叫声。头两句"法鼓法号显天威,去邪除恶唤回归",他们乐团的鼓号之声能显天威,这真是高调吹牛,"去邪除恶"更显其反人类的本质特征。后两句"来世救人惊天地,法正乾坤放光辉",宣扬末世论是一切邪教的特征,而"正乾坤"则是大言不惭。由此彰显了法轮功的反人类、反政府、反科学的政治本色。

  二、《纽约法会讲法》老调重弹以救度"神"来骗弟子

  近年来,李洪志在美国每年要搞两次"法会",尽管"法会"没有什么新的花样和高招,但李洪志将其作为惯例,老调重弹的方式来盗骗弟子,以满足教徒们异想天开的精神需求,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教主地位。

  2015年5月24日李洪志的《纽约法会讲法》,虽无新内容,但他仍以救人、救神之类的话语来混淆视听、欺骗弟子。李洪志的"讲法"一般都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李洪志云山雾罩地讲,第二部分是学员递条子提问题,由李洪志胡吹海嚎地回答,本次"讲法"也是如此。

第一,大法弟子救度的"神",以显示大法弟子使命重大,大法之高深唤起他们救度之热情。李洪志说:"虽然你看他现在表现的很恶,可是你不知道,他当初可能是一个神圣的天上的神来到世间当人,是为得这个法才来的。"李洪志以神要得法才来到世间行恶来显示他的"法"是多么的玄妙高深。并进一步以老掉牙的"人皮说"来神化要救度的人,"世上的人表面是神造的人皮,就像衣服一样,现在穿这个人皮的是神下来的,多数是天上的神"。还以神来得救度鼓舞弟子跟他走下去。

第二,大法弟子们为什么要救度神的原因。李洪志说:"神来到世间当人,大家想一想,作为神来讲,他不知道人类社会是个什么样状态吗?是险恶、是可怕的。"由此可见,李洪志对人类社会是多么仇视。在仇视社会的同时,他不对天上来的神要大肆标榜,才显出要将其救度的重要性。他说:"他敢于放下自己的神位、跳到人中来当人,就凭这一点大法弟子就应该救他。"以此重申救度神的重要性。

第三,对弟子们救度神的工作进行严格要求。李洪志说:"作为大法弟子来讲,……承担着这么重的使命、责任。"对于要救度的神来说,"他们心里想的是这个法一定能救了他们。"所以李洪志提出:"很多从高层次来的人是代表着无量的众生,代表着那么多生命的得救",所以李洪志说:"那对你不严格能行吗?"李洪志对弟子的严格要求又是什么呢?不言而喻,那是让弟子们继续干好三件事——"学法、洪法、讲真相",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干扰和破坏。第四,老调重弹新邪说。

一是死去的大法弟子"有些问题没修好"。关于很多大法弟子死去一事,李洪志在本次"讲法"中说:"有许多大法弟子,在这些年修炼中不断的出问题……甚至于很多人离世。"看来李洪志也清楚有很多人因练习"法轮功"而死,但他却说:"是这样的。……有些学员他不按照大法做,他按照常人的方式做,甚至当意识到一些自己的不足时,觉的这件事情不算什么事情,就敷衍过去了。"看来死去的这些人是应该的,与李洪志毫无关系,李洪志也毫不心痛。所以李洪志说:"他们没有为大法干事,再加上旧势力从中捣乱,所以有人会碰到那么多的磨难,那么多的麻烦,甚至于有人因此离世了都不知道怎么走的。"怎么样?还是李洪志说的对"有人因此离世了都不知道是怎么走的",死的弟子们是多么的悲凉啊。那么,原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做过很大贡献者也死了的又是何种原因呢?李洪志也给了个答案。他说:"就说你以前做了很多大法弟子的事,有些问题没处理好,那离世走了。"李洪志也只能说"那事情也不会白做,那就是个层次问题了"。原因是你"有些事情没处理好"才死的,与李洪志何干?看来李洪志是将人骗死都让你无话可说,邪教主之毒也猛于虎啊!

二是为骗弟子重提法身说。李洪志在创建"法轮功"之处就曾经说过,《转法轮》中每个字、每个符号、每个偏旁都是他的法身,因而导致了弟子们每天都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做,其原因就是怕李洪志的法身看到自己不精進,因而便不知疲倦地每天学法、练功。然而,时过二十几年师父的法身是否还在,师父连"论语"都修改了,其法身有何变化没有?李洪志在本次"讲法"中又重提法身问题。他说:"师父现在做事情的是这个表面,师父有无数的真体分身,无数的法身。"看来李洪志的法身还有两种,一种是真体分身,可以与孙悟空相比;另一种是法身到处都有,可与空气分子相比。真是牛气冲天,不知道天高地厚,其目的何在?就是对弟子们进行全面地精神控制。他说:"无计其数的高层生命,对你像看电影一样,你说这件事情别人不知道,骗自己。"这就是弟子们干的任何事情李洪志都知道,所以谁也骗不了他,职能全心全意地对待他。他还进一步地说:"我刚才讲了,你做什么,各个空间的生命,不光师父知道,所有的生命都知道。"既然李洪志什么都知道,那么弟子们也只有俯首帖耳了啦。他还恐吓弟子们,"面对你们所做的不该做的这件事情,你也不是作为一个修炼人那样补过,主动声明说知道自己错了……在大法弟子中甚至于起不好的作用,我看你怎么办"。这样一来,弟子们信以为真而不敢越雷池一步。看来李洪志欺骗和控制弟子的手段还真是高明而毒辣的。

三是为了夸大自己再造旧势力说。旧势力说,是多年来李洪志在黔驴技穷时就抛出的扰乱者,其实也是李洪志的救命稻草,这次李洪志更是说的神乎其神。他说:"迫害之初,旧势力为了不让我给你们破迷,甚至于不让我有应该的状态,他们想叫我去北极。"这吹牛不脸红,睁着眼睛说瞎说的事情,李洪志干起来是得心应手。为什么要他去北极呢?李洪志说,旧势力安排"上北极没人的地方,你上那儿去吧,你别干扰我们。"为什么呢?"他们知道我这一说一讲,或者一表现出什么来,他们的安排,给大法弟子安排的所谓考验,这个磨难,不就给破了吗?"看来李洪志吹牛吹的也有破绽,这不说明李洪志与旧势力是一伙的吗?这不是李洪志与旧势力合伙来迫害大法弟子们吗?真是搬起石头砸着自己的脚,李洪志吹牛也有吹破的时候!

  在本次讲法后期"解法"中,李洪志面对弟子们提出的众多问题有些他是避而不答,有些则夸夸其谈,其主要表现为两点。第一,对弟子练"法轮功"致残致死的问题,他嫁祸于人。当弟子提到:"身边已有三位同修出现不同程度的智力倒退、反应迟钝,医生讲是小脑萎缩。其中一位已去世"时,李洪志的回答是"如果是在大陆就是迫害造成的"。如果在国外呢?他说:"如果是国外,有经验的大法弟子都知道,没有任何事情会偶然的发生在大法弟子身上。"这两层意思很明白,在大陆是迫害所致,在国外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自己修炼不诚造成的,没有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任何关系。所以李洪志说:"我说真的是应该认认真真地在修炼上看看自己。"怎么样啊,练习"法轮功"有病了,死人了,还是自己的事情。并且李洪志不埋怨死者,面对世界七十亿人要救度时,"需要人的时候,却走了"。为"法轮功"而死去的弟子们是何等可怜。

  三、李洪志的《美国西部法会讲法》既有新谬也曝"法轮功"组织及弟子之惨状

  李洪志自知将弟子们发动起来,在中国搞诬告滥诉是没有好下场的,但是如此让弟子们狂热下去是难以收场的。因此李洪志在2015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改变了策略,以便长期对弟子们进行控制。

第一,他重复法身说恐吓弟子。他首先提出要做三件事,他说:"其实作为修炼人,心放的平静一点,就是做好你该做的,就什么都有了。"应该做的是什么呢?还是"学法、洪法、发正念",至于你做没做到,还得用重复法身说才能对你进行控制。他说:"无论你在天涯海角,神都在关注着你,师父的法身也在关注着你。"与其说是神和师父在关注,不如说师父在控制。其后果是什么?李洪志告诫弟子们:"任何一个心,任何一种执着,都会造成你进步、提高的困难,同时也会被那些旧势力、邪恶的因素利用。"即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所以弟子们就被他吓得惟命是从了。

第二,重新拿起杀人有理之剑,杀人也占理。李洪志在2001年7月30日曾发过《大法是圆融的》"经文",讲的就是杀人有理之谬,将练习"法轮功"的弟子杀人后,用修炼的结果福报你被杀者,"那么,被杀者所得到的是与常人所无法相比的"。并且"这就善解了恶缘"。李洪志这种杀人有理的邪说在本次"讲法"中得到了重演。他说,旧势力"甚至于不管我们有的学员有没有执着,它排选一个人,觉得对这一地区的人有考验,对别人的心性提高、信念有考验,他会把这个修炼人弄死,让这个大法弟子早走,动摇着其他人的心。"李洪志对旧势力如此无理的行为不去争斗,反而为旧势力辩护,他说:"旧势力那样做看起来是不对的,但整体上它是占理的。"为什么占理呢?李洪志的新谬则是"因为这么大的一批修炼人,不考验,不用根本的考验能行吗?"李洪志将旧势力杀人说成是对弟子考验的必经之路,因而得出的旧势力杀人的行为有功,"所以是占理的"。由此可见,"法轮功"邪教也是杀人功!

第三,李洪志列举弟子诸多的不良行为,以便在对其进行精神控制的过程中弟子们不敢反对。为什么李洪志的法身要时刻关注着弟子们,旧势力为什么会把"这个修炼人弄死"呢,李洪志对其说是有原因的。所以他列举了弟子的种种恶劣行径,以便使其罪有应得。弟子们到底犯了什么错误呢?李洪志说,a."有很多人走的是真不好,不断的犯着各种各样的错误,甚至于习以为常、也不当回事"。这样的弟子应该在"杀"之列;b."魔对来了都不知道问题出在哪了,习惯了觉得都是小事"。这样的弟子也应该在"杀"之列;c."还有些人在我们大法弟子中不断地骗取钱财,以各种名目集资,以各种名目骗大法弟子的钱"。所以这些行为都是不应该,所以,旧势力杀你们是占理的、应该的。这是李洪志在本次"讲法"中提到的三个新谬。

  在本次"法会"的"解法"中,李洪志又说了些什么呢?在本次"法会""解法"过程中,李洪志回答的问题很少,难以击中弟子们的灵魂。其实李洪志在"解法"中只是讲了弟子的不良行为。第一,财务混乱。李洪志对集资乱象的问题指出:"我们有些学员哪,以给大陆项目集资的名义收学员的钱、向学员要钱,也没有财务管理,使用很随便。"这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学员爱财如命,没有舍去常人的习气。并且在钱财问题上,"有的人在诈骗,有的人呢,开始的心态很好,看到钱多了,就自己藏起来了"。由此看来,李洪志的弟子们还没有修去常人心。

  第二,有些"法轮功"弟子乱法。当有的学员提出"大陆一些地区长期存在演讲乱法行为,如何制止"时,李洪志的回答是:"不允许这样做,所有这样做的人都是人心,执着,显示心在起作用。"并且说:"如果大面积这样,这么干,我想那就是干着魔干的事。"看来李洪志已难以控制局势,弟子互不服气,另立门户、各行其是的现象到处可见,李洪志的教主地位也岌岌可危了。第三,协调人与学员之间有矛盾,地区负责人能力较差。在境外由于语言不通,参与活动时间的长短不同,有很多学员与协调人之间产生矛盾。对此,李洪志只能说"你们遵照法修炼",具体如何,李洪志也没有什么新招。这说明"法轮功"邪教组织无论是在大陆还是在境外,都出了各行其是,互不相让,不听指挥的现象,"法轮功"组织覆灭的时期也将到来,其消亡也要遵循自然规律。

  四、一篇《救人还叫人烦感》再现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给国际社会造成的危害

  "法轮功"邪教组织给国内、国际社会带来的危害可以说是罄竹难书,已经成为人类的祸患、社会的毒瘤。"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成为社会危害的真实写照。何以见得?李洪志于2015年12月27日发了一篇题为《救人还叫人烦感》,且不说其题目中"烦感"二字标新立异,但说其反道出的弟子们在国际社会中的种种劣行,就能洞见其危害的普遍性、灾难性。

  李洪志本次所发"经文"的缘由,来自于"大法学会"2015年12月27日所发《关于挂广告的补充通知》,其通知是根据"神韵办公室"发出了《关于挂广告需要注意事项的通知》所发的后续的补充通知。本补充通知列举了"法轮功"学员在散发广告过程中的"一些极端思想和行为方式的表现"。可将其归纳为三个方面。

  第一,不良行为及方式有6点。

  1、不讲文明,随地大小便。"有的学员要求挂门把手的学员'为了抓紧时间救人'不吃饭、不喝水、不上厕所,认为这样才算精進。有的学员没有办法,上厕所就在树丛中,甚至居民的后院解决。"

  2、跳墙钻栅栏不分昼夜。"有地区鼓励学员:如果小区或住宅有栅栏/大门,上了锁就跳墙过去或从底下钻过去。有的小区白天不好发,就天黑了,甚至半夜三更去发。"

  3、乱喝水,像小偷一样出入别人的办公场所。"不用喝水,渴了就打开住户院子里的水龙头喝","到高档办公楼/公司/医院去发材料,管理机构不允许,就对保安耍心眼,混進去发"。

  4、将所发材料到处乱扔乱放。"有的学员为了省力,把材料包放在大楼电梯里面,一层一层的送材料。同修问她为什么这样做,她说,没事,丢不了。恐怖分子制造'911'和波士顿马拉松等袭击事件后,任何没有人看管的包裹都被视为危险可疑物对待,这样做的学员,会给别人造成什么后果,为什么完全不考虑呢!"

  5、不讲规矩,偷偷进家入院。"美国社会讲文明,大门和栅栏也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没有那么高。许多家庭主妇不上班的,她们能看见你们在人家院子里、在她们社区的这些不正常表现……这些野蛮的、与西方主流社会文明规范格格不入的举动已经严重影响神韵形象,即便暂时卖出一点票,但却给大批民众造成了长期负面影响,得不偿失,更不是神韵所需要的。"

  6、夺门破窗进入高档场所。"在美国,许多大楼的门是电子控制的,靠磁力把门吸住,要有证件才能進入。为了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这样的门使劲一推就能推开。有的学员发现这一点后,到了办公楼,每个门都从外面拉一下,还真有能拉开的,他们就進去放神韵材料,甚至到了政府的关键部门和医院手术的超净房间。这是极其不合适的行为!学员回来后还津津乐道把这当成先進经验来交流。"

  第二,"这些行为带来多损失和麻烦……仅举两个例子:

  1、在某大城市,一个办公楼的门是传统式的。发材料的学员使劲一拉,把门框的木头拉掉一大块,门锁坏了。在损坏人家物品的情况下,这个学员居然还把神韵材料放在门里。该公司是律师事务所,他们很生气,反映到剧场,并要采取法律手段。佛学会经过多方努力才把事情解决。"

  2、"还有一个城市,有学员把神韵小册子挂到一个住家,全然不顾这家人已经用超大的字体写明不能挂任何广告、表明自家对挂广告这种方式深恶痛绝。结果这家主人通过传单上的信息,想把晚会主办方告上法庭。"

  第三,对其不良行为及劣迹亮点评价。

  1、不听劝阻、照做不误。"有这种极端思想的学员固守自己的观念,不肯改变,直到造成了损失,仍用一些奇怪的理论来辩解,比如说'出问题的都是当地的正念不强。某某地区这样做就没事啊',所以照做不误。"

  2、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们是用理智在救人,救人的过程中提高自己。遵守当地法律、规矩才能被主流社会接受。在国外这种正常的社会,不能把国内那种'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心态和做法带到海外来,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加以推广。"

  李洪志看罢通知有感而发,因而写下了《救人还叫人烦感》的"经文",对其弟子们的种种劣行发出了真诚的感慨:"全世界都不会接受你们那种行为。"他不仅自问"修炼人做事不是首先想别人吗?为什么强行干呢?"这种自问能使自己清醒吗?作茧自缚吗?因而自己在题目中"叫人烦感"这是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及个人的最好评价,也是世界范围内有良知、正义感的人们的共识。李洪志怎一个"烦感"了得呢。

如何辨别你所信的是不是假“基督教”?

 核心提示:基督教福音派门户网站patheos.com网站于3月24日刊登了美国堪萨斯州马尔文兄弟会牧师杰克·威尔曼的文章《五大特征可判明你在的所谓教会实为邪教》。文章详细解读了邪教与正统宗教在五个方面的不同,这也是区别两者的关键所在。现凯风网将该文编译如下:

  如有下面五个方面的情况,则可判定你所在的不是真正的耶稣基督教,而是邪教!

  一、异常行为与教义

  邪教与正统耶稣基督教的定义恰好相反。邪教的行为与教义同主流教会差别很大。拿邪教的信仰与做法与一世纪时的教会(或当今的许多教会)一比较,就会被发现它存有很多问题。

  "邪教"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共同的朝拜、礼拜"(cultus)一词,其意思有"有人居住的"、"耕种的"、"被崇拜的"。"文化"(culture)这个词也是由"cultus"演变过来的。邪教一般有非正统或令人费解的信仰,典型的是崇拜某个人,或者信奉一些新奇的思想,与当地知名教会、教义大相径庭。邪教通常声称自己是正宗教会,但是他们往往是孤立主义者或严格控制教会成员,甚至抵制成员离开教会。邪教就在我们身边,有五大标准可判明你在的教会或你认识的人所在的教会是不是邪教,这样你就可以从中脱离出来,或警告那些在邪教中的人。

  二、新教义

  声称自己受主新的神启,或主给了他们新的教义的邪教分子多得数不过来。即使这是与《圣经》教导我们的"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经文背道而驰(新约-犹大书 1:3)。之前有人告诉我说,"主给我说,他想让我告诉你,你不是一个牧师,而是一个先知"。对此,我应该说:"主也给我说了,他书面告诉我让我远离你。"如果主想告诉我,为什么还通过第三方告诉我?主今天仍在告诫我们,但他不是通过新的方式或者一些人所说的主给的新真理,而是通过耶稣基督和神的语言(圣经)。《犹大书》就是讲叛教变节的。经中所说的"亲爱的兄弟啊,你们要纪念我们主耶稣基督之使徒从前所说的话",那就是"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不虔诚的私欲而行"(《犹大书》1:17-18)。这话今天应验了。

   

  亲爱的弟兄啊,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做放纵情慾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犹大书1:3-4)

  三、假教义

  当前,邪教带来了非常严肃的问题。他们玷污了曾经的信仰,散布他们人造的教义,其实上已成为魔鬼教义。他们教的不是个人救赎的方式,而是人为控制的方法。圣徒保罗在科林斯教堂告诫他们说"如果有人来给你们宣讲另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宣讲过的;或者你们领受另一神,不是你们所领受过的;或者另一福音,不是你们所接受过的,你们竟然都容忍了,真好啊!" (《哥林多后书11:4》);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但无论是我们,还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 ,他就应当被咒诅 (《加拉太书 1:6-8》。

  四、控制

  之前我写过的文章提到,邪教往往通过威胁、强迫或暴力的手段控制他们的成员。邪教或邪教领导者要求绝对的、完全的控制,告诉那些与他们意见不合的成员,如果不按主教说的那样做,终将会去地狱。控制延伸到每一位邪教成员身上;有时控制来自离开教会就会得不到救赎的恐惧,甚至是身体威胁。教化是洗脑常用的一种方式。邪教成员的生活还经常遭受监控。那里没有隐私、自己的思想和信仰,甚至可以描述为就像生活在一个封闭社团里或钢筋混凝土里面。很少有人进来,也很少有人可以逃出。完全可以肯定:撒旦有了自己的教会。

  五、监禁

  我研究过的许多邪教,它们都有共同的特征。其中之一就是他们想方设法将邪教成员与外面的世界或特别是与其它的教会隔离开来。他们还想让教会成员依附于教会或者将所有事依托于教主。他们通过定罪、威胁、恐吓,运用心理、情绪等手段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一些邪教成员被要求去做违法的事情;一个身陷邪教的标志之一就是经常在教主的指使下,做违反自己良知和圣经教义的事情。

  结论

  如果认识的人在邪教中,你必须警告他们尽快离开,因为那儿没有救赎,只有冒牌的福音。他们的福音不是来自神的恩赐或救赎(以弗所书 2:8-9)。

  原文网址:

  http://www.patheos.com/blogs/christiancrier/2016/03/24/5-signs-you-are-in-a-cult-being-called-a-church/

  背景材料:

  【www.patheos.com】网站简介:该网站是一家基督教福音派门户网站。Patheos.com成立于2008年,是全球宗教和灵修相关主题的首选在线对话平台,供大家探索和体验世界上的各种信仰,是数百万搜索与宗教相关的无偏见和可靠信息的首选网站。

  杰克·威尔曼(Jack Wellman),美国堪萨斯州马尔文弟兄会牧师,同时还是"基督教徒想知道什么"网站(What Christians Want To Know)的一名资深作家。该网站旨在帮助、鼓励基督教徒解决日常信教中遇到的问题。杰克·威尔曼著有《教孩子们福音》一书,在亚马逊网站有售。

  圣徒保罗:是基督教早期最具有影响力的传教士之一,基督徒的第一代领导者之一,被奉为外邦人的使徒。在诸多参与基督教信仰传播活动的使徒与传教士之中,保罗通常被认为是在整个基督教历史上最重要的两个人之一,并且是史上最伟大的宗教领导者之一。新约圣经诸书约有一半是有他所写。他在整个罗马帝国的早期基督教社群之中传播基督的福音。

调查:法轮功习练者死亡率高于常人

近些年来,虽然习练法轮功的人员已大大减少,但由于多年练功已成病态,迷信练功有病不治,精神忧郁,厌世轻生的人大有人在,习练过法轮功的人死亡率远远超过自然死亡率。最近笔者对辽宁省西部某县级市近六年人口死亡情况做了一个调查,对比数字如下。

  

  全社会自然死亡情况

 

  法轮功习练人员死亡情况

  据调查,自1999年以来,此市曾经习练法轮功人员有4144人,从2000年到2014年来共有590人死亡。

    法轮功人员死亡特点

  一是有病不治,拒医拒药。如法轮功人员王某患有贫血症,就是不去医院医治,家人买药也不吃,导致死亡。

  二是不务正业,厌世轻生。法轮功人员孟某,整日练功,不参加劳动,家庭生活困难,总觉着活着没劲,上吊自杀。

  三是中毒太深,精神分裂。李洪志大肆鼓吹只要坚持修炼就会"圆满",一但有怀疑发生,有退出的想法发生,有违背大法精神事情发生,就会遭恶报、被毁灭,大多数法轮功人员对于修炼患得患失,整日的焦虑、担忧和恐惧,最终不堪精神负重而崩溃。法轮功人员王某因长时间睡不着觉,家人给她吃了安眠片,醒来后觉得对不起大法,跳楼身亡。李某长期练功,精神恍惚,整日疯癫,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四是盲目自信,意外频发。法轮功人员王某某深信大法无时无刻保护自己,注意力不集中,没事到火车道上行走,火车来了也不知道,被撞身亡。胡某在公路上行走不知躲车,自认为大法之身不死,但还是死于车轮之下。

  五是死亡年龄偏低。自2009年以来统计的243名死亡者中,60岁以下的有191人占78%、40岁以下的有21人,占8.2%。远远低于自然死亡年龄。2015年世界卫生统计报告,中国人口平均寿命是男74岁、女77岁。

  法轮功死亡情况彻底戳穿了李洪志的骗人伎俩

  一、戳穿了练法"地狱除名"的骗人伎俩。李洪志2006年《洛杉矶讲会讲法》中说"我把大法弟子每个人在地狱里除了名,常人人人都在那名册中有名,大法弟子以前在地狱名册中的名字我都给你们勾销,叫地狱除名,那里没有你的名字"。在李洪志"地狱除名"的忽悠下,一些大法弟子坚信 "自己是高能量物质构成的……已经是个佛体了",是不会死的。因而有病不医、拒医拒药,最后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二、戳穿了"法身"保护的骗人伎俩。李洪志在《法轮功、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中说:"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一些大法弟子受了李洪志"法身"保护的忽悠,忽视安全,死于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的不在少数。

  三、戳穿了练功"消业"的骗人伎俩。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但人一有病就吃药,或采取各种方法去医治,那么实际上又把病压进身体里去了……人在高层中修炼的时候出功才能消业,才能够治病"。然而众多的习练者坚持练功换来的却不是"消业"祛病,而是久病不治,命染黄泉。据媒体报到,2005-2014年法轮功骨干死亡28人,其中23人病死、5人意外,可笑。

  四、戳穿了练功"圆满"的骗人伎俩。李洪志在《转法轮》等书中,大力弘扬"圆满"说,说法轮功练到一定程度就"圆满"了,"圆满"了身体的细胞就会充满高能量物质,不会新陈代谢,可以长生不老。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总想通过练功达到"圆满",然而很多人却死在了追求圆满的路上。就连李洪志的骨干李大勇、关凯伦、金正浩、李国栋、刘静航、封丽、肖辛力、佐藤贡、陈文录等也不例外。

  五、戳穿了"三退"保平安的骗人伎俩。近些年境内外法轮功组织掀起了一股"三退"保平安的浪潮,说退党、退团、退队就能保一生平安,造谣说已有1.6亿人退出中共等,一些法轮功人员虽然早已宣布退党、退团、退队,但最终也没有避免死亡的厄运。

  六、戳穿了"性命双修"的骗人伎俩。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法轮功是性命双修功法,"除了修炼心性外,同时又是修命,也就是说改变本体,在改变过程中,人的细胞逐渐地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会减缓衰老……最后完全被高能量物质所代替的时候……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按此推理,修炼法轮功的人虽不能人人成佛,但也应个个长寿。事实上法轮功不但没有叫人长寿,而且使很多人英年早逝,就连其组织的骨干肖辛力43岁就已死亡,李大勇死亡时也只有50岁。

  法轮功从骗人开始,并把所有骗人伎俩贯穿始终,望世人清醒。

俄检察机关认定“法轮功”具有极端主义倾向

【中国反邪教网2019年8月19日消息,通讯员:高山】据俄罗斯电报网站(rustelegraph.ru)2019年3月23日报道,因发现圣彼得堡"法轮大法"精神和体育发展中心协会具有极端主义性质,并且其一成员存在煽动对共产主义的仇恨和敌意行为,2019年3月,俄罗斯圣彼得堡检察机关打算追究该协会的法律责任。

  俄罗斯电报网站(rustelegraph.ru)消息称,2017年圣彼得堡"法轮功"学员瓦莲金娜·维诺格拉多娃要求基洛夫区政府为"法轮功"学员提供一个练习所谓的体操"气功"(实际为"法轮功")的平台。该女子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还将"法轮功"宣传册留在了当地行政机关。基洛夫区行政主管为其安排了一个地方练习所谓的体操"气功",与此同时向圣彼得堡检察机关上交了"法轮功"宣传册,要求就该协会进行极端主义性质检查。

  为进行极端主义相关语言和心理鉴定,圣彼得堡检察机关向宗教研究鉴定中心"埃特纳"提供了"法轮功"宣传册用于相关鉴定。该中心专家们在宣传册中发现了一些极端主义性质的言论。圣彼得堡检察机关认为圣彼得堡"法轮大法"精神和体育发展中心协会具有极端主义性质,并且其一成员进行了煽动对中共、苏共和共产主义的仇恨和敌意行为,打算追究该协会的法律责任,且已经召开了三次对该协会提起的民事诉讼初步法庭听证会。

  报道指出,"法轮功"在中国是被依法取缔的。对于圣彼得堡检察机关的诉讼,"法轮功"邪教组织方面律师正设法将案件中的被告从该组织改为学员瓦莲金娜·维诺格拉多娃个人。

连载一:同修之死最终让我下定决心脱离“法轮功”

 核心揭示:本·赫尔利(Ben Hurley)是位澳大利亚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十多年前的一次偶然机会,他在悉尼市中心商务区认识了一名"法轮功"人员,从此陷入"法轮功"并积极参与"法轮功"举办的各类活动,特别是参与创建《大纪元时报》澳洲英文版。随着时间的推移,赫尔利逐渐认识到了"法轮功"的真实面目,尤其是澳洲多位"法轮功"高层人员得病后拒医拒药最终死亡,促使他决心与"法轮功"一刀两断。在反思"法轮功"对弟子的精神控制、时间剥削和人性摧残后,赫尔利鼓足勇气,于2017年10月23日在他本人博客公开了三年前脱离"法轮功"时所著长文(原文标题:《我和李洪志:作为十多年的虔诚弟子,我为什么脱离"法轮功"》,Me and Li?—?Why I left Falun Gong after being a devoted believer for a decade)。为摆脱"法轮功"在澳洲对他造成的心灵创伤,赫尔利现移居中国台北。中国反邪教网今日起陆续连载此文。

  本·赫尔利(Ben Hurley),原"法轮功"的《大纪元时报》澳洲英文版创始人之一。加入"法轮功"十多年,三年前退出"法轮功",现居中国台北

  原作者备注:本文写于大约三年前,当时我刚刚下定决心与冥想组织"法轮功"断绝关系。我花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才鼓足勇气将此文公之于众。抱歉的是,我所用的一些参考资料,现在可能有些过时。我常在此博客上发表小说,不过在此特别申明,本文完全真实,只不过相关人物使用的是化名。

  我想,正是林恩之死最终让我明白是时候要脱离"法轮功"了。在一年一度为"法轮功"(又名"法轮大法")弟子交流经验和共同提高心性而举办的"法会"上,我认识了林恩。此前大约一年左右,我还从墙报上拜读过她的大作。她是昆士兰州一家评估公司的行政助理,多年来我在不同的场合见过她。她为人热情,思路清晰,善于应酬。不过,我注意到她头上长了一个瘤子,跟她说话的时候我尽量不朝那个地方看。我注意到(或者说我相信我注意到了),她笑容中隐藏着痛苦。她一定无数遍地反复自问,究竟是什么她无法消除的"执念"引发了这种病痛,转移到全身并危及她的生命。当时的我,一方面已经逐渐回归理性,但意志尚不够坚定,我想告诉她得去医院治病。另一方面,我仍然感到害怕,因为看到这个瘤子我就得承认这一点:在"法轮功",你不能治病,因为李洪志大师教导说,他的弟子不会生病,只要你对他和他的教义坚信不疑,他就能治好你。他说,一些立场坚定的人确实死了,这要归罪于他们身边存在着思想偏差的人。身为"法轮功"弟子,只要你思想上存在问题,那就危险得很。

  2019年7月10日,本·赫尔利先生在其博客中首次曝光他所知道的国外"法轮功"人员拒医拒药致死案例。原澳大利亚著名歌星里奇·梅(Ricky May,全名Richard Ernest May)之妻柯琳·安·梅(Colleen Ann May),偶然之间接触到并修炼"法轮功"。因血压高出现中风症状,并患有肺炎,柯琳经常咳嗽,历时长达两年之久。由于信仰"法轮功",并在身边"法轮功"同修的蛊惑下,她拒绝对本可减缓甚至治愈的高血压病采取医疗措施。2017年8月17日,柯琳因病去世,享年75岁。

  后来,我从小道消息得知了她的死讯:癌症扩散到大脑,她在极度痛苦中死去。也许直到临死,她都认为是她自己的错误才导致她落入这般可怕境地。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想她若有这种想法也是对的。

  林恩不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因拒医拒药而死的"法轮功"弟子。还有一个名叫莎拉的弟子,有段时间她曾在悉尼帮我母亲照料花园。乳腺癌恶化之前,她是位园艺高手,与我母亲相处愉快。作为一名虔诚的"法轮功"弟子,她在澳大利亚"法轮功"组织中担任了许多要职,包括身兼"自由中国"主席和"天国乐团"发言人。她坚决反对就医治疗,直到病入膏肓才同意。在本该去医院就诊的时候,她却选择了痛苦地呆在一个弟子之家的客厅里,无法或不愿向外界解释自己为何不愿寻求专科治疗。她的最后一次精彩亮相,是坐在轮椅,登上"法轮功"活动舞台,引吭高歌。我听了那次活动的一段录音,音乐欢快,充满希望。得知她的死讯,我默默为她哀悼,并拨通她的手机,最后一次聆听了她平静而舒缓的应答留言,然后删掉了她的联系方式。有关她死去的真相,我从没有告诉妻子和朋友们。

  "法轮功"最见不得人的秘密之一就是,经常有弟子死于本可治愈的疾病。许许多多的"法轮功"弟子因此而死,在"法轮功"时我经常听到此类死讯,特别是中老年弟子患癌症后因拒绝治疗死亡。这些例子,在我们经常碰头共同学习经文的小组"交流会"上会有透露,为此我们也会议论一番。此外,这些例子也出现在我所加入的电子邮件群组中,通常这些电子邮件会要求全世界的"法轮功"弟子集体"发正念",以"祛除邪恶的干扰",而这些"干扰"正是弟子得病的原因。之后就会有消息悄悄传开,说这些生病的弟子没能成功祛除干扰(意指死亡——译注)。

  这正是中国政府最初对"法轮功"的指责之一——数千"法轮功"弟子在可治阶段却因拒医拒药而死亡。中国政府随后发动了全方位的对"法轮功"模棱两可的指控,包括自杀、杀人和搞恐怖主义,以此表明其打击"法轮功"的正当性。

  "法轮功"弟子一直反驳说,这些指控纯属共产党的宣传手段。对于李洪志清清楚楚的拒医拒药教义,他们千方百计替其开脱。事实上,尽管我对(因拒医拒药而造成的"法轮功"弟子)死亡人数心存疑问,但共产党对"法轮功"拒医拒药这一现象的判断是正确的。在2015年5月"法轮功"网站"明慧网"所发表的"讲法"中,李大师本人也承认了"法轮功"中有"许多人"病亡,但他却明确将这些弟子的死因归罪到他们本身的思想上:

  (这些年修炼当中)出现许多病业关,甚至于很多人离世。其实哪,严格的说,修炼人表面上看不出来是什么样。当然大法的事也在做,别人看到的是表面,但实质上很多人在心里的执着,人是看不到的。(李洪志语。本段话摘录于2016年1月16日)

  可以肯定地说,任何人只要加入"法轮功"一段时间,就会听说或亲眼目睹类似例子。但这是一个令人颇感不适的敏感话题,即使在场的都是"法轮功"弟子。"法轮功"弟子们对非弟子隐瞒这个秘密,不仅仅因为他们不想让亲友们知道他们的信仰是如此的荒诞,也因为他们确实害怕一旦曝光这个秘密,会让人对"法轮功"产生坏印象,而他们自己也会被咒入地狱。

  实际上,许多医疗界专业人士对这点也心知肚明,但出于某种原因,"法轮功"逃过了西方广泛的公众监督,这也许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和"法轮功"之间的口水战,影响了人们对双方真假掺半的观点进行深入细致的研判。一名护士告诉我,她曾亲睹一名"法轮功"弟子在医院里临死前还在拒医拒药。我的心理咨询师是位台湾人,前不久我就一系列此类问题向他寻求心理咨询时,得知他的姨妈也是因此死去。她得了癌症,到死也没有接受保守治疗。(未完待续)

坑害“员工”的黑心“老板”

 

  每年"双十一",电商动物城的京东狗、苏宁狮、国美虎,还有那只厉害的阿里天猫,都会亮出它们的十八般武艺,上演一部疯狂的营销争夺大战。有人虽说当下国内电商平台良莠不齐,行业发展乱象丛生。但总体而言,大部分电商还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经营,打得是品质和信誉战。其结果也大都是商家和消费者互利双赢,商家通过"双十一"获得了利润和"回头客",消费者则买到了物美价廉的商品。

  但是,也有这么一群黑心"商家",他们无视法律和良知,不择手段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门引诱自己的"员工"上当受骗,以达到聚敛钱财的目的。他们就是各类邪教教主。笔者现以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为例,说说这位李"老板"是如何坑害"员工"敛财的。

  ——坑"高管"

 

  一个效益好的大企业高管,动辄有几十万、上百万的年薪。而号称有上千万练习者的法轮功邪教的"大老板"李洪志,却从来不给"高管"半毛钱薪水,相反还使尽坑骗诡计对其搜刮剥削。这位李"老板"早期是这样,逃到国外也是如此。原法轮功"高管"李昌说,"几乎所有的气功师跟那些学员弟子们弄翻,都是为挣钱、为分钱",李洪志这里"专门有一个人给他理财,管账","他办班的钱那,都归专人管理,到最后都落在他一个人上面。""像王治文我们都是没有钱的人,也是挣工薪的,我算起来也得有万八千的搭进去。你像纪烈武,我估计恐怕得十万以上,至少得五万以上。你像姚洁,都得搭上好多钱。因为他们做公司,收入比较大。……我这个政府官员不行,我到哪报销去?我只能自己报销!"(李昌《我们被李洪志蒙蔽了!》)原法轮功"办班"联络人王治文则反映,为李洪志联络办班是义务的,他替李洪志两头奔波,可"这个钱(办班收入)王治文不沾边,是有专人管着的。而且,他为此产生的信函和电话费也是自己掏的"。(王治文《"4·25"是这样安排下去的》)此外,全判烈、林逸明两位法轮功的"高管"也被李"老板"骗去了大量金钱。韩国法轮功元老级人物全判烈,办有数家企业,经济实力雄厚,资助过韩法轮功大量金钱;澳门法轮功头目林逸明,也是李"老板"的亲信和金主,其家族平均每年都要向法轮功捐出上百万元之巨。最终他两一个因车祸而死,一个因患结肠癌病亡。李"老板"曾亲自为他们"发功、发正念"也没有卵用。更被李"老板"坑惨了的是法轮功"三退"中心执行主任李大勇这位"高管"。他曾为法轮功"站台"等立下过汗马功劳,编造欺世谎言,曾受到李"老板"的多次肯定。李大勇及其妻子刘鸣鸣都是李洪志的忠实"员工",他俩为法轮功"耗尽了家产,买房子的钱都搭了进去",2014年3月2日,李大勇因急性肝坏死病亡后,刘鸣鸣只能蜗居在狭小出租屋内,整日以泪洗面,后悔不已……。

  ——坑"中层"

 

  法轮功在"鼎盛时期",其"法轮大法研究会"在全国各地设有等级森严的组织。这些站、点的负责人、辅导员既是李氏"邪教企业"的"中层骨干",又是李洪志"出山"之初坑蒙敛财的重点对象。据原山东冠县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张代玲讲,1992年11月,李洪志带着4个徒弟到冠县找到张代玲要求办班。原本双方说好,全部收入李洪志与当地负责具体办班事务的对半分,"谁知,办完班后,李洪志翻了脸,见到钱,眼瞪得圆圆的,直着脖子叫:我要70%,你们得30%!"争执一番后,"办班的人让了步"。"令人意外的是,李洪志到此并不满足。分钱的时候,他的一个徒弟说:'你看,李老师的衣服这么旧,再多给身衣服钱吧。'最后,李洪志比按三七开的比例多要了180元。"(《李洪志办班赚钱传"法"后见钱眼开》新华网,1999年8月4日)原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辅导站第一任辅导员王明光,只是运输公司的一名退休干部,经济并不宽余的他曾拿出近万元资助法轮功……(《王明光:李洪志并不能治病》新华网,2013年9月4日)原河南省开封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王德安说,李洪志让各辅导站"义务付出,松散管理",说穿了让各级辅导站的负责人为他兜售歪理邪说时坑骗钱财;原郑州市人民公园法轮功分站辅导员焦凤云说,"李洪志要我们传功不收费,不赚钱,现在才知道他这样做是为了利用书本和音像制品盘剥我们";原郑州市法轮功辅导总站副站长吴莲英与法轮功决绝后,一次上缴了家中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257件,价值好几千元。她承认这些物品部分是她自己购买的,一部分是准备向新学员推销的。(《河南一批"法轮功"骨干揭发李洪志老底》新华网,2001年8月10日)吴莲英一语道破天机,他们销售的法轮功物品是自费花钱购买的。如果这些物品销售不出或被政府依法查封,受损失的将是他们这些"中层",而幕后的李"老板"不会损夫分毫。如此说,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中层",就是李洪志的冤大头和敛财的工具。

  ——坑"学员"

 

  据有关部门统计,法轮功取缔前其习练者有近百万人,这么一支庞大的学员队伍,曾一度让李洪志财源滚滚。李洪志在"闯江湖"初期,主要是打着祛病健身的幌子"传功",以"治病"坑骗信徒。虽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100元以上;李洪志在"弘法"过程中,则通过举办培训班坑蒙学员以聚敛钱财。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1994两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收入就达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元,共计1217300元。此外,他还大量兜售法轮功书籍、录音录像带、VCD、法像、护身符、法轮功徽章、练功服、练功垫等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近几年,李洪志坑蒙学员又出新花招,他在法轮功网站上高价出售他的图书、音像等制品,并开辟在线捐款窗口,接收弟子捐赠。李洪志靠坑骗盘剥"员工"为自己及家人购房产、买豪车、搞投资、办理出国手续、进行境外储蓄等。仅以购房为例,九十年代,李洪志在长春朝阳区开运小区、北京通县东旭花园、北京崇文区法华寺南里购有3套住宅,总价值高达210余万元。此后其家族又在美国购豪宅达11处。李洪志用坑骗"员工"敛得的钱财让一家人过着奢华的生活,而他的"员工",特别是那些经济条件较差的普通学员,却被他坑害得倾家荡产,生活难以为继。河北省泊头市西辛店乡梁屯村法轮功学员崔素芳,1999年至2009年,先后为法轮功投入了40多万元,到最后家里的钱都折腾完了,房子也没了。(《崔素芳:李洪志害我倾家荡产》凯风四川,2013年10月10日)山东省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法轮功学员杜曰仲,先后被李洪志骗去近10万元,最后落了个负债累累、倾家荡产;陕西省周至县的高春阳在九十年代是九十曲全村远近闻名的"老板",可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原有的万贯家产因向法轮功组织捐献、外出弘法等很快荡然无存,最终成了几天都吃不上一顿饭的穷光蛋。(《"3.15"法轮功受害者该维权》亮剑网,2016年3月15日)这样的案例不计其数。

  各位法轮功"员工",对李洪志这位一见"员工"就坑的黑心"老板",还值得你们信任并为之拚命卖命吗?

盘点邪教主“货架”上的暴利商品

  每年的11月11日,既是网民热炒的"光棍节",更是万千网民翘首期盼的某宝狂欢购物节。在这一天,从线上到线下,从网络到现实,各种商家纷纷拿出自己琳琅满目的商品,拼折扣,拼低价,拼优惠,忙得不亦乐乎,赚得也不亦乐乎。

  不过,相较于各类邪教组织,这一年一度的狂欢购物节对他们来说,简直小巫见大巫。邪教主无论是在赚钱的花样、"商品"的利润,还是在赚钱的速度、金额上,没有一家商家能与之相提并论,邪教主货架上的暴利商品可谓千奇百怪!

  暴利商品NO 1:邪教书籍、教义、光盘、录像带、法器等

  邪教教主在获取了信徒们信任与崇拜后,往往会利用信徒绝对信任的心理,及时推出书籍、教义和各种声称有灵的物品,向信徒售卖。这种敛财的方式几乎所有的主运用的都十分娴熟,难有例外。法轮功教主李洪志,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制品中、徽章、练功垫等等都是名码标价。据统计,光是在1992年至1999年期间,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研究会出版并销售了大量法轮功宣传品,纯利润达4220万元人民币。据不完全统计李洪志通过各种手段在境内敛财1.39亿元以上。菩提功邪教主狄玉明通过举办"法会"欺骗弟子"点灯"祈福,其中一盏普通灯500元,年灯1500元,而一年的"光明灯"有1800元、3800元、6800元和16000元不等。"唯一教"教主拉兹尼什在1974年至1978年间,每天平均讲道13000字,整理的讲道集有336本。每本讲道集的售价从65至2500卢比不等。每盒90分钟的讲道磁带则卖到7美元,有些重要的卖到8.5美元一盒。他设立的基金会还出售用他的头像制作的各种纪念品,从明信片到酒瓶扳手,收入不菲。这些教主通过贩卖这类商品所聚敛起来的财富之巨,有时候教主本人都不一定能算清楚。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的美国豪宅之一

  暴利商品NO 2:教主照片、胡须、洗澡水、随身物品等

  除了贩卖书籍,邪教教主全身也都是宝,教主的照片、随身物品,甚至于胡须、洗澡水都能出售赚取巨额钱财。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的一根胡须,每500毫升洗澡水,每200毫升"甘露水",都明码标价3万日元以上,而且信徒都趋之若鹜。观音法门教主释清海自己设计的普通衣服称作"天衣",每套5万元起价;珠宝"天饰"1万元起价;棉质休闲裤要价1280元;一个印有她照片的手机吊饰要价1000元。2007年在台湾一次5天的禅修"法会"期间,就有近1亿元新台币轻松落入释清海的口袋。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谎称自己有一批稀有的黑檀木印章,经过其"加持"更加珍贵。多名弟子受其蒙骗,花费53.8万元购买了11枚印章。其实这批印章系吴泽衡以288元的单价从淘宝网上购买。

 

奥姆真理教银质徽章

  暴利商品NO 3:各类空头"支票"、花样承诺

  世上最为一本万利的商品,无疑就是空手套白狠,以空头支票敛财。对于常人来说,这种把戏难度很大,但对于邪教教主们来说,简直可以说是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全能神教主赵维山抛出"神享用论",在全能神教义《神隐秘的作工》中称:"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 ,规定刚入教时要求交纳2000元会费;"三班仆人派"的教主徐文库诱导信徒"窃物上缴";"被立王"教主吴扬明用所谓"圣经"里要奉献十分之一财产的说法,要求信徒"聚集财宝在天上";"统一教"教主文鲜明和"唯一教"教主拉兹尼什都鼓励信徒"献身效劳";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直接要求教徒进行家产捐献,出家前必须提出两种"布施物品单";"恢复上帝十戒运动"的通天教母克莉多尼亚·玛琳达是邪教,鼓吹2000年是世界末日。自称能与圣母玛丽亚对话,拯救信徒,教徒对她顶礼膜拜,纷纷将钱交给了教母保管,借此她赚取了巨额财富。这种空手套白狼的空头支票所敛取的钱财又有多少?试举两例便能管中窥豹。仅在受"全能神"危害比较严重的"豫北区",就发现"全能神"账目上记载黄金数十公斤。"而根据本港媒体之前的报道,2012年底全能神赴港时,所携带的从大陆信徒手中搜刮的资金至少有1.2亿人民币"。"唯一教"教主拉兹尼什通过信徒的无偿劳动、捐赠大量钱财和金银珠宝,在到美国的短短4年时间里,就聚敛了4亿美元、4架飞机、一架直升机、91辆豪华汽车。

 

"全能神"信徒对奉献祭物的保证

  暴利商品NO 4:千奇百怪的健身招、治病术

  众所周之,绝大多数邪教教主均声称自己具有治病健身的神通,各类人类目前无法治愈的绝症都不在话下,而这也为他们带来了滚滚财源。法轮功教主李洪志经常利用利用神功给人"发功治病",1992年6月在北京建材礼堂就做过"带功报告",并且在报告之后与几个"助手"现场发功,当场收钱。此外,李洪志在还家中替人瞧病,声称不收钱,但是他设置了"功德箱",让助手暗示病人一次捐款不得少于100元;"科学学教会"通过推出"心理治疗",以赚取钱财,一次"精神纯净治疗"收费用5万法郎。用于测试情绪的电子血压计售5.9万法郎,说明书收2.9万法郎,根据法庭文件,科学教的"灵魂术"仅1987年就有5亿零300万的收入;奥姆真理教一样通过非法行医骗取钱财,据《朝日新闻》揭露,教徒保田英明的母亲患病,被骗到该教团附属医院就医,医院让她每天在47摄氏度的热水中浸泡,并称之为"温热疗法",花费自然不斐。 邪教"法之华三法行"的头目福永法源,自封为"日本第一号脚博士"、"生态哲学博士",打着"日本癌救济中心会长"等旗号,对前来向他联系的人进行"足底诊断",并对其中有些人称"你们得了癌症",让他们缴纳从125万到250万日元不等的费用参加"修行",还让修行结束者购买333万日元的名为"家的中心"的画轴和3千万日元的"佛舍利"。通过给人看脚相占卜、以不治之症和难逃劫难相威胁,诱骗人们入教,借此敛取巨额财富。

 

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被判死刑

  当然,邪教教主敛财货架上的暴利商品还有很多,可谓举不胜举。虽然,这些商品看起来那样的荒诞,那样的离奇,甚至有些弱智,但只要有痴迷的信徒们在,这些暴利商品使不愁销路,教主们便能天天"双11",天天暴利!

李洪志的发家之路(组图)

"小来子"是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母亲芦淑珍为其起的乳名,李洪志10岁时,父母离异,由母亲单独抚养,由于芦淑珍生活压力大,对李洪志管教也很粗暴,使李洪志性格偏执,且好高骛远。芦淑珍经常斥责李洪志是个光会说大话的东西。有一次,当李洪志通过传功、治病挣到第一笔钱时,将钱掷在母亲面前示威,由此可以看出李洪志对金钱的渴望。当李洪志在泰国接触到一些佛教的基本理论和东西后,发现这是一个发财的大好时机,在泰国期间,便逐渐形成了冒用佛教和传授气功来敛财的想法,回国后,于1992年开始实施他的敛财计划--出山传授法轮功,用法轮功为幌子聚敛钱财,其敛财之招术,招招阴险、狠毒。

 

李洪志办班结束合影照片

  NO1:办班+售后,堂而皇之坐收渔利

  1992年,法轮功传播之后,李洪志挖空心思捞钱,并私自成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后向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国家体育总局申请注册未获得批准,但仍然一直以该研究会名义组织传授气功和办班学习法轮功等活动,通过各类活动收取费用,销售法轮功书籍和练功物品,形成了从办班、出书、销售练功物品一条龙产业链,以获取较大利益。

  据时任北京辅导总站站长汤学华叙述:1992年底,法轮功北京辅导总站成立,李洪志任命其为站长,还任命了4名副站长。当时,法轮功总站设有后勤办事组、功理功法组、宣传组等,负责法轮功的整个运作,与外省市联系办班等。汤学华说,当时法轮功的所有活动和事务性工作都由北京总站负责组织。李洪志1992年和1993年一共在北京办了13期法轮功学习班,每期10天,在全国办了大概56期学习班,听课票价是每人40元,当年通过举办学习班总收入达到150万元之多。1994年后1997年期间,李洪志在全国设立了多个辅导站,游走于各地举办法轮功学习班,亲自给学员上课,据估算,几年下来,大概近300多期,光办班门票收入在1000万以上,各地辅导站除支付场地租赁费外,其他收入全部被李洪志毫不客气的收入囊中。

 

李洪志画像

  1994年之后,李洪志的私欲开始膨胀,随着学员和练功人员的增加,李洪志为了既增加收入,又提高威信、扩大声势,于是,他制作了自己的画像挂图,统一练功服、练功垫、护身符,要求弟子们在练功场所、家里全部挂上画像,练功时必须着练功服,外出时要带护身符,而当时一身练功服就要30多元一套,画像5元一张、练功垫10元一个,这些物品收入无法统计,而这些收入均由各地辅导站悄悄打入李洪志在北京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帐户,实际是李洪志个人帐户之中。办的班多了,李洪志自然就要想到出书、卖书的好营生,于是,李洪志编辑出版了《转法轮》、《法轮佛法》等书籍,要求学员们人手一册,并将他多次办班的讲课录音制作成录像带、录音带、磁带销售给学员。1992年至1999年底,以李洪志名义印发的法轮功书籍有1057万册,音像制品500万盒、图片等129万张,总销售额161亿元。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非法获利4100万余元。另据《法轮功问题简明手册》中写道:"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研究会自1992年至1999年底出版并销售了大量法轮功宣传品,纯利润达4220万元人民币"。

 

法轮功网站公开兜售的书籍

  1998年之后,李洪志在美国注册了一家出版社,名字叫安吉拉(ANGELA)出版公司,而公司的注册地址正是詹姆斯·庞和另外一名"法轮功"骨干张尔平的前家庭住址。在国外,法轮功网站上公开售卖的法轮功书籍单本售价已达11美元以上,折合人民币80多元一本,其收入可观,无以估算。

 

李洪志在北京时购买的汽车、房子、高档消费品

  李洪志通过办班和销售练功物品聚敛了大量钱财,他在北京市朝阳区购买了双桥东路18号院1138号别墅,北京市西城区法华寺小区16号楼房产、北京市通州区东旭花园房产、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开运小区房产。上世纪90年代,李洪志和妻子李瑞都是东北长春市企业的普通职员,他们如何能买得起如此多房产,资金何来?

 

  NO2:行医+捐赠,心安理得坐享其成

  李洪志在悉尼接受《亚洲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无条件地帮助人解除疾病;不收任何金钱与物质报酬。"而事实如此吗?非也。

  李洪志大肆鼓吹修炼法轮功能治病,鼓吹自己有多大的功能,1992年6月21日,李洪志在北京建材礼堂讲课时称:"有一个罗锅的人背驼得很厉害……我给他看一下,我用掌给他拍了5下,然后我一顶他,这个罗锅立刻就直了。"李洪志早期讲法称:"师父一挥手,晚期肺癌患者痊愈"、"大连发功让远在法国的植物人下床走路"等。李洪志把自己包装成"神医",他称来自另度空间,推销他的法轮功"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在李洪志的鼓吹下,不少患病的学员放弃正规治疗,找李洪志看病。李洪志在家里和辅导班的现场放功德箱,让弟子们主动往里投钱。每次都要收病人看病费用50-200元不等,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一位老大娘拿出5元钱求李洪志看病,李洪志不屑一顾,恶狠狠地说:"5元钱还想看病?"。

  给人看病收钱,毕竟来的太慢,也并非是李洪志的本意,而通过给人治病提高自己的影响力,然后通过影响力,让更多的人相信法轮功,自愿掏出更多的钱物塞进李洪志的腰包才是真实意图。李洪志的妹夫孙森伦亲眼看到了李洪志高明的赚钱手法,在一次"法会"后,李洪志对大家说:"法轮功是最高层次的功法,但是也需要大家的支持,希望大家积极地捐款。"开始捐款的人不多,且钱放的也很少,李洪志就说:"有的华人团体,已经捐了很多钱给法轮功,现在还不断地有人来捐,而且金额很大,这种善举,是有好报的"。他还说:"相信大家绝对不会错过这个精进、长功的好机会。"大家听了以后,都纷纷向功德箱里放更多的钱。据吉林省长春市原法轮功习练者李亚谦证实,1998年10月,法轮功大连辅导站站长送给李洪志一台日本尼桑轿车。原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杜曰仲,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为了"上层次"、求"圆满",先后被骗去近10万元,最后落了个负债累累、倾家荡产的下场。陕西省周至县高春阳在九十年代九十曲全村远近闻名的老板,可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原有的万贯家产因向法轮功组织捐献、外出"弘法"等很快荡然无存,最终成了几天都吃不上一顿饭的穷光蛋。

 

李洪志女儿李美歌在纽约市皇后区法拉盛59大道别墅

  NO3:卖国+经营,怡然自在坐拥豪华生活

  李洪志叛逃美国后,立即寻求西方政治集团庇护,便被美国反华势力豢养起来。他是美国在看到魏京生之流的利用价值已经不大时,转而利用的又一张攻击中国政府的王牌。美国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骨干分子提供政治庇护,在法轮功建立"法轮大法电台"和电视制作中心、设立网站、租用广播频道、印制宣传品等开展反华宣传煽动活动,法轮功成为反华急先锋,马前卒。此等结局正中李洪志下怀,因为,他既拥有了人身安全的保护伞,又找到了敛财的商机。

  其一,通过贪污捞钱。李洪志既讨好主子,又为了赚钱,在国外多地区构建了以"法轮功新闻社、大纪元时报、明慧网、希望之声广播电台、新唐人电视、博大出版社、神州电影制片厂、神韵艺术团、飞天艺术学校"等为核心的完备的立体反华宣传体系。法轮功还建立了100多个专业性网站、300多个地方性境像的全球网络体系,并成立了"神龙工作队"提供技术支持。每年供养这些项目和工作人员的薪金高达2亿美元。再加上举办"法会"、"反华游行"等活动费用和供养法轮功总部组织其他经费,总计要达到5亿美元的开销,这些费用,大部分由"美国国际开发署"、"台湾民主基金会"等官方和非官方组织提供,而这些费用的支出均由李洪志一人掌控,掌管财务的人全是李洪志的至亲或者嫡系,精明的李洪志,不会监而不盗,可想而知,李洪志油水捞的足足的。

  其二,通过项目捞钱。在2006年"洛杉矶市讲法"中,李洪志说:"办新唐人电视晚会,能够赚点钱这不是好事吗?"在2007年"对澳洲学员讲法"中,李洪志说:"我们已开始赚钱了,你们用这个钱拿出一部分作为你们的福利,如果你们将来赚得很多了,你们成为一个很盈利的公司,你就按照社会的工资拉平,我都高兴!"而真实情况并非如此,在众多项目中,好多工作人员由法轮功人员担任,并且是义务劳动,甚至有些法轮功人员自掏腰包为法轮功项目付费。据法轮功内部人士透露,每年法轮功组织通过项目创收利润在5000万美元之多,而这些钱都落入到法轮功总部口袋,其实就是入了李洪志的私囊中。

 

李洪志接受捐赠的新泽西州房产

  其三,通过接受捐赠捞钱。在2007年"对澳洲学员讲法"中,李洪志说:"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也好,是大法弟子立足于常人社会建立起来的,是常人社会形式的公司,可以接受弟子赞助的"。据1999年11月1日《华尔街日报》报道,李洪志将位于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附近的一处600平方米的房产落在了他的妻子李瑞名下。而李洪志介绍,这是一名美国灯具制造商,也是法轮功追随者花了58万美元捐赠给他的。李洪志还接受国外法轮功弟子金钱和贵重物品捐赠若干,无法统计与估算。

 

李洪志的别墅和豪车

  经过多年经营,李洪志和其妻子、女儿在美国就拥有房产11处之多,豪车数部,价值1000多万美元,法轮功总部龙泉寺价值达2400多万美元。现在的李洪志是地地道道的亿万富翁,与30多年前的穷小子光景对比,简直天壤之别。相较于"血水圣灵"教主左坤、"全能神"教主赵维山等邪教主而言,他们真是难望项背,你说"小来子"的敛财之道高明不高明?

防止邪教“血水圣灵”魔爪伸向青少年

 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起底邪教"血水圣灵":洗脑未成年人,控制信徒当包身工》。看完新闻内容和视频,笔者内心感到无比沉重:邪教组织,他们的魔爪都是伸向一些对外界事物比较无知的弱势群体:老人,没有很多见识的普通百姓。而现在,他们更是把魔爪伸向了青少年!看到大批青少年被毒害,笔者感到十分痛心。在此,呼吁全社会保护青少年,他们是祖国的未来,不能让他们也"中邪"。

  在"血水圣灵"邪教活动的资料和视频中,明眼人不难发现邪教有异于正常教会之处的明显特征:

  首先,正常教会是公开的,而邪教是秘密的。邪教为何要秘密开展?因为他们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敛财。如果大范围宣扬,很容易就会被识破,所以他们打着教会的名义选择性地欺骗那些容易上当的人,他们的组织和活动都是非法的,所以只能秘密展开,否则就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正常教会是劝人向善的,而邪教是主张个人崇拜的。几乎所有的邪教都会把总头目说成是神的替身,搞个人崇拜,给信徒洗脑,通过威逼利诱等各种手段控制信徒的思想,让信徒乖乖听从"教主"的摆弄。

  第三,正常教会是公益的,而邪教是借机敛财的。每一个邪教最终的目的是敛财,他们会打着各种名号,"血水圣灵"则是说为教会捐款、以商养教等,还建立了层层机构控制教徒,让他们成为"同工",他们赚的钱全部归教主,他们的孩子也被拉到儿童组从小就进行洗脑和培训,成为下一代"同工"。

  观此种种,让人触目惊心,觉得十分痛心又匪夷所思:是什么使得邪教如此猖獗,毒害生灵?尤其是青少年一代也被毒害,让人们不得不警惕。

  那么,怎样防止邪教魔爪伸向青少年?

  首先,政府可设法加强对家庭的管理和对家长的教育。在社会转型期,家庭教育其实是整个教育体系当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很多家长完全没有教育方法,那些信奉邪教的家长自己受害了不说,还拉自己的子女下水,真是愚蠢至极。现在政府设定的"家长学校"大都由中小学学校兼任,但由于管理、资金等各方面原因,很多时候"家长学校"只是流于形式。每年少数几场讲座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教育的诸多问题,更不能有效监管和引导家庭教育。"家长学校"不能流于形式,而应好好开办,其功效是非常明显的。

  其次,加强社区管理。社区对家庭的管理相对更直接,社区应多伸入了解家庭的细节,而不是只单纯地为社区群众办理简单的日常公务。经常加深了解的话,也可以发现那些"中邪"家庭的端倪,以有效劝阻和制止。

  第三,加强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学校对学生也可以进行宣传和教育,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但如果像"血水圣灵"中那些"同工"的子女,完全被邪教控制,根本不到学校上学,那学校也就无能为力了。

  第四,还应加强法律的管理和惩治,对于毒害青少年的邪教予以更重的惩罚。对于毒害青少年的邪教,法律应给予更严厉的打击和治理,毒害青少年就是毒害祖国的未来,这种行为绝不可姑息。

  最后,我们全社会所有有正义有良知的人都应自觉反抗邪教入侵,如果发现身边亲友有"中邪"的端倪,一定要设法阻止悲剧的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