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司法解释出台以前,关于涉邪教犯罪的司法解释有三个,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2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三个司法解释虽层次清晰、内容科学,但也存在"散、乱、重"的问题。"散",即涉邪教犯罪案件如何定罪量刑,如何区分此罪与彼罪,如何判断罪数、犯罪形态,答案散见于上述三个司法文件中,既不方便查阅学习,又不利于司法人员执行运用;"乱",即逻辑不够严谨周密,有混乱之嫌。以《解释(二)》为例,第1条解决罪与非罪的问题,第2至第4条划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5条又回到罪与非罪的老问题,第7至第10条又规定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完全没有按照先罪与非罪、后此罪与彼罪的逻辑顺序来安排内容;"重",即内容重合,纵观2002年《解答》的内容,基本上是《解释(二)》的量化细化,相关内容完全可以与《解释(二)》合二为一。
  新司法解释的颁布,有效解决了"散、乱、重"的问题。一是形式完备。合三为一,改变过去内容分散、三分天下的格局。一翻新司法解释,关于涉邪教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谁来鉴定邪教宣传品等等问题,一目了然,既利于学习研究,又便于操作执行。二是内容系统。更加权威、集中、统一,逻辑更强,条理更顺。新司法解释将重复的内容剔除、繁琐的内容简化、抵触的内容理顺,条文不再"打架",法律权威得以体现;按照如何认定邪教组织、涉邪教犯罪如何定罪量刑、犯罪形态如何把握、罪数如何判断、此罪与彼罪如何区分的顺序安排内容,层层递进,逻辑严密。"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毋庸置疑,该司法解释的颁布施行对于准确认定涉邪教犯罪、精准打击邪教活动具有重大意义。那么,相比此前颁布的三个涉邪教犯罪司法解释,该解释有哪些新特点、新变化?
"  二十多年来,法轮功弟子纷纷死亡,骨干弟子也不例外,侨居美国的法轮功积极分子、法轮功教徒创办的新唐人电视台主播吴凯伦于2011年2月26日死于美国纽约家中;侨居日本的法轮功积极分子肖辛力,因患癌症拒绝治疗,于2011年12月30日死亡,时年43岁,其丈夫佐藤贡也是法轮功积极分子,于2009年死亡,时年49岁,在他离世后的7天内,肖辛力和其他信徒竭力"发正念",企图让他起死回生;德国"法轮功"协调人朱根妹患有糖尿病,指望练法轮功治病,因耽误治疗于2007年死亡;美国休斯敦法轮功积极分子封莉莉身患胰腺癌,但她认为这是"业力",于2006年6月22日死亡……
  人们很容易发现,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导致弟子们早死的重要因素,而李洪志及其发轮功在弟子身后泼脏水的行为犹其令人不齿,他们对于学员的死亡毫无愧色,把弟子的死因自然地归结于恶魔阴谋:"这些恶魔难以识别,他们能带来大灾难。他们也练法轮大法并且颂扬大法……但他们之后会突然死去,站在我们的对立面,以此损害大法"(见李洪志《法轮大法详解》)。这一次,面对叶甫盖尼之死,法轮功领导层同样没有惊慌失措,他们解释道,叶甫盖尼死亡是因为他当时停止练功……
  在李洪志及法轮功高层嘴中,死去的弟子要么是练功不认真,要么是"伪装者",是大法的损害者,甚至是恶魔。
  弟子在参加法会的途中死亡充分证明,李洪志不仅不能将弟子"地狱除名",相反,法会是弟子的夺命会;李洪志不仅不会保护弟子,而且还会给死去的弟子泼脏水,这便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真实嘴脸,而死亡与被脏水覆盖则是轮子轮痴们的宿命。"
"  李洪志宣称:"我的法身坐一圈,炼功场的上空还有罩,上面有大法轮,大法身在罩上面看场。那个场不是一般的场,不是一般的练功那样的场,是个修炼的场……这个场红光罩着,一片红……"(《转法轮 法轮大法学员怎么样传功》)
  炼功场尚且有法身保护,法会当然会有更多法身保护了。然而,洋弟子叶甫盖尼偏偏在参加法会途中死了,这是为什么呢?
  相关报道称,叶甫盖尼面临的危险之一在于,他不相信自己身体有问题。因为根据法轮功邪教理论,"练功人不生病",不需要接受"常人"的治疗,练功人出现的病症是"师父的考验"和"病业的显现"。 危险二,实际上叶甫盖尼下火车后没有片刻的休息便同其他信徒一起被派往"前线"了。最后,危险三,当他失去知觉不能动弹的时候,在场的协调人和其他信徒不但没有立即叫急救,反而拖延时间;他们不愿意找"世俗"医生,甚至还打算找辆车把他送到纳罗—福明斯克的法会上,而不是送他去医院。
  叶甫盖尼的死亡经过证明,李主佛是罪魁祸首,其一,是他的歪理邪说促使弟子不相信自己会患病,不相信患病要就医,要吃药打针,以致久病不治;其二,是李洪志的法会累死了叶甫盖尼;其三是他的歪理邪说"活摘"了所有弟子的大脑,竟然不知道必须及时将不能动弹的叶甫盖尼送医院抢救,以致叶甫盖尼殒命。"
"  9月24日(周六),惯于抗议、指控中国政府"迫害"的法轮功信徒和往常一样,30人左右,聚集在莫斯科友谊大街的大使馆附近,举着标语进行鼓动宣传。在还未到达位于莫斯科友谊大街的中国大使馆门前时,有一人晕倒,失去意识,但是并未有人呼叫救护车。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维护示威秩序的警察,均未发现现场的异常情况。在救护车赶到之前,法轮功活动的协调者已提前命令众信徒:"脱下他的黄夹克,免得人们说这人是因为练法轮功才得病死的。"对于叶甫盖尼之死,法轮功领导层并没有惊慌失措,他们解释道,叶甫盖尼死亡是因为他当时停止练功,还因为中国大使馆的邪恶力量过于集中强大。
  瞧瞧吧,这便是法轮功的德行,弟子死了比一只苍蝇还不如,死了还要被人掩盖真相,法轮功不是口口声声要"讲真相"吗?为什么要脱下叶甫盖尼的黄夹克呢?做贼心虚嘛。法轮功不是鼓吹"真善忍"吗?为什么要掩盖真相呢?由此可见,法轮功完全是嘴上一套,手上一套,嘴上说的动听,手上做的却无比龌龊。"
"  2016年11月29日,乌克兰记协联盟会员格罗巴在俄罗斯"伊里涅义"网发表文章,披露俄罗斯一个名叫叶甫盖尼法轮功痴迷人员在参加莫斯科法会途中死亡。(2月15日 凯风网)
  人们记忆犹新:2016年5月15日,法轮功在美国纽约市巴克莱中心举办"法会",李洪志按惯例进行了长达2个多小时的洗脑。然而,此次"法会"刚一结束,一位从会场中走出的女信徒就突然昏倒在地,先是呕吐,接着不省人事。执勤警察急忙拨打911叫来救护车……看来,法会期间死人已成为法轮功的新常态,既出乎人们的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不过,人人们很快发现,叶甫盖尼之死给世人发出了很多警示。"
"  金贵之所往往是福地的代名词,但是,"小房子"虽然"金贵",里面的"福"却让人觉得有些不靠谱,因为"卢台长"的话总是说得那么玄。他说"小房子""在天上是大能量,在地下是大票子"。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怎么说着说着就去了阴曹地府?还别说,人家"卢台长"真就有这份侃天侃地的雅兴,人家不但口吐莲花,还"早已为实修心灵法门的弟子在天上种下了莲花"。天上的事说完了,地下的事道尽了,最主要的还是要算计地上的凡人,"小房子"便被派上最恰当的用场:烧"小房子"可以消除孽障、还债!如此一说,阴气来了,让人听了瘆得慌,浑身发冷,如何再能舒服起来?想鬼有鬼,怕鬼来鬼,这就得去求"卢菩萨",烧他所赐的"小房子"。可是,烧"小房子"却是扔真钱换假票,哪里顶什么用啊!有个"心灵法门"弟子虔诚"修行",烧了无数"小房子",最后在大年初二夜半两点钟不行了,没过一个小时就断了气。"卢台长"的"看图腾"不但没能显灵,还说幸亏这个人平常"小房子"烧得多,不然的话绝对不会走的这么爽。面对走得这么"爽"的弟子,"卢台长"的口吐莲花可真真另类!卢台长哦,那些弟子进到你的"心灵法门",买了你的"小房子",是求观世音菩萨消灾避难的,是求你治癌症的,难道你的本事就只是能让他们"爽一回"?
  住进"小房子"总会有窝心事,可一旦有人要想退房走人逃离苦海,"卢台长"却是一千个不高兴、一万个不答应,他就会说不烧"小房子"就要患癌症,不烧"小房子"就要出横事,不烧"小房子"就有鬼上身。弄得弟子走也害怕,留也心慌。
  "心灵法门小区"的"小房子"能够出手,不能不说是"卢台长"的本事。住进这样的"小房子",也不能不说是人生的大不幸。要想活得自在,就要远离这种"小房子";要想大发慈悲,就要开着推土机把"小房子"铲平,省得再让善良之人上当受骗。"
"  住进这样的"小房子",心里本来就不踏实,可"卢台长"还要送给"业主"更多的"加持力"。那"加持力"不是白给的,也需要"业主"去"发薪"。"卢台长"说自己能与观世音菩萨"通灵"、"对话",还说自己有48个"法身","法身"就是菩萨身,经常晚上出去救人,到各地帮信徒看病。另外,通过电话与听众交流时,即使远隔千山万水,他也能看到每个听众头顶的"图腾"。光这些还不够,他还能根据"图腾"判断听众的运势和健康状况,并且能够对听众进行"能量加持"。
  "卢台长"如此神通广大,本应是"小房子"里人们的福气,住"小房子"的人真该拍手称快。但是,这里不得不说一声:且慢,还有下文等着哩!到了这里,"卢菩萨"又成了凡人一个,他说"弘法度人"需要"供养",要获得遂心愿的"加持力",单纯诵念"小房子"等咒语表明不了诚心,必须向菩萨"发薪","发薪"越多得到的"加持力"越多,"获解救"的效果就越大。敢情"卢菩萨"心里惦记的也是薪水,不给钱他也不干事。可是,这个"菩萨"干的事又是专门拿信徒开刀,不但卖书卖光盘,还一边说着只有烧"小房子"才能消灾避难,一边印制出几百万份"小房子"高价卖给了众位弟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卢台长"可不做亏本买卖。据悉,仅境内上海的"弘法组"每年就为这尊"菩萨""贡献"500万元。为了不让弟子感觉太亏得慌,他说"一张小房子在地府可顶10根金条"。"
"     买房子是件让人舒心的事,因此,笔者在这里要给你一个善意的提醒:有一种"小房子"千万不能买!这种"小房子"在一个叫"心灵法门"的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叫卢军宏。要是住进这种"小房子",你的麻烦事算是开头了。到最后,轻则钱财丧尽,重则家破人亡。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这种"小房子"成了"凶宅"呢?这主要还得从以下几个方面说起。
    卢军宏1960年出生于上海,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1989年去了澳大利亚,成了澳籍华人,后来就当了澳洲华人电台国语台台长。到了2007年11月,又拉杆子另立门户,开办澳洲东方电台,并自封台长。这是澳洲首个以普通话为主24小时广播的华语电台。"卢台长"有了自己的地盘,便搞起了什么《玄艺综述》栏目,宣称"心灵法门"和"小房子"是"末法时代唯一能够挽救生灵度人的法门"。"心灵法门"最初的名字叫"卢台长心灵法门",因为"卢台长"主持节目时经常自奉为观世音菩萨的"人间代理人",后来干脆就改名为"观世音菩萨心灵法门"。而他的"小房子"也并不是能替人遮风挡雨的实体住宅,而是盗用佛教中《大悲咒》、《心经》、《往生咒》、《七佛灭罪真言》等经咒肆意编排成的一个组合,信徒按他所规定的遍数念诵,念完后在一张类似小房子图形的黄纸上的圆圈内点上红点,然后烧掉,说这样就可以超度亡灵、祛病消灾等,说白了就是一张做了记号的烧纸。
  "卢台长"打着佛教旗号,搞出了这么个不伦不类的东西,同时,又在"心灵法门小区"堆积了无数星象术、占卜术之类的破砖烂瓦,以算命之术相辅"弘法度人"。这一切,自然受到正信佛教的普遍抵制。2014年6月,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呼吁广大佛教信众自觉抵制"心灵法门"的不良影响。而在此之前,佛教界多名高僧如学诚法师、传喜法师、大安法师、明让法师、定弘法师、净空法师等,都曾明确指出"心灵法门"是附佛外道。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了:"心灵法门小区"被佛教界视为"违章建筑","卢台长"没有开发资质,"小房子"也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许可证。买了这样的"小房子",心里怎会不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  韩国邪教"统一教"教主文鲜明,宣称自己15岁祈祷时见到耶稣现身,并要求他建立"神的王国"。数以百万的统一教教徒们,奉文鲜明为"再世弥赛亚"的神明、真父和先知。文鲜明还宣称:"他(指上帝)存活在我的身体中,我是他的化身","我将征服全世界,我是你们的脑子。"
  但这位大"神"也于2012年因肺炎并发症入院,在多重器官衰竭之后,就一直使用仪器维持生命,最终不治去世,终年92岁。文鲜明的得力助手朴普熙对记者说:"他是我们的父亲、上帝的救世主。他的躯体是上帝创造的,因此我们原本相信他可以活到100岁。"
  看来,"神仙"也生病。事实面前,邪教教主们想赖也来不掉。然而,明明生过病,甚至经常生病,他们为啥都要吹嘘自己"从不生病", 用意何在?
  第一,出于神化自己的需要。吹嘘自己"8岁修炼圆满" 的李洪志,吹嘘自己"少禀异"的吴泽衡等,他们既然都是"神佛"了,哪能生病呢?
  第二,出于招揽信徒的需要。邪教大多是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教主用自己"从不生病"来印证其歪理邪说。
  第三,出于借医敛财的需要。把自己包装成"神仙",敛取钱财以供邪教教主挥霍,是邪教的惯用手段。试想,如果他们老老实实承认自己也生病,还能诱人上钩吗?
  这些自称"神仙"的邪教教主们自己有病看医生,却时刻不忘洗脑信徒,拒绝药物治疗,靠练功祷告治病。忽悠的是别人,明白的是自己,灵魂和肉体孰轻孰重,他们自己最清楚。那些误入邪教愚昧地相信祷告治病的人们,尽早擦亮双眼,放弃这骗人的把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