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参加邪教是严重违纪行为

  据凯风网消息:2016年12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名有43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因加入邪教法轮功并持续参与法轮功活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被开除党籍。

  ----党员参加邪教被开除党籍案例: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段正安,男,陕西省丹凤县武关镇惠家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下坪组组长,因长期从事邪教活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2016年3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成为自《条例》颁布后,因参与邪教被开除党籍并被曝光的首个案例。据报道,1998年,身为共产党员、村监会委员的段正安左眼受伤,四处求医也不见效果,慢慢产生了信教治病的想法,最终成为邪教教徒。之后,其妻子王某成了邪教组织在惠家坪村聚会点的负责人,基本上每周都要组织村上教民在其家聚会一次,宣扬不用吃药信教包治百病等"教义",直至被公安机关发现。

  2、王保兰,女,69岁,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2月退休前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街正科级干部。1997年10月,王保兰开始习练法轮功,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王保兰仍然坚持习练法轮功。街道、社区干部曾多次与王保兰谈话帮教,劝说其退出法轮功邪教组织,但她不为所动,顽固坚持法轮功邪教立场。2016年7月,东西湖区委组织部责成将军路街党工委启动调查和处理程序,12月13日,将军路街纪工委研究决定,开除王保兰党籍。

  3、向某某,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一名70岁的老党员。其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2月退休后,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居住的社区。1998年,向某某加入邪教组织,党组织发现向某某的问题后,曾多次上门做工作,希望她退出邪教组织,但她不为所动,对自己的党员身份也不在乎。2015年12月经街党工委研究决定,开除向某某党籍。

  ----党员参加邪教社会负面影响大:

  共产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员,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党员参加邪教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1、严重误导群众,影响社会风气。中国共产党员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本应相信科学,带领群众发展致富,却长期从事与党员身份不符的邪教活动,信奉唯心主义、有神论,甚至充当了邪教的帮凶,做起了负面表率,其行为影响比非党员群众更甚,在广大群众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扰乱组织纪律,动摇党的根基。一些党员革命意志衰退、宗旨意识淡漠、甚至理想信念动摇,将信奉邪教求医治病视作小事。殊不知邪教如毒品,一旦加入痴迷,会导致心智迷失,被步步诱骗失去基本辨识能力,轻则有病不治祷告伤害身体,重则伤害无辜性命,甚至违法乱纪公然向政府叫嚣。

  3、授于邪教把柄,扩大不良影响。法轮功邪教一贯造谣生事,唯恐天下不乱,不择手段大肆炒作"退党退团退队"谣言,极少数党员的涉邪的行为更是会被邪教组织大加利用,夸大虚假宣传,将这些人个人错误的行为上升为所谓"普遍现象",恶意攻击丑化党和政府。

  ----党员参加邪教理当被公开严惩:

  邪教问题是政治问题,与邪教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共产党员组织、参加邪教,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是严重的违纪行为。

  1、党员必须信仰共产主义。党章在总纲一开始就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毋庸置疑,共产党员既然加入了这个政党,就必须信仰共产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思想方法和立场和中国的实践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而邪教所宣扬的一切观点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两种对立的观点,二者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是无法调和与兼容的。

  2、党员务必筑牢思想防线。现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在多元化和思想自由的倡导下,一些封建残余思想沉渣泛起,各种歪理邪说披着宗教的外衣粉墨登场,给社会造成严重的潜在危害。一些党员面对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社会现象,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很快被世俗的现实追求所代替,导致信仰危机、思想迷茫、精神空虚,有的急于寻找"神"、"主"、"大师"的精神庇护,给邪教组织留下可乘之机。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信仰,忠实践行信仰,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和无神论的学习。各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理论学习,定期开展党组织生活,时刻警惕邪教组织拉拢侵蚀,自觉筑牢反邪教思想第一道防线。

  3、党员还需勇于反对邪教。据报道,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875.8万名,有基层组织441.3万个,全国7828个城市街道、32341个乡镇、94424个社区(居委会)、571544个建制村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均超过99%。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党员在群众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模范带头作用,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邪教,而且应当带头揭批邪教的本质和危害性,积极宣传反邪教相关知识,引导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歪理邪说。

  党员参加邪教被开除党籍的广泛公开报道,向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的同时,更向全社会明确宣示,中国共产党不允许任何一个相信邪教的党员存在,任何试图向党的政权渗透的图谋终将破灭。

共产党员要旗帜鲜明反邪教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邪教是政治纪律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条中指出:"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准则》第四条中明确提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对这两条规定进行解读我们可以得知,作为共产党员,必须信仰马克思主义,而"法轮功"等邪教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话、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这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根本对立,是社会的毒瘤。所以说共产党员相信邪教,参与邪教组织,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二、共产党员信邪教必受法纪严惩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条例》给所有的共产党员面对邪教时划出了明确的不可触碰的底线——共产党员绝不能参加邪教组织。参加者必须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司法机关将按照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三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追究其刑事责任,实施法律惩罚。

  三、共产党员要旗帜鲜明反邪教

  党章不仅定义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同时还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等八项义务。能否认真履行这八项义务,是判断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标准,也就是说党员只有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关于党员八项义务的规定,提高履行八项义务的自觉性,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照八项义务,作为先锋战士的共产党员面对邪教时,就不能像普通老百姓那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必须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主动站出来同邪教作斗争。最重要的就是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一要树牢忧患意识。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千万不能埋头经济社会发展,而忘记了我们面对的政治风险,面对的政治较量,否则就会犯历史性错误"的谆谆告诫,充分认识邪教问题的政治性质,科学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正确把握党和国家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精神,毫不含糊地开展反邪教斗争。二要树牢政治意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邪教活动对党和国家大局的干扰,最大限度地消除邪教对党执政安全的威胁,最大限度地防止邪教对社会发展的破坏,最大限度地阻止邪教对人民群众的侵害。对此我们一定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绝不允许邪教组织坐大成势、形成危害,绝不允许邪教活动干扰党和国家大局。在具体工作中,共产党员必须站稳政治立场,明辨是非,绝不能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在工作角色上,当好战士、不做绅士,自觉守好一方阵地,绝不让邪教在当地发展蔓延、形成危害。三要树牢责任意识。共产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比一般群众更先进、更有觉悟,要在自觉维护正确的意识形态上做好表率、走在前列,做到自己不信、不练、不参与各种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活动;还要劝阻家人、朋友和周围的人不参与其中。同时还要自觉参与并始终站在反邪教斗争前列,面对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决不能漠然视之、袖手旁观,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自觉带头与邪教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斗争。积极向周围的群众宣传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带领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理念,正确对待坎坷人生,揭批邪教歪理邪说,动员群众抵制迷信、邪教,在反邪教斗争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法轮功媒体诽谤华商案的三个“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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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轮功最近又摊上了事儿,丢尽了颜面。

  据凯风网报道,2016年4月,法轮功邪教组织主办的媒体《大纪元时报》因诽谤澳洲华商黄向墨先生遭到其本人起诉,并于2016年6月被澳大利亚的法院判决,必须持续登报道歉并向受害者赔偿损失。回顾法轮功境外媒体历年来的做派,笔者以为,至少有三个必然:

  其一,摊上官司实属必然

  法轮功媒体摊上官司看似是一个偶然事件,但背后却有着必然的因素,海外有那么多媒体,为何独独法轮功媒体摊上了官司?是因为这个媒体从创立的目的、行为方式和指导思路上都是畸形的。

  法轮功媒体创立的目的在于为法轮功邪教做非法宣传,攻击中国政府,并为西方主子呐喊助威,可以用"心术不正"来形容。心术不正就必然会走邪路、歪路,做出违法的事情,因而摊上官司并不偶然。

  从行为方式上来看,为了苟延残喘、博取出位,凡是能够吸引眼球的新闻,法轮功媒体都会竭力炮制,污蔑、造谣、诽谤无所不用,花边新闻、秘闻秘录无所不包,唯独缺少新闻媒体应有的客观、公众和责任担当。没有底线的事情做多了,摊上官司自然征程。

  法轮功媒体的指导思路更是奇葩,李洪志早就给法轮功媒体定了一个基调——"话不说大点没人信"。在这个思路的指导下,法轮功媒体一门心思说"大话",搞"大事情",不惜通过污蔑、诽谤他人提升点击率和曝光度。受害者有的不屑与之争辩,一笑了之,法轮功媒体算是侥幸逃脱。而受害较深者则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黄向墨并非自觉维权的第一个,也绝非最后一个。

  其二,黯然败诉实属必然

  李洪志一门心思想想进入西方社会"主流世界",想尽各种办法向西方社会抛媚眼、靠拢,但缺乏最基本的法治精神和对隐私权的高度关注,因而也使大纪元等媒体诽谤造谣败诉成为必然。

  西方社会对诽谤有着清晰的界定。以美国社会为例,"使某人遭到他人憎恨、羞辱、藐视或讥笑;伤害某人的名誉或导致其被他人孤立"都构成诽谤。法轮功媒体对华商黄向墨的报道,在没有确切依据的情况下,指称黄向墨与贪官有瓜葛,不但损害了黄先生的名誉权,甚至还影响到其工作,这一诽谤情节可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难以抵赖。而法轮功媒体所进行的报道大多属于此类,在事实面前,难以抵赖。

  而隐私权在西方社会更有着深厚的普通法根基,保障隐私被视作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媒体被要求即便具有新闻价值的报道,也不能"过分具有侵犯性"。法轮功对黄向墨的报道中无疑远远超越了这个界限。

  无论是对诽谤的惩罚和对隐私权的保护,说到底都是一种以人为本、尊重个体的社会文化。而李洪志将普通人贬斥为"宇宙垃圾",在媒体报道中对民众的个人权利肆意践踏,带有明显的"反人类"性,因此受到了普遍的反对。他们编造"苏家屯活摘"谣言受到中外正义之士的驳斥;他们盗用著名相声艺术家马季先生的作品被起诉而不得不道歉赔偿……出发就已错误,败局已成必然。

  其三,颜面尽失实属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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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轮功境外媒体在此次败诉中赔钱又道歉,可谓丢人丢到了家。从一般逻辑上讲,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因为踏过红线而遭到起诉并不少见,即便是败诉也并非不可接受。但对于法轮功媒体而言,败诉却有着更深层的讽刺意味。

  李洪志曾经抛出一个"大法弟子例外"的说法,他声称"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问题的。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这也就意味着法轮功的弟子所作所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在黄向墨诽谤案中,"例外"的法轮功境外媒体不但要乖乖掏钱,还需登报公开道歉,有图有真相,啪啪打脸。如果没有李洪志歪理的"设定",法轮功媒体不至于如此丢脸。

  更为丢脸的是,李洪志还将弟子们吹嘘为"走在神路上"的"众神",那么法轮功媒体自然是"神仙媒体"了。但现实是这个"神仙媒体"不但"屈尊"通过造谣报道凡人故事,当被诉讼以后,先是无赖地"一口咬定"黄就是涉案了,与"常人"纠缠,被判决后又死乞白赖地与黄先生的律师交涉进行调解,可谓将"神格"一降到底。

  让一场诽谤扯上怪力乱神。败诉?妥妥地!

造谣再露馅让法轮功灰头土面

 据《凯风网》综合环球时报、星岛日报消息,法轮功邪教《大纪元时报》因诽谤澳洲华商黄向墨,黄先生于2016年4月向法院起诉。2016年6月,经双方律师调解,《大纪元时报》正式向黄先生作出巨额赔偿及道歉。

 

  从"地球爆炸说"制造社会恐慌,到"活摘"诋毁中国政府, 再到恶意的人身攻击,法轮功造谣的手段可谓花样百出。

  法轮功于2006年炮制"活摘"谣言。法轮功造谣说,在中国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有一个集中营,3米多高的围墙上架着铁丝网,里面关押着6000多名法轮功人员,其中三分之二已经死亡,并被割取身体器官后投入集中营内的焚尸炉焚烧。他们的身体器官随即被非法出售到全国各地以及境外。事实上,中国的器官移植是极其规范的。今年2月7日至8日,反对器官贩卖全球峰会在梵蒂冈举办。中方应邀参会,向世界各国分享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的"中国方案",并且获得国际认可,让"活摘"谣言彻底成了异地鸡毛,法轮功中伤我国政府不成,反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最近的法轮功又开始玩起"蹭热点"的把戏。比如最近的四川泸县学生死亡事件,原本是坠楼,可有人刻意说成"五个学霸打死一学生"等多个版本,在网络上引起持续发酵。事后查明,是法轮功等境外反华势力在背后故意捣鬼。因为信谣传谣,数名市民受到法律的严惩。泸县事件,让世人再一次看清法轮功的丑恶嘴脸。

  回到事件的本身,法轮功正是利用中共正大张旗鼓反腐这一热点制造谣言。万庆良、陈弘平等高官的罗马,原本与黄向墨先生毫无关联。法轮功为了吸引眼球,不惜毁谤黄先生。不过,这次法轮功又没有得逞,不仅赔偿了巨款,还在其媒体声明道歉。黄向墨先生对媒体表示,"靠造谣捏造事实博眼球的伎俩最终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我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够让这些造谣者悬崖勒马。"法轮功这次的道歉,无异于自证其谎言,再一次让法轮功灰头土面。可是,狗改不了吃屎,为了刷存在感,为了向自己的"主子"献媚,法轮功这样的邪教组织,其邪性决定其不会停步。

  活摘闹剧、泸县事件的挑唆、毁谤华商被诉,无数的事例证明,法轮功就是一个谣言制造机。众所周知,法轮功旗下的媒体,一直靠妖魔化中国、编造谣言生存,对于如此邪教的言论,我们当提高警惕,拒而远之。

党员抵御邪教要把握“四个维度”

 邪教组织的渗透可谓无孔不入,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如果思想信念不够坚定,也会成为其渗透祸害的对象。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直不遗余力,多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共产党员一定要把握好抵御邪教的"四个维度",才能保证自身不受邪教影响,才能带领群众共同抵御邪教的渗透和危害。

 

  在党"言"党——用党性修养抵御歪理邪说

  从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那天起,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思想方法和立场与中国的实践结合起来,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思想作为自己做人做事的哲学思维。马克思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而邪教所宣扬完全属于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两种对立的观点,二者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更何况邪教的唯心主义是建立在歪理邪说之上,根本就是错上加错。

  如今,一些党员面对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社会现象,党性修养逐渐缺失,导致信仰危机、思想迷茫、精神空虚,有的更是将个人的健康寄望于"神"的帮助,将个人前途寄望于"神"的护佑,丧失了基本党性,甚至触犯了党纪国法,被清理出党员队伍。比如前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街正科级干部王保兰。1973年6月,王宝兰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0月开始习练法轮功,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王保兰仍然坚持习练法轮功。街道、社区干部曾多次谈话帮教无效。2016年7月,东西湖区委组织部责成将军路街党工委启动调查和处理程序,12月13日,王保兰被处以开除党籍。这样的例子不少,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如何面对邪教组织宣传的歪理邪说,最好的武器就是增强党性,坚定信仰,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学习,时刻警惕邪教组织侵蚀,树立防范意识,用自身的党性修养抵御歪理邪说。

  在党"爱"党——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

  基层党员干部如果在党不爱党,缺乏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将会严重损害基层群众利益,而如果还漠视党纪国法误入邪教,则贻害匪浅,后果更为严重。2016年3月,陕西省丹凤县武关镇惠家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下坪组组长段正安,因参与邪教被开除党籍。段正安身为共产党员和党的基层干部,因眼伤求医也不见效果,于是将希望寄托在邪教宣扬的"消业治病",最终沦为邪教徒,给党的光辉形象也蒙上了一层阴影。

  从高举右拳、对着党旗慷慨宣誓的那一刻起,每一名共产党员就注定要将党的事业放置于心中一个崇高的位置,要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要用朴实的为民情怀为党旗增色。面对有病难医、生活困难、遇到天灾人祸的基层群众,要想尽一切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相信党和政府,而绝不是邪教的庇佑。在为民办实事的点点滴滴中,自然就树立起了党的良好形象。

  在党"护"党——关键时刻要敢于发声亮剑

  任何邪教组织,其根本目的都是反人类、反社会的,他们利用一切手段对中国共产党以及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百般诋毁。在如今信息交流和媒体传播日益方便的大环境下,邪教组织利用网上网下各种手段,一方面大张旗鼓的捏造各种歪理邪说、大肆宣扬各种"神迹"显灵、鼓吹加入邪教可以得到各种庇佑,另一方面加紧对党和政府的污蔑诋毁,他们大肆炒作"退党退团退队"谣言,恶意攻击丑化党和政府,无所不用其极。

  面对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作为党员要加强自身修养坚决抵御,面对邪教组织肆意造谣污蔑诋毁党的形象的卑劣行径,作为党员决不能保持沉默,要在关键时刻及时站出来主动发声亮剑。对邪教散布歪理邪说者,要站出来进行有理有据的驳斥其谬论,要以文明健康生活为基础、以科学理论为支撑,发表署名文章,以正群众视听;对恶意造谣生事者绝不姑息,要坚决打击,除恶务尽。通过营造网上网下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地位。

  在党"为"党——牢记宗旨与邪教斗争到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0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仍然有个别党员在邪教组织歪理邪说的冲击下,迷失了自我,不仅丧失了党性原则,甚至丧失了作为一个正常人的是非曲直的判断能力。面对问题不思索解决办法,寻找"神"、"主"、"大师"的精神庇护,就容易让邪教组织钻了空子。马克思主义与邪教是完全对立的两种意识形态,党员与邪教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尚且属于违纪,如果信仰邪教就更是违反党纪国法,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身为共产党员,就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在对邪教的斗争中要始终站稳立场,坚定坚决的开展批驳纠误、斗争到底。首先正人先正己,要从自身做起,要坚决与一切邪教组织和歪理邪说划清界限,并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人,保证自身不受影响。其次要做一名反邪教斗士,要时刻保持警惕,在生活中遇到散发邪教宣传资料的,要及时制止或上报相关部门;遇到电话传播邪教的,要录音保存证据并及时反映情况;遇到群体聚众造谣生事的,要及时报警,帮助控制局面;在网络、手机上遇到散布歪理邪说的,要回帖反驳并让网信部门出面处理,消除影响。最后,还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采用正反两面,用惨痛的案例惊醒群众,带头揭批邪教的本质和危害性;用科学的防范教育群众,掌握基本的邪教动态和防范邪教的知识,引导群众远离邪教影响和危害,崇尚科学文明追求健康生活。

邪教是特殊的精神毒品

  小伙伴们,今天所说的毒品,可不是那种会毒死人的毒药哦,比如毒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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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嗯,法律条文似乎抽象了点,这样说吧,毒品是这样一种东东,它不仅对人身体有害,而且,人一旦沾染它上了瘾,就形成永久性依赖,就算你用洪荒之力,也难以彻底摆脱,被它带入深渊、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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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毒品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毒品,一般是通过提取毒品原植物里的有效成分加工而成。比如罂粟,就是毒品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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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罂粟花虽美,可它确实是毒物呢。从罂粟果获取的果浆,就是生鸦片,初步加工后,生鸦片就变成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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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鸦片经过进一步的加工提炼后,就制成精制毒品黄皮(海洛因前体)、海洛因。

  新型毒品种类很多,大多是化学加工合成的,常见的有冰毒、摇头丸、K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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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新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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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冰毒,由麻黄素加工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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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毒品对人类的危害是极大的。

  1987年联合国确定每年的6月26为"国际禁毒日"。全人类的口号是:"爱生命、不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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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今年是第30个国际禁毒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已逐渐成为全人类的共识。

  可是,除了以上那些有形的、物质性的毒品,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毒品,你知道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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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你没看错,就是邪教。精神毒品——邪教。

  国家法律规定: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利用歪理邪说对人进行精神控制,正常人一旦被邪教裹挟,就难以摆脱它的纠缠与控制,成为邪教的牺牲品和受害者。精神控制是邪教控制人的主要手段,称邪教为精神毒品,可谓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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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精神毒品,没听说过啊!有些小伙伴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吧,没关系,我们且以物质毒品与精神毒品——邪教做个比较,看看它们有哪些共同危害,聪明的你就能得出结论了。

  1、破坏家庭

  吸毒不仅危害个人身心健康,也危害吸毒者个人的家庭,吸毒的病态行为使家庭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导致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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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邪教煽动成员抛弃家庭,外出传播邪教,鼓吹"传得越多,将来就可进天国"。许多邪教信徒受到蛊惑离家出走,数月甚至数年不归,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痛苦,甚至导致家庭破裂,家破人亡。

  2、耗尽钱财

  被毒瘾控制,吸毒高消费造成财富的巨大损失,吸毒者纵有万贯家财也终被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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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邪教组织为了聚敛钱财,散布"现在灾难就快要来了,钱财、粮食放在家里不保险,只有放在天国才安全,一份捐献可以得到十倍的回报"。有的邪教组织甚至成立了所谓的"天国银行"哄骗信徒交出财产,坑害了众多善良的老百姓,有些受骗的群众甚至把辛苦一年收获的粮食和钱都交给了邪教。

  3、破坏生产

  吸毒摧残人的健康,使身体感染多种疾病,造成劳动力下降甚至丧失劳动力,极大地破坏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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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有的邪教欺骗和误导信徒变卖家产用于吃喝,坐等"世界末日"。有的邪教宣扬吃"赐福粮"、"生命粮","成员可以每人每天只吃二两粮食,不用种庄稼",主张"不要搞农业生产,庄稼不用打药,天父会照看的",致使众多邪教成员整天在家祷告,不种地、不锄草、不养牲畜。极大底破坏了生产。

  4、残害生命

  吸毒严重摧残人的身体,造成机体免疫力下降,吸毒过量还会造成突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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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毒品对生命的摧残是直接的,邪教对生命的摧残则以歪理邪说加以控制和折磨。邪教声称"信教能治病",胡说"信主可以免灾,祷告可以治病","只要虔诚祷告,不用打针、吃药,疾病自然会好",不让患病的成员去医院看病,或用骗术来为成员治病。一些信徒因此耽误了治疗而导致死亡,或者被邪教用巫术治死、致残。

  5、人格扭曲。

  毒瘾发作时吸毒者的行为特点是执着围绕毒品转,为吸毒而不顾廉耻,丧失人性,形成压抑郁闷扭曲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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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邪教信徒受教主歪理邪说的蛊惑,产生一种病理性的执着,钻牛角尖,把所有情感寄托在教主和邪教歪理邪说上面,执着地围着歪理邪说转。他们在情感上远远疏离常人,主动割断与社会的联系,人格扭曲,情感冷漠,自我封闭,孤僻怪异。

  6、精神错乱

  吸毒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毒瘾发作时会使人感到非常痛苦,失去理智和自控能力,在痛苦和幻觉中自伤、自残、自杀甚至暴力伤害、杀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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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邪教同样导致信徒精神混乱。在邪教精神控制下,心理暗示和迷信心理促使信徒产生相应幻觉,导致心理障碍和精神崩溃,做出诸如杀人、自杀等种种恐怖行为。需要指出的是,精神错乱导致的这些行为, 一般都是由教主、教义、教规的暗示、唆使、诱导、引发或强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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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物质毒品和精神毒品的危害还有许多共同之处,相信细心的小伙伴在比较中能会有很多新的发现。物质毒品可憎,精神毒品邪教同样可恶!让我们崇尚科学,远离邪教吧!

法轮功人员“天安门自焚”事实皆在

 2001年1月23日 ,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了来自河南开封的王进东等 7 名法轮功人员参与的自焚事件,举世震惊。

  该事件充分说明了法轮功危害个人、家庭、社会的邪教本质,从此以后,中国民众充分认清了法轮功的面目,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国政府严厉处置法轮功邪教组织。

  尽管有铁一般的事实,然而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拒不认账,编造各种理由否认事实真相,企图推卸责任。法轮功媒体还捏造出自焚事件是中国政府自导自演的、自焚者王进东头发完好无损等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并推出电影、记录片等来质疑,认为自焚者不是法轮功人员,而是中国政府的特工。

  我们欢迎质疑,但事实就是事实,对天安门自焚事件的质疑,只能更加暴露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颠倒黑白,愚弄民众,对成员实行信息屏蔽和精神控制的邪教特征。

 幸存者解释:" 自焚事件"当事人身份

 

  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后,法轮功邪教组织就立即声明,否认参与自焚事件的是法轮功人员,并制造谣言。

  1、法轮功做贼心虚,指令在国内的法轮功地下组织,派人调查参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人员情况。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骨干分子冯海军受领了这一任务。经过调查,最后形成了一个调查报告,确认参加自焚的7个人都是当地法轮功骨干分子。这个调查报告后来交给了郑州市的法轮功骨干分子马乐。马乐将调查报告又按法轮功媒体的要求,发给了境外的法轮功总部。但是没有将这个报告刊登出来。法轮功当然不会公布这个调查报告,公布了就等于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人员,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新华网:《"法轮功"自焚事件追踪:谎言救不了"法轮功"》2002年1月24日)

 

  2、当年参与天安门自焚的幸存者王进东、刘葆荣、郝惠君、陈果、薛红军等均站出来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王进东,"1·23自焚案"的幸存者、策划者。2002年4月,路透社记者对王进东进行了采访,公开发出了《路透社记者亲访法轮功自焚幸存者》的报道。在这篇由外国记者采访的报道稿中,王进东"坚决否认他被政府收买操作这一事件的指控",并表示"至于我是不是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并不需要其他人来说。我为我的愚昧与盲信感到耻辱。"他们是受法轮功影响、受李洪志歪理邪说教唆走上自焚道路的有力人证。(新华网《中外记者续访法轮功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当事人》 2005年1月20日)

      美国有线电视网CNN解释:自焚现场的录像真相

   

  法轮功在所谓"疑点"中说,天安门广场自焚过程之所以能录下来,是中国政府事先准备好了摄像机才做到的,并且录像时不受干涉,整个过程是导演出来的。

  1、远景图像来源于天安门广场监控录像。从中央电视台2001年1月30日《焦点访谈》中,可以看到天安门广场视频监视中心的画面。画面中的大屏幕分为一些小屏幕,这些都是监控摄像头摄取的画面,摄像头从不同角度对天安门广场进行监视。

 

  2、部分近景图像来源于美国有线电视网CNN的记者摄像,记录了事件的经过。自焚事件发生后,2001年1月24日有一段报道:"事件发生时,CNN的一名制片人和一名摄像师正在天安门广场。这里经常发生法轮功抗议活动。CNN人员看到一名男子坐在位于广场中心人民英雄纪念碑东北侧的人行道上,将自己的衣服上泼撒汽油后点燃。"并且,CNN还标明了"瑞贝卡提供的现场录像",CNN的录像报道在北美和其他地方的CNN用户大多都看到了。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根本没有安排记者进行拍摄,倒是美国有线电视网的记者等在天安门。这就奇怪了,为什么美国人就这么巧呢?他们的信息来源是哪里,他们拍这些东西的目的是什么?

  "法理"证明:自焚行为真相

  法轮功说李洪志教人修炼"真善忍",最终达到圆满的境界,没有讲要自杀,法轮功禁止杀生,同时明确说过自杀是有罪的,王进东等人去自焚,不符合法轮功的"理论",所以自焚事件是假的。

  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发生与李洪志发表的系列经文大有关系。李洪志在 2000 年 6 月 16 日发表《走向圆满》,要求法轮功人员要"顶着压力走出来"; 2000 年 8 月 12 日 又发表《去掉最后的执著》,要求法轮功人员要"去掉一切常人的执著,包括对生命的执著"; 2001 年 1 月 1 日又发表《忍无可忍》,要求法轮功人员"为真理舍去一切" (以上言论可见于法轮功网站)。

 

  正是在李洪志系列经文的煽动蛊惑下,才发生了天安门自焚事件。刘云芳是最早通过李洪志的教唆中"悟出"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能实现"圆满",并且将这一邪说制成宣传品散发给王进东等人。他说:"我上天安门广场自焚,就是用我的身体向人们说明真相:'大法'是真的"。王进东也承认:正是李洪志的系列经文"坚定了这个舍弃自我,用自焚形式去'正法'的信念"。

 

  1999年7月—2001年1月,经常有一些法轮功人员在天安门前静坐示威,并照片到境外网站、媒体,主要原因就是李洪志和法轮功网站的不断教唆,信徒们听信李洪志的"天安门的气场最强",极尽表演。

 

    医学解释:刘思影烧伤后包扎、气管切开手术后可以讲话直至死亡的真相

 

  法轮功《天地苍生》宣传册2005年1月28日专刊"剖析天安门自焚伪案"中,说"烧伤病人治疗时要将烧伤处裸露",不能包扎,而北京积水潭医院"把烧伤者裹得严严实实"。在法轮功制作的《是自焚还是骗局》录像片中,法轮功说气管切开后不能说话,这违背医学常识。法轮功媒体2001年5月4日发表的一篇署名"一名有正念的医生"文章,说刘思影的死亡不可思议,这是中国政府又在杀人灭口。

  1、针对烧伤患者,有一种"暴露疗法",这种疗法是1887年Copeland发明的,是受当时医疗条件限制而采用的一种简单办法。暴露疗法的优点是便于观察创面,但大的烧伤创面应该用纱布包裹,因为烧伤后创面会有渗液,渗液多的话不用纱布包裹会增加感染的风险,纱布包裹有隔离作用。举个现实发生的例子,中国网2007年8月28日有一个报道《广东九江大桥附近水域砂船爆炸》,其中有一张烧伤者全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照片,下面有一个注解"一男子被烧伤,送往医院抢救,伤者全身都用纱布包裹着"。由此可见,烧伤治疗完全是可以包扎的,法轮功硬要歪曲医学常识,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

  2、MDA的专家咨询栏目里面明确提到:差不多只要你做气管切开之前能说话,你就能在术后说话。因为不带有气囊的管子可以使气流通过声带。而带有气囊的管子可以临时放气以便说话"。在中国劳动争议网劳资案例也有一篇文章"当冯女士在厂医务室苏醒过来后,发现自己已发不出声音,不能说话。经过中山医院医生的检查,称其喉咙已经严重水肿,将咽喉部堵塞,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并立即就对冯女士施行了气管切开术,并在其咽喉部位插入塑料软管以维持冯女士像正常人一样的发声功能和呼吸功能"。这些例子都充分说明,气管切开后置入插管完全是可以说话的。

  3、刘思影的死亡,从医学的检查结果看,她有心肌炎,再加上严重烧伤,最终导致死亡。

  物理学解释:王进东双腿间的塑料瓶没有烧坏、头发完好无损,刘葆荣喝汽油的真相

 

  法轮功说,"自焚后的王进东两腿中间还放着盛汽油的塑料完好无损,头发也完好无损。如此明显的破绽,不能不令人怀疑这一切都是在演戏"。还质疑说刘葆荣说喝了半瓶汽油,为什么刘葆荣没有死亡。

  1、我们从物理上讲,火焰是燃料和空气混合后迅速转变为燃烧产物的化学过程,火焰越高,温度越高。火焰的外焰最先与空气接触,会燃烧。而王进东的双腿间的塑料瓶不在火焰之内,所以没有燃烧。关于王进东的头发完好无损。这更是法轮功在睁眼说瞎话,录像中明显可以看出王进东前额头发烧去一部分,露出很大一片额头,中部以后的头发也被烧得乱哄哄的,哪有什么"头发完好无损"?

   

  2、刘葆荣喝汽油没有死,也好理解。首先试想,一个人一口气喝600毫升的水都不那么容易,别说喝600毫升刺鼻难咽的汽油了;其次,刘葆荣很快被送到了医院,经过洗胃催吐,抢救及时,所以活了下来。

  更可笑的是,法轮功组织否认王进东等人是法轮功人员,认为他们是中共"特工"或者"死刑犯"。问题是特工或死刑犯人数太多,还有2个青少年,而且是学校学生,其他5人原来都有工作单位,既没有坐过牢,也没有参加过什么"特务组织",中国政府拿什么去要求他们自杀?而且"自导自演的戏"还不彻底,依旧有5人活着,随时可以接受采访?他们的亲友、同学也收到政府的钱或受到压力,颠倒黑白诬陷法轮功?刘春玲的养母霍秀珍,王进东的妻子何海华、女儿王娟,刘云芳的妻子李秋莉,陈果的四姨崔丽,刘葆荣的丈夫吕进军,他们都站出来控诉法轮功的危害。即使他们都被政府收买了,那王进东是开封市矛盾集团车队司机,郝慧君是开封市回民中学教师,薛红军曾经是开封市龙亭医院医生,刘思颖是开封市苹果园小学五年级学生,陈果还是中央音乐学院在校大学生,他们单位的领导、同事、老师、同学都知道他们的身份,难道政府都能把他们一一收买吗?须知,这样算下来,知道他们身份的可不是几个人、几十人,而是上万人甚至更多呢,他们中有一个说出事件的真相,都可能戳个天大的窟窿,这样的事情是政府无论如何也无法掩盖的。

  法轮功组织否认天安门自焚事实并不稀奇,哪个邪教组织能承认自己在犯罪呢?它们都说自己在救人,自己是世界最高的道德,宇宙的真理,拯救的法门。我们不需要法轮功自陈其罪。

  但是和其他极端精神膜拜组织一样,法轮功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这个只要看看李洪志所谓的经文和其网站千奇百怪的"神迹"就一目了然——精神控制,信息屏蔽,怪力乱神!

老党员信邪教被开除党籍警示了啥

 据《长江日报》2017年6月12日消息:一名党龄43年的老共产党员加入邪教组织,违反了政治纪律,被开除党籍。中共中央2003年12月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来,尤其是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以来,类似的消息已不止一次见诸报端。这给了我们什么样的警示?笔者认为,有以下四点。

  首先,不能视党纪国法为儿戏。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基本的标准和尺码,否则就会受到惩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王某某罔顾党纪国法,公然参加邪教组织,这是对党纪国法的挑衅,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藐视,被开除党籍完全是她咎由自取。对共产党员中的害群之马进行应有惩处,开除党籍,甚至接受法律的制裁,清除党员队伍中的变质者,才能纯洁党的队伍。 

  其次,再隐蔽的邪教也逃不过群众的火眼金睛。 

  王某某身为党员,退休前还是东西湖区某街道正科级干部,长期以来,街道、社区干部与王某某多次进行谈话帮教,劝说其退出邪教组织,但她不为所动,继续参加邪教组织活动。2016年12月,经街道纪工委研究决定,开除王某某党籍。这不仅说明了邪教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也说明了基层干部群众大多数是"朝阳区"群众,在群众雪亮的眼睛面前,不管邪教人员如何狡猾,无论邪教组织多么隐蔽,最终也会露出马脚、现出原形。 

  再次,阳奉阴违的"两面人"是没有市场的。 

  曾经一个时期内,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风气一度侵蚀着党的肌体,一些党员干部表面上坚持马列主义,暗地里烧香拜佛;有的党员干部嘴上讲马列主义头头是道,实际上却参与宗教活动,甚至是邪教组织活动。这种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的"两面人",也许不会马上就暴露出来,藏得深、躲得远,对广大党员干部产生错误的导向。但终归纸包不住火,"两面人"阳奉阴违的嘴脸最终会暴露在阳光底下,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遭人唾弃。 

  最后,退休了也不能忘记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 

  "进了这道门,就是这家人",自从庄严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那天起,每一名共产党员就要把"做一名合格党员,终身为党和人民服务"镌刻进自己的脉搏,共产党员的称号将伴随每个人的一生。无论身在何处,无论身居何职,都必须时时刻刻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言必信、行必果,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忘记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

暑期将至 谨防青少年落入邪教陷阱

 

  七、八月,是学生们最喜欢的月份,因为盛夏时节,暑期来临,学生们都放了暑假,有了很多娱乐和自由支配的时间,有的三五成群结伴休闲或与父母一起外出游玩,有的做做兼职勤工俭学,还有些大学生选择留校自学,而学生们最开心最放松的这两个月,也是他们最容易脱离学校和家长监管的时间段,所以在暑假期间,家长和青少年们都要提高警惕,谨防落入邪教陷阱。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提到邪教我们能想到的就是"法轮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法轮功"痴迷者逐渐进入高龄化,新晋的痴迷者逐年减少,多年沉淀的痴迷者占大多数,再加上2001年的天安门自焚事件,让"法轮功"的邪教面目完全暴露在了大众眼前,也让其在年轻的一代人中失去了传播力。然而近几年,一些以基督教为背景的邪教组织开始将魔爪伸向了毫无抵抗力的青少年。 

  作为长期为邪教痴迷者们进行心理救助的工作人员,我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得到一些关于邪教痴迷者的一手数据,虽然统计并不完全,但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以"全能神"痴迷者为例,可以从这些数据看到这些邪教痴迷者的平均年龄是呈下降趋势的。2013年,我开始接触到少量"全能神"痴迷者,第一个直观感受就是普遍比"法轮功"痴迷者更年轻,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22岁。到了2014年,我所接触的"全能神"痴迷者开始变多,最小年龄已经降低到了15岁,30岁以下的痴迷者占到了总数的一半,其中有1个在校大学生,2个在校中学生,这些数字触目惊心。2015年,山东招远的"全能神"痴迷者麦当劳杀人案件曝光,之后大量的"全能神"痴迷者浮出水面,在此之后一直到现在,我所接触的"全能神"痴迷者虽然没有再突破过15岁这个年龄底线,但是仍然是80年代前后的年轻人居多。 

  邪教究竟使出了哪些手段将青少年们一步一步地拉入了它们的陷阱之中呢? 

  "一场始于烧烤摊上的邂逅" 

  武汉体育学院的大一新生支某某,有一天晚上独自一人出去宵夜,在烧烤摊上就被两名"全能神"的女邪教分子盯上了,上前与他套近乎,刚开始支某某还不予理会,但在两名女子的坚持下,给了她们自己的电话号码,后来两名女子以请他吃饭为由,频繁联系支某某,渐渐地没有防备心的支某某就落入了这两名邪教分子的陷阱,经常与她们外出聚会,还应她们的要求,多次将自己的同学叫出来接受她们的请吃请喝,同时也接受了她们的"传经布道"。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邪教分子很善于利用学生们的单纯和喜欢聚会结交朋友的特点,一步步将他们拉入自己的樊笼之中,不仅如此,邪教分子还会利用学生们的交往圈子,进一步扩大自己的涉猎范围。 

  "我出钱你旅游" 

  2016年,我辅导过三个20岁左右的"血水圣灵"成员,三个小姑娘在跟我聊天时懵懵懂懂,根本不认为自己信的是邪教,她们就是在教会安排的商铺里面做生意,赚的钱也上交给教会,这就是所谓的"以商养教",但是最让她们兴奋的是,每年教会都会出资让她们"公费"到台湾去见教主左坤,参加"学法会",其实就相当于免费出境旅游一次,所以她们就一直死心塌地地跟随着教主,为"血水圣灵"差遣利用。 

  在这个案例里,邪教分子充分摸清了年轻人的性格特征,充满新鲜感,贪玩爱旅游,还喜欢占点小便宜,只需施以利诱,就能让他们认为自己是真心对他们好,让他们盲目追随。 

  "你所说的我都认可" 

  随着我们的社会开放度越来越高,外国人的洋玩意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喜爱,很多国外传进来的邪教也是如此,由韩国而来的"加利利教",就专以高学历年轻人为目标,大连理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雷某,性格比较孤僻,在校时与同学相处得也不是很好,对一些社会问题有着很激进的看法,后来她接触到了"加利利教"的成员,他们为了拉人入教,对她的一些想法极尽迎合,让她觉得终于找到能理解自己的人,进而越陷越深,按照教会的教义是不能做人流手术的,而她学的是妇产科,她就主动辞职,专门从事教会活动,与现实社会完全脱离。 

  大学是一个言论高度自由,各种思想流派碰撞激烈学术场所,而大学生的思想包容性更强,对于社会问题的看法更加激进,这往往容易被邪教钻了空子,诱导大学生误入邪教。 

    青少年乃国之栋梁,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提到:"少年强则国强",各个邪教组织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和影响,也将目标放在了年轻人的身上,暑期将至,青少年一定要谨防落入邪教的陷阱,度过一个单纯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党员要反对邪教

 随着"七·一"建党节的临近,全国各地纷纷组织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一些党员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表达自己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同时,一些违法党纪国法的党员,受到严肃的组织处理,被开除了党籍,让人十分惋惜。这些被开除党籍的,参与邪教活动是基本之一,尤其引人关注。

   

  网络图片

  据凯风网6月13日《武汉一老党员参加邪教被开除党籍》消息披露,一名具有43年党龄的老党员王保兰,系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退休干部,因长期参加法轮功邪教活动,经社区干部多次劝说仍不悔改。按照东西湖区委组织部要求,将军路街党工委启动调查和处理程序,于2016年12月13日开除王保兰党籍。

  尽管像王保兰这样的"党员"是极少数,但发生了的都应当引起重视,才能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面对王保兰被开除党籍,每一位党员都应当思考,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党员如何应对邪教?

  ——面对客观现实,需要增强忧患意识

  党员是从群众中发展起来的优秀份子、积极份子,具有很强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良好的群众基础,也是群众学习的榜样。邪教出于扩大影响、拉拢群众以及其他不可告人目的,他们始终把党员干部作为拉拢对象,千方百计地耍手段、玩伎俩,对一些思想迷惘、意志薄弱的党员构成现实和潜在的威胁。

  客观现实让人深思,李洪志疯狂传播歪理邪说,教唆弟子"劝三退",就有张凯臣之流投入怀抱,也有王保兰之流屡教不改;全能神鼓吹"世界末日",使用"过灵床"等伎俩,就有退休老党员黄立岗被骗上床,丢掉了一名党员的底线;门徒会制定《教务安排》,把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党员上,就有农村村民小组长段正安加入其组织,企图建设所谓的"福音组""福音村"……

  虽说这些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但不能保证不发生在其他党员身上。面对客观现实,每一个党员都应当增强忧患意识,通过系统学习增强理想信念,通过帮助陷入邪教的党员增强合力,通过自觉抵制邪教净化环境。

  ——面对党纪条款,需要增强敬畏意识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对于党员参加邪教活动做出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0条对加入邪教组织的党员处分都作了明确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分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的原则,不难看出党组织对党员的关爱之心,"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些规定,既表明了对党员参加邪教活动的鲜明态度,又体现了教育挽救的政策,可谓菩萨心肠。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纪党规面前,人人平等,只要犯到这一条,必须接受组织处置。因此,每一名党员要自觉加强对党纪党规的学习,在行为严格遵守,树立起强烈的敬畏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才能避免被邪教拉拢和利用。

  ——面对典型案例,需要增强反省意识

  党员参与邪教活动,党纪党员处理是严厉的。比如,湖北东西湖区的退休党员王保兰,因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屡劝不改,被开除党籍;陕西商洛村民小组长段正安不仅自己参与门徒会邪教活动,还劝说他人参加门徒会邪教组织,被开除党籍。随着从严治党的方针实施,还有一些痴迷邪教活动的党员被处理。

  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党员参与邪教活动,既有内在原因,也有外在原因,其中内因起着决定因素。分析参加邪教活动的党员,有的是文化水平不高,不能系统学习党的到理论知识;有的不能正确对待迷信等社会现象,思想长期处于空虚状态;有的是身体不好,把治病的希望寄托在邪教教主身上……无论哪一种原因,放松对自己思想改造是根本原因。

  从一名党员沦为邪教信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内因外因相互作用。因此,每一名党员要有强烈的反省意识,以典型案例为镜,认真分析他们陷入邪教组织的内因和外因,然后对照自己,看有没有这些因素在发生,如果发生了,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保证自己的思想不偏离。

  邪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短时间并不会完全消除,他们出于卑劣目的,仍会对党员进行渗透。如何应对邪教?是每个党员面对的现实问题。笔者在此想起一句古语:"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只要我们每个党员自觉加强思想教育,一心跟党走,邪教的企图就永远不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