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几种不同挽救模式的分析

 对"法轮功"痴迷者挽救办法,大体有"以法破法"、"以理破法"、"以情破法"三种。笔者暂且将"以法破法"称之为"修炼型模式",将"以理破法"称之为"思维置换模式",将"以情破法"称之为"情感回归模式"。

  为什么非要这样具体地定位呢?是因为,第一,痴迷者头脑中的"大法"具体是什么内容(每个痴迷者对"法"的理解和"层次"都不一样)?其症结到底在哪里?我们作为局外人并不清楚。第二,"破法"由谁破?当反邪教志愿者在掌握了一些"大法"的歪理后就去"破法"(注意:即便你掌握了很多的"大法"歪理,你也永远不会有痴迷者修炼时的心灵体验——因为这是一种非意识的幻想性交流),其效果并不如意。第三,破到什么程度才算"破法"?而我们所谓的"破法",其实最多只能算"破壳",并不能让痴迷者放弃"大法思维"。工作的方式往往成为了思想对立碰撞的平台,成为了不同情感混杂交错的集合场,这就使痴迷者在思维上不知所措,在心理上没有安全感。

  那么,这三种挽救模式,它的主要特点有哪些?下面具体分析一下:

  一、"以法破法"模式的特点

  所谓的"以法破法"模式,我称之为"修炼型模式"。它的最大特点是"破壳"而不"破法",即便在痴迷者放弃"敌对"的立场时——就是痴迷者放弃了对挽救工作仇视的态度和心理,仍旧坚持或保留对"大法"的基本内涵。如思想上坚信所谓"真、善、忍"等邪教信条,并将它作为"指导人生"的标准;感情上对李洪志感恩戴德,内心深处并不憎恨"师父";观念上认为"大法"与传统文化道德同出一源;认识上对邪教的违法行为可以否定,但并不否定有神论;心理上将我们(这些过去破坏"大法"的旧势力)看作"同一生命"(当然不在一个层次),以便有机会来"拯救"我们一下;态度上与我们能"和平共处",但骨子里仍将我们视为"异类",等等。

  "以法破法"后的状态特点,我把它总结为"三个转变"、"一个坚持"。即法轮功痴迷者由"旧生命转变为新生命"、由"旧宇宙转变为新宇宙"、由"旧修炼转变为新修炼";"一个坚持"就是依然坚持"大法"的内涵不变(具体坚持什么内容?每个人各有不同)。这就是所谓"破法"后的后遗症,即没有真正转变痴迷者的"大法思维、大法情结、大法心理"。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这是由"以法破法"内容性质和方式决定的。所谓的"以法破法"就是通过"向内找"的方式(通过学法)来否定痴迷者现阶段的修炼,找出"私心"和"各种执着",然后上升到修炼的更高境界——即达到"无师无我"的"新生命、新宇宙"的状态。这种"破法"既解决了痴迷者面对现实违法性的痛苦(如做"三件事"要被抓等现实问题),又解决了"师父"经文中难以自圆其说的矛盾问题。所以,"以法破法"很容易被痴迷者所接受,而这也正是痴迷者"破壳"后为什么极其兴奋的原因。

  然而,表面上丢掉了法轮功各种名词的痴迷者们,却在"新生命、新宇宙、新师父"的心理状态下,仍顽固地坚持新的修炼,保留下了难以转变的"大法思维"和"大法情结"等后遗症。

  二、"以理破法"模式的特点

  "以理破法"是挽救工作中最常用的理念和方法,我称之为"思维置换模式"。这种方法或模式(要形成模式系统则需要有一系列的结构组合),是挽救工作中最难一时见效和效果最好、最稳定的一种。因为我们的"理"(以科学理念、正常的逻辑以及正面教育为核心)与法轮功的"大法",从思想观念上、道德标准上、文化内涵上等方面都是对立的,是格格不入的。所以我们的"理",痴迷者一开始是听不进去,这就是最难见效的症结所在。但只要我们方法正确,一旦"以理破法"后,就较少存在"以法破法"后的多种后遗症。而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即用科学理念和正常的思维来置换"大法"思想,所以我管它叫"思维置换模式"。

  当前这一方式中,主要是采用"逻辑矛盾法"和"事实批判法"来进行。前者是利用李洪志在思维逻辑上、语言矛盾上的错误、漏洞等问题,让痴迷者怀疑、否定法轮功,最终认清邪教的歪理邪说。后者是通过大量事实(包括痴迷者自身的违法行为等)和对比性现象(如练功前和练功后、其他练功者的境遇等),直接批判法轮功的危害,以事实和现身说法(如陈斌和王进东等人的例子)来唤醒痴迷者。

  但目前这两种方法中,最主要的缺陷是:由于缺少模式结构组合,局限于解决了李洪志歪理邪的思维逻辑错误、语言矛盾和法轮功的现实危害性;但对解决邪教背后深层次的思想基础问题,如唯心主义、唯心史观、宗教神秘主义、极端唯我论、有神论等涉及到意识形态和世界观方面的根本性问题,却还涉足较浅,或还没有来得及(或还没有这个力量)进行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对教育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却有着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重大意义。

  同时,反邪教志愿者还要对李洪志的邪教体系深入掌握,对许多"经文"要深入进行剖析,如此,运用"以理破法"就更有针对性。

  三、"以情破法"这个理念和方式,称之为"情感回归模式"

 

  前面所述的"以法破法"和"以理破法"这两种模式来的运行,它不能独立运用,而要相互组合进行才能取得效果。"以情破法"它的主要作用是唤醒痴迷者的正常良知与人性感情,这也是我们坚持"教育挽救"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是一致的。故"以情破法"(或称"情感回归"模式)在帮教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那么,在挽救工作实践中应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一是针对"以法破法"(破壳)的痴迷者状态,以佛教知识和传统文化道德内容为主线,以"真、善、忍"为衬托(讲清什么是传统文化中的真、善、忍——与李洪志的"真、善、忍"进行对比),对"生命修炼"问题和"个人修炼与社会环境关系"问题进行讨论。目的是将痴迷者的"封闭修炼"状态引向"开放修炼"状态,进而达到使痴迷者放弃"大法思维"修炼,转向巩固教育设定的目标。

  二是针对"以理破法"的痴迷者状态,以哲学知识、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和当代主流文化(和谐文化)为主线,着重解决"认知体系"和"价值取向"两大问题,使痴迷者放弃原先错误的思想观念和对社会的偏见,鼓励他们树立起对家庭、对社会、对个人价值的责任感与认同度,最终使他们对回归社会有较强的信心。由这类方法组成的模式(还可以由哲学、社会学、宗教学、医学、气功知识等为主线来进行组合)

  三是针对痴迷者的各种心理问题,应以心理学知识跟心理医生的矫治和辅导为主。最好的方法是让心理医生制定矫治方案,因人施教。如果没有这个条件,可分析研究痴迷者的心理表现和特点,将矫治工作融合到其他模式中进行。这方面我们的工作人员要加大感情关爱工作,与痴迷者建立起让他们信任的"情感回归"平台,这样也可以较好地解决心理矫治问题。

浅谈依赖型痴迷者人格障碍的矫治

依赖型人格障碍是法轮功人员受李洪志精神控制之后,出现的一种比较常见的人格障碍。作为反邪教志愿者,了解依赖型人格障碍法轮功人员的表现及其产生根源,对于有效地开展矫治活动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一、依赖型痴迷者的表现

  法轮功人员如果在日常行为中有如下行为表现,那么就很可能属于依赖型。比如:(1)害怕被"师父"抛弃,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十分迷信,为人处世中倾向于在其讲法中寻找根据,从而获取心理上的安慰,对"形神俱灭"等恐吓性言词极为在意;(2)心理脆弱,容易落入茫然无助状态,遇到挫折六神无主,头脑一片空白,思绪混乱,常寄希望于师父"法身""显灵",能"逢凶化吉";(3)性格幼稚顺从,被遗弃感强,因害怕别人的遗弃而承认别人错误的观点是对的,常随声附和别人,对在其内部组织中那些能力强、"精进"的功友十分信任,过度容忍,为讨好功友甘愿做低下的或自己不愿做的事,如涉案犯罪,一般属于从犯;(4)挽救过程中,自信心差,因遭到批评,或一句别人无心的话而受到伤害,一旦建立信任,能较好地矫治过来,但极易反复。

  二、依赖型人格障碍产生的原因

  依赖型法轮功人员心理根源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1、法轮功人员自身心理基础存有缺陷。心理学认为,依赖型人格源于人类发展的早期:一是因为父母的过分溺爱,使其失去了锻炼和自立的机会,二是因为父母的责骂,损害了自信心,从而在子女的心目中就会逐渐产生对父母或权威的依赖心理,成年以后依然不能自主,缺乏自信心,总是依靠他人来做决定,形成依赖型人格。笔者在实践中曾遇到过这样一个对象:陆某,女性,家中独女,从就业到婚姻都是父母包办,结婚后,跟随丈夫练功,后来帮助丈夫从事危害社会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庭审时,泪流满面,说明明知道不该去违法,但不敢违抗丈夫的意志。

  2、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依赖型法轮功人员对李洪志的"法身说"、"法轮说"十分迷恋。笔者在实践中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张某,女,45岁,小学文化,鬼神思想严重,丈夫、儿子外出打工,一人在家务农,因胆怯经常睡不着觉,常念师父法身保护后,就能安然入睡。还有一些其他人员对李洪志的"我的法身千百万,随时可以保护学员"、"我在你小腹上下了法轮,内旋度己,外旋度人"、"我的根扎在宇宙上,谁动得了你,就动得了这个宇宙"等自吹自擂的歪理邪说充满幻想和寄托。反过来说,李洪志通过神化自己、实施精神控制,有目的地使许多法轮功人员产生依赖情绪,对他充满崇拜,供他驱使。

  3、法轮功组织中其他功友的影响和作用。一般来说,有过集体练功经历的法轮功人员,其依赖型人格倾向相对较为突出和明显。功友之间通过学法、交流学法心得、互相暗示来强化对李洪志的精神崇拜,特别是那些文化较低、身体基础较差、存在一定自卑心理的法轮功人员,其依赖型人格倾向在练功后会得到强化。这是因为,依赖型人格的法轮功人员本身接受外界信息管道就处于较为封闭的状态,法轮功组织内部学法交流、互相暗示,使其接受外界信息管道基本关闭,加重了依赖型人格的形成和发展。

  三、矫治对策

  对依赖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人员的心理矫治,可以采用如下方法:

  建立信任。在挽救过程中,作为挽救者一定要跟依赖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人员建立信任关系,这是重塑他们健康人格的第一步。绝大多数依赖型的法轮功人员在心理矫治过程中,都处在对未来的恐惧、心理的逆反和情感的压抑之中。此时建立和谐的心理咨询关系,从法轮功人员的倾诉、共情、尊重的咨询原则入手,从细微小事入手,用关爱的态度、平等的主体、和谐的言行,进行心与心的沟通,耐心倾听他们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才能认识和掌握他们这种人格障碍的成因。因此,作为反邪教挽救志愿者,需要收集法轮功人员个体的信息资料,包括他们的基本情况、生活史、成长史、练功史、人格障碍的表现,加上心理测试分析结果和初步谈话结果,对每一名患有人格障碍的人员进行专项的面谈评估,从而达到全面了解,认真甄别,有的放矢。

  习惯纠正。矫治过程中,不能只简单地破除法轮功人员依赖的习惯,而要从根本上找原因,否则,依赖行为也可能复发。第一步,要破除对李洪志的崇拜,把李洪志神化自己的语言"我是宇宙主佛"、"高层次带人"等话语仔细整理出来,然后一条一条地帮助挽救对象进行认知重构,以一系列事实证明李洪志吹嘘他的"法身论"的虚假性。第二步,正面教育,鼓励其形成自主意识。对挽救对象身上存在的优点和长处进行肯定,告诉对象人人皆有长处,人人皆有缺点,帮助其建立自信心。随即,播放一些自立自强的影片,强化自信心。如前所述的陆某,笔者在挽救过程中,先是通过一系列的事实破除其对李洪志的迷信和崇拜,然后,再跟她条分缕析她丈夫的情况,告诉她,她丈夫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可以爱他,但决不能依赖他,更不能对其错误行为百依百顺。作为女性,要有自己的主见和是非鉴别能力,同时还要有勇气坚持自己的主见,有主见才能保护自己,才能保护家庭,保护自己子女不受伤害。陆某顺利转化,表现一直很好,后来被减轻了法律处罚。

  行为训练。在矫治过程中,可以帮助矫治对象选做一些自主性较强的事,例如:独自一人做一个菜,从择菜到配料,各个环节由其独立完成,并对其结果表示肯定。也可安排对决性的游戏,如打球,鼓励挽救对象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胜,从而强化其自主意识,建立自信心。仍以陆某为例,某天在社区挽救中心,午餐时大家都在吃米饭,笔者知道陆某是北方人,喜欢吃面条,就问她要吃什么,她欲言又止,笔者用目光鼓励她,并说:"这儿就是大家的家,想吃什么就说",陆某终于要了面条。事后,笔者找她谈话,肯定她没有因为过于顾忌别人的看法而放弃自己合理的要求,这些事情虽然很小,但正是心理矫治的突破口。之后,笔者通过一系列挽救,鼓励她坚持自己的观点,冲出"怕心",走出李洪志及法轮功的精神桎梏。

  环境支持。心理学研究认为,一个人的自我认识与他本身的实际情况越接近,他所提出的目标就越符合实际,社会适应能力也愈强。所以,法轮功人员若能自觉地接受教育,就能不断唤醒、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消除障碍。因此,我们要积极改变法轮功人员所处的环境,争取社区、家庭和单位的支持,利用广播、小报、电视、墙报等宣传媒体,适当宣传一些心理健康与教育改造的基本知识,增强他们的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遏制和防止人格障碍的发展,使他们自己掌握心理保健、心理咨询等自助或他助的方法,认识自身不良心态产生的原因、行为和危害,自我调整心理状态,增强自信心,承担起改变自己问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增强其控制自己症状的信心和能力,并把心理治疗后的心理和行为改进归因于自己,以维持和促进行为的改进,最终走出法轮功的精神控制,真正适应社会。  

浅谈如何帮助痴迷人员走出“自恋”心理

 法轮功痴迷人员(以下简称痴迷人员)的"自恋"心理是指修炼法轮功后,痴迷人员把自我意识为修炼人,自我感觉良好,把不修炼的人意识为社会常人,在内心瞧不起,表现出"自恋"心理。绝大多数痴迷人员都存在"自恋"心理。笔者作为一名帮教志愿者,探索痴迷人员"自恋"心理,对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具有实践意义。

  一、痴迷人员"自恋"心理的表现

  痴迷人员大多数都有自恋倾向,并且通过外在行为表现出来。据笔者在工作中观察,痴迷人员"自恋"心理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1)自我感觉良好,喜欢诱导、指教他人。如,痴迷人员单某向其同学宣称:"我在岸上,你在水里,你要想从水里上到岸上,就应当选择修炼。"(2)以愤怒应对批评,易激动。如,痴迷人员王某对抵制她修炼法轮功的家人和同事说:"你们这样对待大法弟子,将来一定得不到好报。"(3)喜欢打击和否定别人,自以为是。如,痴迷人员熊某向帮教志愿者质问:"你们社会常人能知道什么?"(4)坚信自己对"圆满"、"业力"、"德"有独特的体验。他们在谈论"圆满"、"业力"、"德"等法轮功歪理邪说时非常陶醉,有亢奋的表现。(5)对坚信的"圆满"十分向往,自信能够获得成功,并且把这种"成功体验"用语言的形式表达出来。例如,笔者的帮教对象熊某、单某、罗某等经常吹嘘"圆满"如何如何好,好像"圆满"近在咫尺。(6)以自我为中心,缺乏情感。大多数痴迷人员把感情集中在自己身上,对父母不关心,对孩子不教育,不与孩子亲近,现实生活中缺少情感流露。

  二、痴迷人员"自恋"心理形成的原因

  痴迷人员"自恋"心理的根源有多方面原因,主要是痴迷人员成长经历形成了"自恋"心理基础,法轮功歪理邪说使"自恋"心理得到激发,"功友"之间相互影响使"自恋"心理得到强化。

  1、痴迷人员成长环境的诱因。据心理学调查,自恋心理与个人的成长环境有重要关系,其成长经历往往形成自恋人格障碍的基础。一是家庭环境。比如单亲家庭中,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异的,那么父亲或母亲对对方的怀恨和不满经常在孩子面前表现出来,使孩子觉得他人不可爱,而促使"自恋"心理产生。二是教育方式不当。父母经常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当着他人的面称赞、宠爱自己的孩子,也可能促成孩子"自恋"心理的产生。三是创伤性经历。有的成年人在社会生活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难以解决的问题,或在精神上、肉体上受到了重大的打击等,促使他们对别人产生敌意和不信任感,从而转变成为"自恋"。笔者在工作中发现,痴迷人员熊某,年轻时学习成绩很好,也喜欢了解佛经知识,同时人长相帅气,第一次恋爱失败后就认为异性不可爱、同性不可性的心理,再也不愿意与他人交流,也不结婚,表现出高度的"自恋"心理倾向。

  2、法轮功歪理邪说使"自恋"心理得到激发。法轮功歪理邪说激发了痴迷人员的"自恋"心理,并成为他们的人格障碍。李洪志在《转法轮》里讲:"我们坐在这里的人,是来学大法的,那么你就得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练功人坐在这里,你就得放弃执著心。"(《转法轮》140页,1996年版),并且多次暗示"修炼者要把自己当成修炼人"。痴迷人员接受这种心理暗示后,在修炼中不停地自我暗示为修炼人,觉得自己通过修炼实现了"长功"、"消业"、能够"圆满",形成强烈的自我认同,使"自恋"人格得到激发。笔者在与痴迷人员熊某交流过程中曾问他"浙江法轮功人员陈福兆修炼后杀人,你不担心你的身边也会出现像陈福兆那样的人来杀你吗?"熊某说"怎么会呢?我是修炼人,跟常人不一样的"。

  3、"功友"之间相互影响使"自恋"心理得到强化。痴迷人员虽然与亲人、同事、社会常人交流较少,但"功友"之间交往密切,在与"功友"交往中,相互认同,使他们觉得修炼法轮功是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使"自恋"人格得到强化。笔者在工作中发现,痴迷人员王某经常与功友罗某、程某、曹某等在一起交流学法心得,相互吹棒。据王某交待,他们在一起学法交流时,自己谈修炼体悟能够得到其他"功友"的赞美、羡慕和鼓励,使她更认同法轮功、认同自己,觉得不仅与常人不一般了,而且"层次"得到了提高。\

  三、用"四法"帮助痴迷人员走出"自恋"心理误区的尝试

  痴迷人员作为一名普通的人,他们的"自恋"心理是受李洪志歪理邪说和"功友"影响形成的自我认同过度,成为病态心理。我们辖区老熊,46岁,未婚,1999年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也不想着成家,也屑于与同事交流,单位和家人把他送到心理矫治中心。老熊进矫治中心的第一句话便问我:"你是什么文凭?"据此,可以看出老熊"自恋"心理突出。在心理矫治中,笔者运用列举、引证、揭示、平衡等四种方法,收到较好效果。

  1、使用列举法,设置自我认知的情境。列举法是指引导痴迷人员列举他人的优点,折射出自己不足的一种方法。通常,痴迷人员对社会常人表现不屑一顾,可先列举"功友"的长处,再列举周围人的长处,从而使他认识到"自恋"心理是错误的主观感觉。我与熊某交流时问他"你经常与功友单某一起修炼,你认为他有什么长处值得肯定?"熊某列举了单某好学、真诚、义气等优点。我又问单某的不足,熊某以偏执、自以为是等做了回答。之后,我把列举的对象转移到他的同事中,熊某做了相应的回答。最后,我把列举对象转移到熊某本人身上,熊某说"我是修炼人,很好的"。我说:"你的一些优点我已经感觉到了,你还有很多优点我将来同样能感觉到,那你觉得自己不好的方面有那些?"熊某说"医生看不到自己的病,说到缺点,我一时还想不出"我说:"没关系,我们只是随便聊聊"。这次会谈虽然没有让老熊感知到自己的缺点,却成功地将话题引入自我认识的情景。

  2、使用引证法,帮助老熊认识真实的自我。引证法是指引导痴迷人员归纳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并把不足具体化,找到问题的切入点,使他们客观地认识自己。随着交流情境的建立,老熊开始谈论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他说"说到优点,我觉得自己修养比较好,文化水平还不错,遇事不发脾气,也不给别人增添麻烦,做事比较认真,说到缺点嘛,我……(语塞)"我说:"这没有关系,虽然每个人都有一些不足,但能认识到并愿意表达出来的并不多,这样吧,你觉得父母希望你现在的生活状态应当是什么样子?同事觉得你现在应当是什么样子?"他说"父母年事已高,希望我有一个家庭,包括我亲戚在这方面都为我着急;就同事而言,他们觉得我不太合群,一起交流少,修炼法轮功以来,单位领导和同事觉得我另类。"我说:"据我了解,你在修炼法轮功时已经35岁了,一般的应当结婚了,你在修炼前与同事交流也少,是吗?"他回答说"是的。"我反问"这难道不是你本身的缺点造成的吗?"熊某低头陷入沉思。

  3、使用揭示法,促使老熊找到"自恋"心理的根源。揭示法是指通过痴迷人员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揭示出"自恋"心理的根源。过了几天,老熊问起"上次你说我缺点的事,我后来想你说的有道理,但我还是找不出为什么会这样?"我说:"你平心而论,在内心是不是有这样的观念,比如,你觉得爱情应当是完美的?人生应当有圆满结局的?我应当是比较优秀等等观念,这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才是根源。"他说"怎么讲?"我说:"爱情在你心中应当是完美的,你第一次感情失败后,便觉得自己的爱情变得不完美了,所以你不再追求'不完美的婚姻';你觉得人生应当有圆满结局的,所以你认为法轮功为你指明了圆满的路;你觉得自己很优秀,才不屑于与常人交往,是吗?"我的话像一只利箭直穿老熊的心底,他低头沉默,用手反复地拨弄指甲剪,长时间无语。对此,我进一步将话题引向深入,说:"你父母不满意你的状态,你同事不满意你的状态,你今天来接受咨询是你不满意自己,父母和同事把对你的不满意归纳成修炼法轮功的结果,而你呢?还痴迷不悟,难道不该好好地想想吗?"老熊抬起头来说"哎,我有时是当局者迷呀……"

  4、使用平衡法,帮助老熊建立合理认知。平衡法是指帮助痴迷人员找到自己的优点、缺点,并且使优点和缺点达到相对平衡的一种方法。矫治痴迷人员的"自恋"心理,既要避免把缺点扩大化,使他们从"自恋"陷入自卑;又要避免把优点扩大化,使他们更加盲目地"自恋"。我采用的办法是在优点和缺点之间建立动态平衡,使他认识到不足而不自卑,看到优点而不自傲,实现客观准确地认识自我的目的。通过前几次交流,老熊能够客观的认识自我,并努力思考修炼法轮功的思想根源,表示愿意回归到现实生活中。我抓住机会,帮助老熊建立新的平衡。我说::"通过几次交流,我已经感觉到你有很好的文化基础,只是知识不够全面、不够透彻,若能广种薄收,必将使知识更加丰富;发挥修养的优势,勇敢地面对过去,打开心扉接纳知心爱人,组建一个家,为自己营造温馨的归宿;与同事多交流,把自己的深刻体验分享给大家,也向大家学习更多的经验……如何?"老熊表态说好。

  两月后,据老熊的亲属和同事反应,老熊回去后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巴纳姆效应”在矫治工作中的运用

  曾有一位名叫肖曼·巴纳姆的马戏艺人在评价自己的表演时说:他之所以很受欢迎是因为节目中包含了每个人都喜欢的成分,所以他使得每一分钟都有人"上当受骗"。这是一种心理过程,即人的思维容易受外界信息的暗示,产生认知上的偏差,从而诱导人的行为"脱轨"。所以,人们往往会觉得一种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非常准确地揭示了自己的特点,心理学家将这种倾向称为"巴纳姆效应"。

  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巴纳姆效应"的例子。如行走江湖的街头算命先生和招摇撞骗的星占卜人,无不视"巴纳姆效应"为经典并尊其为"宗师",他们的"招数"就是利用人的心理行为易受外界的暗示,用一些模棱两可、能进能退、似有似无的"神仙话",诱导和驱使人的行为产生幻觉,仿佛这种神乎其神的"神秘力量"既能"道破玄机",又能"排忧解难"、"包医百病",实现"回天有术"。

  人是感情动物,其行为在特定的条件下,很容易被某种特殊的情感所迷惑和支配。如人在生病、就业、婚恋等方面遇到困惑和挫折时,在情感备受煎熬,心灵极度脆弱时,内心都在寻找一种心理上的慰藉。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人非圣贤,又往往难免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难。此时的一句话,那怕是"放之四海"的最普通的话语也能引发情感上的"共鸣"。算命先生和占星人士的"玄而惑"一藉话,在这些渴望慰藉的人群中也自然会产生涟滟,仿佛找到了"共鸣点",进而使人觉得是"神机妙算",能看透世间一切的"根"和"本",因而"深信不疑",按其发出的指令误导行为。

  法轮功练习者的行为过程也不过如此,他们生活和工作上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惑,心灵祈求一种慰藉和解脱,期望一种超自然的、神的力量来解脱眼前的困局。法轮功正是利用其所谓"真善忍"的教义来"因势利导",迎合一部份情感低潮群体的愿望,灌输其所谓的"仁义道德",企图通过其独特的"洗脑"过程去净化和过滤所谓的"私心杂念"。法轮功练习者在特殊的情感和心态中,也容易接受一些似是而非的"玄乎理论",失去了是非判别力,在"巴纳姆效应"作用下,明明漏洞百出的法轮功教义,也被奉若"圣经"而深信不疑,把自己身处的情感认同和"书"上的描述进行"对号入座",冥冥之中仿佛是苦苦寻觅的"真经"就在眼前。由于情感的误岐和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思维的偏颇和行动上的盲从,最后任由法轮功唆使摆布,一派"纵然赴汤滔火也在所不惜"的招式,浑然做出危害他人,扰乱秩序,贱踏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这都是巴纳姆效应在作祟。

  一、巴纳姆效应对练习者受害产生影响的原因分析

  法轮功练习者为何屡中"巴纳姆效应"呢?难道他们是因知识面窄,智商低,见识浅,思想单纯吗?显然不是,他们中不乏高学历和高素质者,有的还是某一科学领域的领头人,为何这群体中的个别人有科学不从,有信仰不崇,偏要信这个"邪",且执迷不悟呢?深究其因,归结起来有三方面:

  (一)法轮功迎合了练功者的心理需求

  "巴纳姆效应"告示我们: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有的人去算命占卜,对虚无缥缈的"某种神力"顶礼膜拜?因为当人们面对复杂人生的困惑时,在现实极端无助情况下,渴望"某种力量"能够助力或者"高人"能指点迷津,因而会向这种正如法轮功所宣扬的未知力量求助。而练功者正是因为"法轮功教义"符合她们的心理需求,自觉或无意识中被"某种力量"所牵所摄,被其美丽的谎言所惑,中圈入套,陷入法轮功所设迷阵而不能自拔。练功者心理需求五花八门,有的想祛病健身,有的人欲成仙成佛,有的希望道德回升提升自我,有的渴望寻找精神慰藉填补内心空白等等。在众多需求面前,法轮功撒下了大网,俨然以"救世主"的姿态去拯救自然,挽救人类,提升道德,因其所宣扬"某种神力"迎合了一大部分人特定的心理需求,仿佛是一顶套在谁头上都合适的"万能帽",这项帽子底下隐藏着某种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蛊惑人心,戴上它欲罢不能,也深受其害。

  (二)练功者自身缺乏自我和主见

  人对事物判断和决策过程,是由人格中的"自我"部分,也是一个人的综合判断能力的主体部份,在综合了个人需要和环境限制之后做出的。这种综合判断能力的主体部份,我们通常称之为"主见"。由于"自我"的不完美,以及"自我"的部分缺陷,就给外来影响留出了空间,给别人的暗示提供了机会,即"趁虚而入"。被暗示者存在着针对外来的暗示者的自卑——觉得自己不如暗示者、觉得暗示者比自身高明、自身应该向其讨教、自己必须接受他的判断、自己必须接受暗示者的影响等等因素,在潜意识中被外界因素所影响着和诱导着,在潜移默化中由量变发生质变。就如相信算命的人,就是因为他们很多事情处于举棋不定,缺乏主见或者是迷信算命。而李洪志一直称自己是宇宙的"主佛",有各种超自然的功力,这在练功者眼中当然比他们高明许多,给练功者的心理情感上获得了认同和接纳,因而产生特殊情感上的崇拜感。当他们面临着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又自己无法用正确的方式去面对和诠释时,于是思维上就开始伸向外界寻求援助,法轮功的宣传又利用和抓住了这些缺乏主见和低自尊群体的心态,情感上迎合练功者,法轮功理念便"长驱直入",这些人的精神世界完全被其设置的枷锁而"套牢"。

  (三)练功者受法轮功暗示与强化

  法轮功实际上一直在给练功者一种心理暗示和行为驱使。法轮功练习者处在情感、工作、事业受挫,情绪失意低落,追求目标渺茫,生活失去信心,甚至对社会的和谐、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质疑等等,虽然其表现形式多样化,但是实质上是安全感受到挑战,打破了其内心的平静,即心理失衡。一个缺少安全感,心理失衡的人,心理的依赖性也大大增强,受暗示性就比平时更强了,精神抚慰显得重要得多。这时法轮功精于心计,当捕捉到人的内心需要时,便不失时机地送去了所谓"温情"。向练功者灌输一些无关痛痒甚至自相矛盾的怜悯之话,暗示某种力量可产生超强的功效,转移其主体意识,弱化和瓦解其主流意识。如练功者余某感觉自己多年的乙肝练好了,因为李洪志说练功可以消业祛病,其实练功者并没有病愈,乙肝检查仍然存在。因为其追求健康的意识强烈,而现代医学又没法根治此病,所以就寄托一种超自然力量来满足自身的需求。在法轮功的不断强化暗示下,练功者的感受已经受到法轮功教义的暗示与影响,虽然与实际存在着很大的出入,但由于认知上悄然地出现了偏差,纵然法轮功所谓的祛病强身毫无功效可言,但他们依然深信不疑,因为他们意识中已经深度中"邪"了。

  二、发生巴纳姆效应后法轮功练习者的表现特点

  当练功者缺乏自我和主见,思维中的综合判断能力弱化,又不断受遭受法轮功教义的威胁利诱和强化暗示,行为和意识上陷入巴纳姆效应的误区,出现认知的偏差,这时练功者主要表现出以下的特点:

  (一)对法轮功教义深信不疑

  由于受到巴纳姆效应的影响,练功者受法轮功教义的暗示与强化,产生认知的偏差。当自觉或不自觉地接纳了法轮功的一套"歪论"后,会出现盲从和排斥的心态,对法轮功教义深信不疑。当练功者看到社会上种种不正常现象加上法轮功关于时下道德下滑的言论所迷惑暗示下,当练功者看到自然灾难频发加上法轮功关于大淘汰言论的暗示下,当练功者生病了加上法轮功关于"业力"的言论暗示下,等等,这些隐藏玄机的暗示和自然偶发事件、社会个别现象的巧遇,让练功者愈加坚信法轮功的"片言只语"。如受《转法轮》中"人类的道德水准在大滑坡,世风日下,唯利是图,为了个人那点利益去伤害别人,你争我夺,不择手段这样干"的言论影响,作为某单位担任会计的练功者周某因单位要求其做假帐而更加深信法轮功,只是因为他不断的将自己所见所闻的现象与法轮功教义"对号入座",用主观、片面思维方式去思考和看待现实性的事物和现象,出现认识上的以偏概全和"见到树木就是森林"的错误倾向。

  (二)容易向外来力量寻求寄托和帮助

  一个思维中"自我"成分极度"虚弱"而产生信仰危机的人,其言行举止很容易被别人的某种"暗示"所左右和牵制。由于这些人自身存在着严重的心理自卑感和不安全感,其内心往往会通过幻想作用,编造各种神话,寄托有法力无边的神,可以接管他们、主宰他们和拯救他们的命运,解脱自身,求得精神上的寄托和抚慰。练功者正是居于这种心理需求而"眷恋"和痴迷于法轮功。法轮功宣称:修炼其功可实现保平安,且一人练功可全家得福,灾难会淘汰一部分人等等"如梦好愿"的谎言。如李洪志扬言"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他在另外空间里,当然就能变大变小,变得越大,变得越小。他的智慧完全是打开的,法力像佛一样,主体在我这里,他们自己有独立做事的能力,他们会看护你,保护你,帮你演化功,做一些事情。其实他就是我的化身,所以,我就能保护你。"在这些言论的蛊惑下,练功者遇到挫折时就会想到练功能"消灭化难"、"保平安",当他们习惯性地依赖法轮功所宣扬的方式去处理生活中各种矛盾或挫折时,其科学有效地处理事物的主观能动性就会降低到最低点,因为外来力量已经成为他们思维习惯依赖的一部分。这就是练功者思维最为糊涂的时期,他们生命长河中的悄然糊涂一时,会被法轮功愚弄一世,铸成人生的一大憾事。

  (三)容易陷入归因错误的误区。

  法轮功的教义本身笼统含糊,似是而非。例如,练法轮功可以治病就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说法。一下子说练功能治病,又说不是病是业力,到底能治什么病,是病还是业,病是怎么好的,都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答案。还有"法身"、"元神"这些虚无缥缈的模糊概念也只能通过练功者自己去想象了。受这些模糊概念的影响,练功的归因也出现了偏差。如练功者刘某表示有一次发烧到四十度,因相信法轮功而坚持练功消业,结果烧真的退了,所以她更加相信是因为练功病才好的,而练功者陈某练功十余年贫血症状仍不能改善。对于有的练功者身体的确好了,有的练功者病情又会恶化的问题,其实我们应该一分为二地去看。一方面,积极的心理暗示和适宜运动对人的身体有益,另一方面,法轮功对有些病没有效果,相反会让人认知发生偏差而延误病情。但是,从例子中我们看到练功者长期受巴纳姆效应的影响却不是这样归因的。他们的归因是:

  身体好转——法轮功好;

  身体状况转差——自己做得不好——与法轮功无关——法轮功还是好。

  从他们的角度归纳来看,就是不管自己的身体好还是不好,法轮功都是好的,这让他们对法轮功更加深信不疑,对自己的归因也不会质疑。

  三、对受巴纳姆效应影响法轮功练习者的矫治方法

  练功者长期受到巴纳姆效应的影响而出现了认知方面的偏差,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还冠冕堂皇地说"这是我自己的观点"、"这是我自己要做的",其实这个"自己"已经交给到了法轮功的手上了,思维意识被法轮功所牵制。那么,如何让练功者纠正认知偏差,坚决地向巴纳姆效应说不呢?

  (一)调整高度拓宽视角看待问题

  法轮功练习者非常容易站在法轮功的角度看待问题,在他们眼中,做人做事、大事小事、挫折灾难都与法轮功扯得上关系。这时,就需要让他们拓宽视角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如如何做一个好人,可以列举社会上的好人好事的例子,让他们学习一些中国传统文化,从历史的角度认识到怎样才能做一个好人;而对于灾难可以分析原因,让他们站在受难者、国家等角度去看待灾难等等。也就是把练功者教育培养成正常的社会化的人,这样练功者就不会局限于自身和法轮功,从另一方面又可以认识到是法轮功左右了他们的想法,这对他们摆脱巴纳姆效应的影响有一定的帮助。

  (二)理智处理问题正确面对挫折

  如何应对挫折,这是所有人都需要上的一堂课。但练功者常常将问题和挫折直接抛给了法轮功,逐步丧失了自己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练功者何某就是其中的一例。他是一名"大三阳"患者,背井离乡只身到深圳打工。身在异乡的她体弱多病,生活举步维艰,工友歧视远离,生活孤单寂寞,更遭遇了多年男友的情感背叛,于是她迷上了法轮功,练习法轮功成了其生活的全部和精神支柱,逐渐丧失了处置一切问题的能力。对这类练习者,我们首先要帮助她们面对的不是法轮功,而是要战胜"大三阳"等病症带来的阴影以及感情的撕裂扯出的伤痛,并帮助其解开心结融入到集体生活或社会生活当中;其次让其重新认识自己,纠正其认识上的偏差,挖掘其身上的闪光点,帮助其重建信心。同时,通过一系列挫折应对训练,让练功者增强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提高处置事务的能力,在面对困难的时候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解决,而不是"逃"进法轮功设下的圈套、钻进巴纳姆效应的大网中而自得其乐,寻求解脱。

  (三)比较推导促其学会正确归因

  比较推导法是以其之矛攻其之盾的一种方法,就是把练功者的认知偏差推导出来荒唐的结果与其本人或他人的正确判断相比较,达到"去伪存真",从而帮助练功者认识问题的一种归因方法。练功者由于长期受巴纳姆效应的影响,不能用正确的逻辑思考问题。如有一名练功者得知大连市海军舰艇学院的方永刚教授的事迹后,表示这个人对国家的贡献非常大,对其患癌症病逝感到可惜。但当他知道明慧网声称方永刚是"大恶人",他"患癌症晚期是恶人恶报,罪有应得"时态度马上转了一百八十度,表示这个人肯定可能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练功者的思维跟着法轮转,在他们看来,谁说法轮功不好谁就会遭报应。对这类人,我们该采取逆向推理,顺着法轮功的思维去推断出一个荒唐错误的结论,让练功者作横向或纵向对比,揭其短,撩其面纱,促其醒悟。同时,让他们思考:自己这样做是迫于情境压力呢,还是自发的需要?我们的目标是为高尚健康呢,还是人云亦云?从而让他们避免邪教的强化暗示,让他们彻底走出巴纳姆效应的误区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受到外界信息的思维影响和行为干预,尤其当影响的制造者在巧妙地有意识地施加这些影响时,我们的行为、态度、对事物的认识都在悄然偏移。大部分邪教组织者都在捕捉和揣摩人们的心理特点,我们矫治邪教受害者时,要注重运用心理学原理,着力帮助法轮功练习者重拾信心,提升思维综合判断能力。  

言不由衷的“修炼体会”

 《归路》是法轮功组织编辑的小册子,里面选编了修炼者发表于"明慧网"的"理性认识"、"修炼体会"、"正念正行"、"正信正见"等方面的文章。修炼者的"理性认识"脱胎于法轮功的经文,说得越多,越见其谬,更见其愚。修炼者的"修炼体会"尽管十分可笑,但表现出来的"刻骨铭心"的情感却不可忽视。因此,帮教人员有必要弄清修炼者"修炼体会"形成的心理机制,继而循着修炼者的心理脉络,找准他们心理上的"病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方能有所收效。

  一、修炼者的"修炼体会"与李洪志的诱导紧密相连

  李洪志十分重视修炼者的"修炼体会",其目的在于促使修炼者把法轮功的经文和条律内化为自我的内在要求,把"师父"的鼓励转化为修炼法轮功的内驱力。譬如——

  "要配得起'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啊。那是宇宙中再也不会有的,开天辟地也就这么一次,宇宙的开天辟地就这么一次。"——《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修炼者:"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再有。师尊的这句话无数次地强烈地震撼着我的心,每当我想起这句话,就无地自容,感到非常惭愧,因为当我不精进的时候就是我没有珍惜这个万古机缘,没有对众生负责。"

  "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已经为大法,为大法的修炼者树立了最最伟大而永远的威德,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留下来的世人会看到你们的伟大,未来的神会永远记着这伟大的历史时期。"——《理性》

  修炼者:"在我享受这个无比荣耀的令宇宙众生羡慕的称号的时候,我问自己配不配得上这殊胜的称号呢?"

  "修炼人要放弃常人的一切心、一切理,才能修到高层去,才能跳出与宇宙相反的三界。"——《大法是圆融的》

  修炼者:"去年,有一次我的常人心太重放不下,修炼三年多来,我第一次居然什么也没干,在床上整整躺了一天半,我被自己放不下的人心击垮了。常人和修炼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常人要努力追求才能得到,而修炼的人必须要全都放弃才能得到,这个全都放弃指的是放弃自己的全部执著。"

  "一个修炼者所能遇到的一切都会与你们的修炼、圆满有关,否则绝不会有。"——《大法是圆融的》

  修炼者:"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我还会去说别人吗?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可笑,觉得自己在常人中迷失得太深。"

  "觉悟了的本性自会知道如何去做。"——《道法》

  修炼者:"我清理自己就是清理覆盖在我本性上的灰尘,当灰尘越来越少时,我的本性显露出来的就越多,所以清理自己用的那五分钟不但没有影响我做大法工作,而且保证使我比刚才更好。"

  ……

  大量事实证明,修炼者对法轮功的经文和教义体会越深,用情越切越专,转化起来就越困难,只因为体会的过程不仅需要情感投入,而且需要意志力的维持,已经从"要我炼"上升到"我要炼"的层面,对外力的干预和影响已形成了"阻抗心理"。

  二、李洪志强化修炼者"深入体会"的伎俩

  1、寄予期望。期望对于人的行为有着巨大的影响,积极的期望使人向好的方向发展,消极的期望则使人向坏的方向发展。研究表明,人会不自觉地接受自己喜欢、钦佩、信任和崇拜的人的影响和暗示,从而产生神奇的"期望效应"。"期望效应"会使修炼者按照李洪志的"教诲"和要求来塑造自我形象,调整自己的角色意识与行为。

  在讲法中,李洪志不忘通过"期望"向修炼者施以影响。譬如,他在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就寄语修炼者:"作为一个修炼的人,特别是在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大家身负的责任太重,承担着重大的历史赋予你们的使命。""不久的将来一切都会发生改变,但是作为大法弟子来讲,圆满之前你们不能有任何波动,你们就按部就班做着你们要做的事。"

  2、诱导激励。为了让修炼者保持动力,李洪志除了描绘"我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的图景之外,还在诱导激励上狠下功夫,"不知道高层次中的法就没有法修;没有向内去修,不修炼心性不长功。""向内找"越彻底,救度的生命就越多,全部找到了,就全部救度了,就是真正的圆满。

  诱导激励对修炼者思想影响和内心震动非同一般。某修炼者在《"向内找"是对生命的慈悲》一文里写道:"'师父'要我们'向内找',就是要我们时时以主意识做主宰,通过学好法,发正念,讲真相,救度自己世界的人生及其它世界的一切众生,为一切正的生命负责,建立大法弟子的威德。当我领悟到'向内找'的深刻内涵时,我感到特别殊胜和伟大。我不再把它当一个任务或一个负担,而是当作生命存在的意义,当作本性慈悲境界的体现。"

  3、评价强化。某修炼者撰写了一篇《大法的威严》的文章。内容主要写自己"宏法"的遭遇和"奇迹"。对这篇编造痕迹暴露无遗的文章,李洪志给予的评价是:"此弟子谈得非常好,这就是正法与个人修炼的不同,同时也体现了在个人修炼中坚实的基础。没有大法弟子的善就不是修炼人,大法弟子不能证实法就不是大法弟子。在揭露邪恶时也是在挽救众生,圆满自己的世界。"

  对某修炼者辨析"好人"的《三言两语:好人》一文,李洪志做出的评注是:"'好人'一文话不多说明了一个理。对宇宙真理坚不可摧的正念是构成善良的大法弟子坚如磐石的金刚之体,令一切邪恶胆寒,放射出的真理之光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体。有多强的正念,就有多大的威力。大法弟子们真的是从常人中走出来的。"

  社会心理学关于"镜像自我"的理论指出,自我概念主要是通过将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当作镜子来看到自己的"镜映过程"获得的。由此,如果修炼者经常受到李洪志的表扬、肯定和赞许,他就会认识到自己是有价值的,从而强化修炼行为。

  三、逆势而为,消解修炼者对法轮功的内心体验

  1、通过链式反诘,促使修炼者进行认知归谬。反诘除了反问的意思,还有追问、责问的意味。在帮教过程中,帮教者可以就法轮功的某一点或某一个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利用一环紧扣一环的反诘来廓清修炼者的思维,使修炼者经过"抽丝剥笋"的思维过程,认识到法轮功理论的荒诞和欺骗性,看清李洪志的真面目,挣脱精神的枷锁。反诘要与探究式谈话相结合,并从修炼者最关心的事物或亲历的事情入手,由外到内,开启修炼者的心扉。

  2、通过剖析典型事例,消除修炼者对李洪志的崇拜。修炼者大多经历过这样那样的挫折,当在现实生活中处于无助的境地时,就会通过虚幻的想象,期盼获得超越物外的帮助。尽管无法实现,但能获得心理和精神上的抚慰。这就是李洪志为何要千方百计把自己伪装成"救世主",吹嘘成无所不能的神的原由。而要消除修炼者对李洪志的个人崇拜,帮助他们站起来,空讲道理是不行的,最关键的是发掘修炼者身边的事例,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剖析,强化修炼者的真情实感和对现实生活的认识,才能打碎他们心灵上的"神龛"。

  3、帮助修炼者减轻恐惧情绪,让修炼者正确面对生活的不幸和世间的灾难。修炼者内心的恐惧是在李洪志描绘的"可怕情景"影响下产生的一种十分紧张的情绪反应。如果修炼者的恐惧情绪过于持久,体验过于深刻,就会引起心理活动和行为方式的混乱,使知觉、记忆和思维过程发生障碍,失去对当前情景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并使行为失调。

  帮助修炼者减轻恐惧情绪,不能仅仅指出李洪志预言的荒谬性和虚假性,而且要帮助修炼者学习相关知识,明白"可怕情景"产生的来龙去脉,有意识地去体验"可怕情景",最终对"可怕情景"无所畏惧。  

如何矫治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

心理专家认为"偏执"就是"精神本身之外的精神",精神偏执者具有持久的偏执型妄想,轻重程度不一,从仅仅是持续的牵连观念被害感,以至影响妄想,夸大妄想和嫉妒妄想等,但无幻觉的共同特点。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因信奉法轮功的教义所致的偏执性精神障碍符合这一病理特征。因此,笔者把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界定为:因受法轮功邪教教义控制,具有不出现幻觉和其他精神病症状,而仅为受法轮功内容控制的偏执妄想的法轮功人员。这部分法轮功人员对"师父"的话坚信不疑,遇阻则产生被害妄想观念,从而又进一步强化偏执观念,他们除了出现与法轮功内容相关的精神偏执和异常行为外,其他方面与常人无异的法轮功人员。那么,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有什么具体特征、表现、又如何对其矫治呢?

  一、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具备妄想特征

  一是具有影响妄想特征。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普遍存在自觉有被控制感。他们坚信自己的心理活动与行为受到外界特殊东西的干扰、控制和支配。他们会毫无根据地认为自己身边有一股"邪恶"的力量,他们会无条件的服从于李洪志的任何指令或暗示,在自己认为安全的时间或必要的时期内做所谓"拯救人类"的事情。如:他们会在师父规定的"法轮大法日"或者法轮功中国政府取缔的那天等以各种方式进行护法"弘法"活动,他们的这种被动性和不自主性,来自于师父李洪志虚幻的"法身"和绝对权威。因此,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这种强烈的被动性和不自主性体验,符合这一特征。

  二是具有被害妄想特征。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会毫无根据地坚信别人在迫害他。如:法轮功痴迷人员不会接近陌生人,不会轻易喝别人给他们的水,也不会轻易接受他人给他们的食品,他们总是怀疑别人在他们的食物中下了毒。记得今年4月份一位女法轮功痴迷人员在接受治疗时,入院头两天就是不喝医生给她的开水,直到第三天她自己带的一瓶矿泉水喝光,口渴难忍时才勉强接受医护人员送来的开水,并暗中观察医生的一言一行;医生对她进行常规体检她也很不配合,直到后来她脱离法轮功邪教法轮功的控制后才说出怕体检合格后被进行"器官移植"的害怕心理;四年前一名女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和工作人员在一个饭店吃完饭,三天后她的右脚突然起个水泡,她坚信是工作人员在她的碗里放了毒品,并一纸诉状把和她一起就餐的四名工作人员告上了法院。更有部分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妄想自己的亲人或周围的人是"老虎精"或是其他动物的附体,会对自己造成生命威胁,而有产生杀人念头或伤害他人的行为。

  三是具有夸大妄想特征。大多数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坚信自己有非凡的功能、很高的层次、会有大量的财富等等。多数痴迷者因为自己把幻觉中"看到的瞬间景象"当成是"开天目",坚信自己有非凡的功能,因此,他们更加坚信自己是超常人,认为除了"师父"外,他们都有很高的层次,并坚信通过不断地"练功"、"弘法",自己的"功柱"会不断上升,达到精进,总有一天一定会"白日飞升"、一定会"圆满",一定会到达满地都是黄金的"天国",会有花不完的黄金白银。

  四是具有钟情妄想特征。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坚信自己受到"师父"李洪志的"关爱",认为师父的"法身"始终在保护自己。众多的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认为自己不会有灾难,因此,当自己的身体因疾病折磨而难忍时,他们也不会去求医求药,他们会完全认为是师父李洪志在考验自己,因此,他们会通过发"正念",喊没有任何意义的"真、善、忍好"等口号来安慰自己,减轻病痛的折磨。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会把不幸中的万幸当成师父的恩赐,当成"神迹",认为是师父在保护他们,才使他们置死地而后生。这种可笑的"神迹"更因在法轮功网站中被恶意宣传而使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更加相信神迹的存在。因此,他们更钟情于李洪志这尊"活佛"。

  五是具有罪恶妄想特征。在李洪志的"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转法轮》网络版)的心理暗示下,绝大多数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坚信自己犯有严重的错误。认为自己做错了事或说错了话,做了对不起别人和祖先的事情,自己身体内存在大量的"业力",应该受到惩罚,应该受到"大审判",只有这样才能去除自己的"业力",提高自己的"心性",才能净化自己的身体。因而,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会按照师父李洪志指定的方式和自己通过师父暗示而"悟"出来的方式做一些违反常人社会的事情,以祛除自己身上的"业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层次。

  二、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的具体表现

  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是法轮功人员的常见类型,其主要表现为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

  一是性格改变。原来活泼开朗、热情好客的人,会因痴迷法轮功而变得沉默少语,不愿与常人交往,除了和自己的"功友"交流外,和正常人很少来往;一向干净利索的人变得生活懒散、纪律松弛、做事注意力不集中,不愿意做与自己无关的任何事情;原来循规蹈矩的人变得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工作马虎,不愿意接受任何批评,并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自己所做的一切,别人不应该约束他们。

  二是情感变化。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情感变得冷漠、失去以往的热情、对亲人不关心、缺少应有的感情交流,与朋友疏远,对周围事情不感兴趣等。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往往因为追求圆满,变得连自己的家人都不关心,甚至在自己的家人去世时也不曾伤心落泪,他们认为这是师父在考验自己的情关。相反,由于他们极其迷恋法轮功,因而对李洪志和法轮功具有强烈的崇拜和感激之情。

  三是语言表达异常。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与人谈话话题不多,语句简单、内容单调,谈话的内容缺乏中心或在谈话中说一些与谈话无关的内容,使人无法理解或把自己的愿望强加于人。与其感觉交谈费力或莫名其妙,如与他们谈话时他们会劝你相信法轮功,反复向你宣传"三退保平安"、"活摘"等云天雾地的内容。

  四是睡眠改变。随着对法轮功的痴迷,法轮功练习者会逐渐或突然变得难以入睡、易惊醒或睡眠不深,因此,他们会在夜深人静时进行背诵"经文"、"打坐"、"发正念"、散发传单、制作和喷涂法轮功标语等"练功"活动。

  五是脱离现实。由于他们相信法轮功、沉迷法轮功,认为只要自己真修真练,最终能够达到"白日飞升"、成佛成仙的境。进入痴迷状态的法轮功人员会沉湎于幻想之中,做"白日梦",他们绝对相信因"开天目"所"看到"的虚幻的景象。因此,他们会更加努力地进行各种护法和弘法等"精进"活动,坚信通过自己对师父的忠诚和自己的努力会早日"白日飞升",并达到"圆满"。

  六是盲目崇拜。这些痴迷者只会转达"师父"的观点,他们已经没有了自我,自己完全沉迷于《转法轮》和李洪志的"经文"。他们对李洪志的"经文"和言论盲目信服,百依百顺。法轮功痴迷者在对待气功幻觉上的典型思维逻辑就是:"师父"说的我都看见过,所以是真的。法轮功练习者在心理暗示和动静结合的活动作用下,都感到身体好了,心情好了,脾气好了,便认为练法轮功有效,坚信李洪志是神,是佛,死心塌地维护、捍卫李洪志。

  七是心理和生理状态发生改变。他们在心理方面的另一个变化是精神开始分散,注意力难以集中,智力多少有些下降,记忆力减退。有时出现意识混乱,个别人甚至发生精神变态、神志不清或者妄想等精神症状。他们生理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食欲减退,体重明显下降,脸色不健康等。还有的人出现内分泌紊乱等。

  八是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三、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的矫治

  对于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来说,主要是人格、情感反应、意志、行为和社会功能的障碍,因此对于他们的矫治要特别注重心理治疗,并充分配合工作娱乐等方面的行为治疗,以及家庭配合矫治。即:在精神医学者、心理学者和社会学者的关注和帮助下,采用心理矫治为主,从给予心理、精神方面入手,以克服这类人群的多疑敏感、固执、不安全感和自我中心的人格缺陷,从而更加孤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利用精神分析理论矫治。主要是利用精神分析理论中的自由联想(free association)法、梦的分析(dream analysis)法、阻抗(resistance)法、移情(transference)法和解释(interpretation)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方法对这类人员进行矫治。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心理障碍是潜意识中的矛盾冲突引起的,所以利用精神分析疗法要致力于挖掘这类人员压抑到潜意识中的法轮功对其造成的创伤,并把它们带入到意识之中,启发他们重新认识这些创伤,使潜意识的矛盾冲突获得解决,从而消除他们的症状。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屋里的异味如果是由地毯下发霉的垃圾散发的,要想彻底消除异味,只在地毯上打扫是不行的,必须把地毯下发霉的垃圾清除掉。这就是说,必须从这类人员的心里深处挖掘病根,祛除其心里阴影。

  二是利用情感反应法矫治。恰当地使用生理控制、行为控制和精神控制等情感反应方法唤起这类人群的正常情感,培养他们的意志,并通过负向情感的作用帮助他们充实人的生活,增长人的知识,丰富人的情感,调整人的价值观;并利用适度的正向情感的作用将使人变得友好、活泼和善良,而适度的负向情感的作用将使人变得深刻、沉稳和坚强。

  三是利用阳性强化法(Positive reinforcement Procedures)或称正性强化法矫治。即:对其应用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强调行为的改变是依据行为后果而定的,以矫正这类人员的不良行为,通过持久的训练,使其建立某种良好行为。即运用正性强化原则,每当这类人员出现所期望的心理与目标行为,或者在一种符合要求的良好行为之后,采取奖励办法,立刻强化,以增强此种行为出现的频率,故又称奖励强化法。

  在采取阳性强化法对这类人群进行行为矫治时,主要是让其参加文娱活动及生活自理活动,当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做出符合治疗要求的良好正常行为,及时给予以奖励,以强化其正常行为,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应耐心对其进行教育、启发、诱导,培养良好的生活和劳动习惯,鼓励其参加集体劳动和文体活动,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活跃他们的情绪。这对改善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大脑功能、防止衰退具有重要作用,还能够改善其生活自理能力及社交能力。

  四是利用家庭心理护理配合矫治。调查资料表明,家庭成员不正确的态度和生活中的各种不良刺激均可使这类精神偏执人员的症状加重。因此,提高这类人员的家庭的心理卫生水平,让家庭成员对这类人员进行支持性的心理矫治和社交技能方面的训练,改善人类人员的家庭和周围环境中的人际关系,可以明显地改善其精神状态,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心理反应。

  在常人眼中,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可能思想和行为都古怪,但他们同样须要尊重、爱和关怀。更应予以同情、体贴、耐心和蔼的态度配合治疗,采取合理而切合实际的方法来处理精神偏执型法轮功人员与家属的个人问题,会早日使他们摆脱邪教法轮功法轮功的控制,早日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浅析心理矫治中的对峙现象

 这里的对峙是指心理矫治过程中求助者与心理咨询师之间由于存在着态度、思想及行为方面的一系列矛盾,求助者通过采取消极、不作为甚至过激的行为方式而与心理咨询师形成的直接对抗。对峙作为阻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在矫治初期十分常见。对峙一旦产生,会给矫治工作制造重重障碍。为成功实施矫治,心理咨询师应及时有效地找准对峙原因,采用科学、合理的策略引导求助者逐步消减其对峙行为。

  一、对峙的具体表现

  一是沉默不语。这是对峙最常见的形式。求助者长期练功学法,深受邪教歪理邪说毒害,精神被牢牢控制,已习惯于不与身边的"常人"作交流和沟通。沉默时,求助者不仅表现为寡言少语,不作交流,还会伴随一些生理和心理反应,譬如心跳加速,情绪紧张,眼神飘忽,表情默然等。邹红英,女,1975年7月出生,西南交大峨眉校区教师,曾顽固坚持法轮功歪理邪说,多次因散发法轮功反宣资料受到治安处罚,2008年在心理矫治中心初期,对峙行为严重。两个多月后彻底放弃法轮功,脱离邪教。笔者与邹红英初次交谈时,邹表情麻木,眼神呆滞,面朝墙壁,心不在焉,被动回答问题,明显表现为不愿搭理。

  二是制造混乱。指心理咨询师提出问题或了解情况时,求助者并不"就事论事"地直接回答,而是懂装不懂,故意撇开主要问题,东拉西扯,甚至将咨询现场作为"讲真相"的最佳时机,大肆宣讲歪理邪说和所谓"神迹",故意制造一种混乱。笔者在与邹红英的多次交谈中发现,邹经常不正面回答问题而漫无边际地提出问题,掌握交谈主导权的意图非常明显;了解对方历史知识储备弱项后专找刁钻的历史问题发问,使对方很难作答,难于说清,疲于应付,处于被动;借机大肆鼓吹李洪志和法轮功,千方百计让对方无法插话。

  三是直接对抗。指求助者选择敌对方式或其它极端行为与心理咨询师直接对立,不听任何劝导,以强硬态度拒绝接受帮助。当求助者认为对方所说的话语是在对其指责或诋毁诬蔑"师父"时,求助者就会极力反驳,并表现出明显的对立、对抗情绪。当笔者谈到邹红英因散发反宣品多次被处罚时,邹立即打断谈话,大声作自我辩护,且情绪激动、声音颤抖、态度强硬,攻击行为明显。当待其平静后再次谈话指出法轮功是邪教时,邹随即拒绝交谈,起身表示不愿与笔者再作交流。

  二、对峙的产生原因

  一是"常人说"使求助者不屑与他人交流。李洪志宣扬的"常人说"和"修炼者是走在神路上的人"等邪说,将"修炼者"与"常人"对立起来,使求助者产生一种优越感和小有成就的满足感,从而迎合了其自我肯定的心理需求。一旦求助者将此歪理邪说内化为自身坚定信念,其潜意识中就会存在排外情绪,很难改变。因此,矫治中求助者会将心理咨询师当作"常人"而不屑共同交流,产生强烈对峙。当邹红英津津乐道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时,邹即以"法轮大法是高层次的法理"作炫耀;当邹被驳得体无完肤,应当哑口无言时,她即以"这是你们常人社会的理"作搪塞;当被指为邪教受害者时,邹在诡辩同时反而充满自豪感,其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程度可见一斑。

  二是"法身说"使求助者不敢配合他人。"法身说"是李洪志对弟子实施精神控制的有效手段之一。李洪志大肆吹嘘自己有无数个"法身",将弟子随时随地置于其"法身"的监督控制之下,弟子为了练功"上层次",免遭"师父"惩罚,不得不对李教主俯首贴耳,顶礼膜拜,乞怜摇尾,绝对顺从。这样就强化了李洪志对弟子的绝对控制,给弟子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矫治中求助者会在矫治初期表现出对李洪志的绝对忠诚,不敢有任何动摇,不愿配合或不敢配合矫治工作。笔者在矫治过程中发现邹红英十分相信李洪志的"法身"无处不在,对"法身"有一种恐惧感,思想认识受到严重禁锢,说话做事都十分小心谨慎,不敢越雷池半步,生怕自己有做错的地方或说错的话语。

  三是"圆满说"使求助者对学法练功乐此不疲。李洪志抛出的"圆满说",为弟子描绘了一个奇妙绚丽、令人神往的天国世界,弟子要实现"圆满",必须要服从师父"学法、练功、讲真相"的安排。法轮功被取缔的十多年来,仍旧坚持的弟子都不同程度地遭遇了挫折,付出了一定代价,现在回头将会一无所获。很多弟子都怀着一种赌徒心理,想着自己的太多付出,揣测"师父"承诺的"圆满"就在前方,于是孤注一掷、心存侥幸,希望早日"白日飞升"到那个令人神往、虚幻的天国世界。在与邹红英的交谈中她流露出,一是对"天国世界"的无比向往;二是认为"圆满"只是临门一脚之事了,现在放弃会后悔终生;三是已为法轮功付出太多,很难面对放弃后的一无所有,很难接受"竹篮打水一场空"后的悲惨现实。

  三、对峙的消减策略

  对峙会导致矫治关系失衡,引发巨大的矫治阻力,消减对峙是推进矫治工作的必要前提。

  ——高级精准共情。这里讲的共情是指心理咨询师站在求助者的角度,体验其精神世界,就像看自己一样去看求助者的精神世界一样的一种能力。高级精准共情要求心理咨询师必须在感知对峙即将产生前,对求助者保持高度敏感,能够提前进入其内心世界,真切感受其练功学法的心路历程,与其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其目的在于让心理咨询师和求助者之间构建一种良好的信任关系,搭建沟通平台,使求助者戒备心理得到有效削弱。交流中,心理咨询师应抱一颗平常心正确对待对峙,不失时机地通过言语或非言语方式向求助者传达积极信号,表现出真诚和尊重,以拉近彼此间的情感距离。在与邹红英沟通前,笔者事先了解到邹对两岁半的女儿十分牵挂,对邹母含辛茹苦将其培养成人心存感激。沟通时,笔者首先从如何关心教育好子女话题入手,表示十分理解邹对女儿的牵挂心情,探讨怎样做一个合格的父母,怎样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好第一任老师。得知邹对其母身体健康十分担心,沟通后,笔者从网上查找下载邹母疾病相关资料,并专门咨询医生,将查找到的资料给她,告诉她咨询情况,邹对此十分感谢,矫治中的对峙情绪也有所削弱。

  ——精确归因分析。这里讲的精确归因分析是指心理咨询师对求助者的练功动机、痴迷症结、受益程度和性格、人格、接受矫治心态及信奉的邪教歪理邪说内容等综合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分析判断,帮助求助者对自我或周围环境做出有用或有价值的判断和评估,用更加理性、科学的眼光或思维来评估或判断自己,从而增强其对自身的正确了解,强化其内在认同感,进而有效消减对峙。邹红英因身体健康原因接触法轮功后,随着长时间的练功学法,自我感觉身体疾病有了好转,于是对李洪志深信不疑。《转法轮》中关于生老病死的"真理"给邹曾有的对死亡的恐惧给予了解脱,进一步强化了邹从小对神灵的向往。由于深信法轮功的"消业说"、"法身说"、"圆满说",使邹心里只有法轮功。对因自己坚持法轮功导致家庭破裂而带给女儿的伤害,邹认为自己圆满后会给女儿以补偿。从未受过挫折的简单人生阅历,也使邹因失去明辨是非能力而盲目自信,一意孤行认死理。熟悉这些情况后,笔者与邹一起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道德经》,引导其客观理性地分析和看待社会现象,共同探讨怎样的人才是好人和怎样才是做好人,并将《转法轮》中的矛盾之处作对比分析,进而结合李洪志的所作所为揭露法轮功的邪恶之处。思想认识上的逐步"解结",使邹红英在矫治中的对峙进一步削弱,并逐渐配合矫治工作。

  ——还原真实自我。对峙现象背后的实质是求助者将"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相混淆甚至等同,矫治时心理咨询师应逐步引导求助者认清自我,并认同真实自我。可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其讲明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的区别,并列举现实社会中混淆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而遭受悲惨境遇的实例,启发求助者对自我进行深入思考。求助者在深思的过程中可能还会伴随一定程度的对峙,心理咨询师应理性审视,灵活应对,给予其一定时间(不宜过长)让其独自沉思,并及时跟进引导,促使其清醒看待自我,顺利回归现实生活。矫治工作后期,笔者与邹红英探讨最多的话题是如何把握好个人的"角色定位",长时间地耐心引导邹认识到:为人女,就该孝顺好母亲;为人妻,就该呵护好家庭;为人母,就该为女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为人师,就该为学生作好榜样示范;为单位员工,就该牢记学校规章制度;为社会公民,就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而"孝顺"、"呵护"、"营造环境"、"榜样示范"、"牢记"、"遵守"等要求不是空洞抽象的,而是体现在每天每时的个人具体言行之中,每一方面都要求我们能做到正确处理。具体对法轮功邪教的态度上,引导邹思考自己应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为什么现在做法错误、错在哪里。通过笔者的循序善诱、交心谈心,更通过邹红英个人的独立思考、深入理解,邹最终认识到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李洪志的骗人伎俩。最后,邹红英嚎啕大哭了半个小时。笔者理解,在邹红英的哭声中,既有对以前参与法轮功的悔悟,更有对未来生活的坚定信心。(作者系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心理专业讲师)  

运用系统脱敏疗法消除恐惧心理初探

恐惧心理的存在是对法轮功痴迷者实现成功挽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障碍。在痴迷法轮功以后,习练者不断被所谓的"掉层次"、"恶报"、"淘汰"、"销毁"、"形神全灭"等信息暗示,对李洪志产生极度畏惧,直至将其"神化"而顶礼膜拜,在内心深处不敢有丝毫的冒犯,思维方式变得十分简单。因此,消除法轮功痴迷者的恐惧心理,帮他们去掉带在头上的紧箍咒,就成了挽救工作中的重要一环。笔者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运用系统脱敏疗法消除法轮功痴迷者恐惧心理的方法。

  系统脱敏疗法(Systematic Desensitization)又称交互抑制法,是由美国学者沃尔帕创立和发展的。沃尔帕认为,人和动物的肌肉放松状态与焦虑情绪状态,是一种对抗过程,一种状态的出现必然会对另一种状态起抑制作用。利用这种方法主要是诱导求治者缓慢地暴露出导致神经症焦虑的情境,并通过心理的放松状态来对抗这种焦虑情绪,从而达到消除神经症焦虑习惯的目的。系统脱敏疗法是最早应用的行为治疗技术之一。行为疗法理论认为:人的行为,不管是功能性的还是非功能性的、正常的或病态的,都经学习而获得,而且也能通过学习而更改、增加或消除。

  通俗地说,系统脱敏疗法通常是以"刺激一放松"反射为适应行为,来取代求助者已经形成的"刺激—异常行为反应"反射,继而强化适应行为,因泛化而使适应行为得到巩固,克服异常行为。在挽救工作实践中主要分成以下两步:

  第一步,评定主观焦虑单位(sud),建立焦虑的等级层次。找出使法轮功痴迷者感到恐怖或焦虑的事件,分析他们对每一事件感到恐怖或焦虑的主观程度。法轮功痴迷者因个人经历、文化程度、年龄结构等不同,恐怖或焦虑的事件也各不相同。有的害怕背叛"师父"就会"遭恶报"、"形神全灭",有的害怕不练法轮功,"师父"就会"把病还给自己",还有的害怕一旦放弃修炼,那就永远失去了"圆满"和"成仙成佛"的机会……但不论他们恐惧什么或焦虑什么,其思想根源都是因为相信李洪志是"宇宙主佛",能够主宰他们的命运。因此,我们运用系统脱敏疗法消除痴迷者恐惧心理的目标,就是要摧垮李洪志在痴迷者心目中神的地位,让痴迷者从内心深处感到李洪志并不能主宰他们的命运,从而使其恢复正常理性的思维,客观的看待李洪志和法轮功。

  第二步,运用对抗性条件反射原理,循序渐进地消除法轮功痴迷者对李洪志的异常情绪(视其为神,不敢稍有怀疑)。这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称之为"去怕心"。主要是通过有意识的让痴迷者接触与李洪志有关的各种信息,把那些客观反映李洪志其人其事的信息与那些让痴迷者对李洪志产生敬畏心理的信息由弱到强地配对呈现,形成交互抑制,不断弱化李洪志在痴迷者心目中的地位,直到他们感到李洪志确确实实是一个普通人为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针对痴迷者的个体情况,辅之以放松训练(relaxation training),让他们学会自我放松,把紧张的情绪松懈下来。在此,我试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

  法轮功痴迷者杜杰,女,1962年2月出生,大专文化,因患有胃肠炎、神经衰弱等疾病,于1995年开始习练法轮功。她本人对于法轮功"讲真相"、"劝三退"等行为并不认同,但是害怕一旦放弃法轮功,"师父"李洪志就会不再管她,把以前的病还给她,甚至让她"形神全灭"。针对她的这一情况,笔者决定运用系统脱敏疗法消除其恐惧心理。

  我先是在与她交流时,有意识的提到"李洪志"三个字。一开始她反应很强烈,不让我说这三个字,还煞有介事的告诫我"直呼师尊的名字对你不好"。我平静的告诉她,"我只不过是随便提到了一个人的名字,取名字就是用来叫的,你又何必这么紧张呢。"如此这般,经过几次谈话,当我再提"李洪志"三个字时,她已经显得比较平静了。

  接着,我开始提高刺激的强度,陪着她看揭李洪志老底的电教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刚开始她坚决不看,我就告诉她,"这不过是个普通的电视节目,看看无妨。如果里面有不客观的内容,你作为大法弟子还可以站出来反驳嘛"。在我的引导下,她勉强坐下来看了一遍,但在看的过程中一直如坐针毡,看完以后,浑身不自在,手脚都在颤抖。我知道这个时候应该采取一些放松训练缓解她的紧张情绪了,于是带着她到乡间散步。明媚的阳光,和煦的春风,青翠的小草,潺潺的溪流让她沉重的心情开始变得轻松,情绪开始有所好转。晚上我又让她听听轻音乐,看看喜剧类的电视节目,进一步舒缓她的情绪。第二天,我见她的情绪比较好,就故意给她开玩笑:"看了'诋毁'师父的碟子,昨晚师父没来找你麻烦吧?"听了我这话,她开始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我又再次陪她看《李洪志其人其事》这个节目,在看的过程中,我选取重要的内容着重讲给她听,并注意观察她的表情和肢体语言,这次她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排斥这个节目,肢体语言也不再那么僵硬。我知道杜杰对李洪志的恐惧程度在不经意间已经开始下降了,于是开始给她讲李洪志的生平和法轮功是如何出笼的,引导其承认李洪志是人而不是神。

  最后,当她承认李洪志是人以后,我又通过她否定了李洪志"神"的地位,却并没有受到李的报复,身体也没有出现不好的变化这一事实,来进一步对她过去"害怕形神全灭"、"害怕师父把病还回来"的心理进行相对抑制,最终使其彻底从李洪志设计的心理陷阱中走了出来。消除了对李洪志的心理恐惧,杜杰很快被成功挽救,回归了正常的社会生活。

 

换位思考法在挽救工作实践中的运用

法轮功痴迷者难以转化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长期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影响下,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从自主思维——被动思维——不会思维。只要谈到法轮功的相关问题,他们的说法都是惊人的一致。

  李洪志编造的邪说具有很大的诱惑性和迷惑性,一旦陷入其中,必将逐步丧失独立思维、理性思考的能力,从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变成一个冷血无情无思想的傀儡。所以我觉得使习练者恢复理性的思考,找回正常的辨识能力,是帮助他们认清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关键。那么如何让习练者封闭的思想再次被开启呢?我认为"换位思考"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换位思考,就是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上,将心比心的去体验他人感受并思考问题,在情感上得到沟通,在思想上产生共鸣,从而达成一致。在现实交往中,遇到问题时多站在对方或其他方的角度想一想,效果会更加好。

  而法轮功习练者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自私自利,虽然他们口中说要先他后我,无私无我,但是他们想问题、办事情都只会站在自己的角度。比如:我身体好了,我心性提高了,我上层次了……至于是不是违反了国家法律,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他人利益,反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让他们学会换位思考,可以让他们跳出法轮功,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法轮功,从而看清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的本质。

  作为一名志愿者,在做痴迷者的挽救工作过程中,我觉得换位思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志愿者要能换位思考,另一方面是要引导习练者换位思考。

  下面我以一个不久前接触的习练者为例简单说明。

  张某,女,47年7月生,长沙人,高中文化。张某93年开始习练法轮功,94年参加了李洪志在广州所办的传法班。

  换位思考以诚信为基础,以沟通为桥梁。从第一个方面来看,志愿者在工作中,首先要站在习练者的立场上想问题,因为他们本身对于"转化"就特别敏感,抗拒心理极强,认为做他们转化工作的志愿者是"魔"。与习练者刚开始接触的时候,不宜急于涉及过多法轮功的有关问题,而应缓解他们紧张情绪,建立互相信任的基点,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

  ——自我换位

  一是用"修炼人"的"法言法语"引起注意和共鸣

  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的暗示下,他们都将自身与不练法轮功的人区分开来,认为自己是"修炼人",比"常人"高一等,所以在谈话过程中,习练者往往认为话不投机半句多,难以形成交流平台。如果志愿者不掌握一定的法轮功语言,常常会让双方产生对牛弹琴,牛头不对马嘴的感觉。所以我将自己换位成一名"练功人",从这个角度和张某进行交谈。这样容易吸引其注意力,产生共鸣,为之后的帮教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

  做好充分准备后,我拿着一本《转法轮》作为道具走入了张某的房间。她看见我手中的《转法轮》之后大吃一惊,眼中一亮,紧紧盯着我手中的书。我当时翻了翻《转法轮》说:"这本书我也看过多遍。""你也看过了?"张某不相信的说。"当然,我觉得中间有些地方还是写得有道理,比如'先他后我'、'无私无我'、'做好人'等,这些我都非常赞同。"之后我列举了一些我认为好的内容。列举的这些内容都是李洪志用来吸引习练者的"诱饵",是能够被大家所接受的,所以这个时候提出,并不会影响到之后的谈话。关键是在之后的谈话过程中,要将这些内容与李洪志的其他歪理邪说相分离,向他们灌输一个观念:法轮功中间是有能够被社会和大众接受的内容,但是这些并不是李洪志的专利,不能与李洪志,与法轮功划上等号。放弃法轮功不是放弃这些东西,不练法轮功的人也能做好这些方面。

  在听我引用《转法轮》中内容的时候,张某边听边点头。我说:"李洪志说现在社会道德大滑坡,这是因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谁也不能否认它的存在,你说是吗。"听到这里张某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她先谈到了法轮功的各种好处,国家取缔的错误,法轮功今后势必平反等,接着又谈到当今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在她停下来喝水的时候,我趁机反问了一句:"面对这些情况,我国政府是极力否认,还是敢于承认并积极的依法治理呢?""当然是治理。"说了这句话后张某好像意识到什么马上闭口,重新开始沉默起来。过了半天才憋出出了一句话:"可惜你没有练功,凭你这么好的悟性这么高的心性,一定能很快的上层次。"到这时,张某能把我视为可以修炼法轮功的人,说明她对我的抵触情绪已经降低,交流的平台已建立起来。

  二是从"修炼人"角度提出问题,引起思考

  法轮功习练者在堕入李洪志的精神圈套后,特别是在李洪志的恐吓下,对李洪志、对法轮功的错漏之处不敢主动怀疑。如果一开始与他们就相关问题直接进行争论,往往会陷入无休止的争辩之中。并且李洪志在他的讲法中,对于同一个问题往往有若干种回答,习练者总会抓住对其有利的一种说法不放。所以在谈话的过程中,我一般在刚开始的时候不直接与习练者争辩,而是将自己换位成一名"修炼人",从修炼者的角度将他们不敢想、不敢说、想不到的问题提出来,引导他们进行思考。

  在和张某的交谈中,我提出自己看了《转法轮》多遍,但是有很多问题一直没有想明白,比如书中说,宇宙万物都由"真善忍"构成,但同时又说物质的最微观形态是由"真善忍"和一个密度极大的水构成,那说明"真善忍"和密度极大的水是两种不同的物质,这个密度极大的水又是什么特性?还有就是人的生命是在宇宙中产生的,是由宇宙特性"真善忍"这种构成。可是在群体中发生社会关系的时候,有些就变得不好,就往下掉,一个个层次掉,最后掉到常人这个层次来了。而修炼是为了要返本归真,就是修成"真善忍"的状态。可是按照李洪志前面所说的原本人的本质是"真善忍",但是还是会变得不好,掉层次。那现在就算修上去了,不还是会存在掉下来的可能吗?这样反反复复的修上去、掉下来,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类似的问题,我一连抛出好几个,但每个问题我都不给她思考圆融的时间,因为此时的谈话重点不是要"以法破法",而是把自己换位为一名"练功人",从练功人这一角度出发提出问题,触动张某封闭的头脑,引起她思考,况且这些问题此时的张某根本就无从回答,如果给她过多的思考时间,只会陷入无意义的争辩中去。我连续问完后,张某眉头紧锁,失神的望着窗外,好像还迷失在我刚才抛出的"烟雾弹"中。一连几天我每天都以"修炼人"的身份丢下几个这样的问题,说完就走。第四天,张某抱着头对我说:"你不要问我了,我头痛死了"。对于此时的张某来说,头痛是好事,说明她在想问题。见时机成熟,我再次从练功者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我同意练功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确实要明明白白地修。但是这些天我提出的那些问题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一部圆融无漏的大法,怎么也有这么多说不通的地方,如果它不是圆融无漏,而是漏洞百出,那按照它去修,又怎么能修的上去呢?张某听到这里仿佛被狠狠打了一巴掌,满脸涨得通红,虽然在空调房中,额上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虽然张某此时没有明确表态,但是从她的神情来看已有所触动。这几天的提问已经让她开始从法轮功上思考问题,破开其心理防线后,后阶段的谈话阻力便会小很多。

  经过前一阶段自我换位思考,与张某充分的建立了交流的平台,减轻了张某的防备心理,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并引导其开始思考法轮功的一些矛盾错漏之处。

  ——引其换位

  接下来就是要让张某换位思考,跳出法轮功看法轮功了。我一般是引导他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换位思考。

  一是站在受害"练功人"角度思考法轮功

  因练法轮功自杀、自残的法轮功习练者比比皆是,但是在其他习练者口中,都不愿意承认那些受害习练者"大法弟子"的身份。因为李洪志害怕暴露法轮功的邪恶本质,为推卸责任,欺骗暂未出事的习练者,他将那些人称之为"邪悟者"或破坏大法的"魔",并号召其他习练者对他们群起而攻之。为了让张某能进一步思考问题,我设法引导其换位到那些自伤、自残的习练者角度去思考。

  为此,我选择了"天安门自焚"这一事例,因为这是法轮功残害生命的一个典型事件。而且法轮功组织对这一事件异常恐惧,在事件发生后有一系列的大动作,并编造《伪火》短片在法轮功旗下新唐人电视台、明慧网、大纪元等媒体上大肆宣传,试图推卸责任,否认事实。并且将其作为"讲真相"的一个主要内容,制作了大量传单进行散发,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将近十年,但是直到现在的反宣传单中还在狡辩这件事情。

  首先,我向张某介绍了"天安门自焚"事件中8名大法弟子的详细个人情况以及自焚的整个过程,然后把自焚事件发生后,法轮功人员冯海军、司美娥对自焚人员身份进行调查,在确定自焚的8人确为大法弟子后将调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明慧网,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接着带着张某一同反复观看了"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录像,利用其中的一些细节向其解释了法轮功组织提出的所谓"自焚疑点",如为什么很快有灭火器,为什么现场有录像,为什么王进东腿中间的雪碧瓶没有破等,同时利用一些医学资料解释了为什么气管切开之后仍然可以说话,为什么烧伤后可以采取包裹治疗等等问题。张某在以上的帮教过程中,由开始的激烈争辩到慢慢不再开口,到了看第五遍录像时不再说话,更多的时候是沉默的低下头,从这一系列反应可以看出,其内心正在进行着复杂的斗争。因为之前其所接触的反宣资料和我所向她解释的完全不同。反宣资料中空洞的解释无法和我所提供的详实情况相比,在铁的事实面前,她找不到任何辩解的借口和反驳的理由。

  在张某对"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真实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我开始引导她站在几名自焚者的角度换位思考。我向其介绍了自焚后几名伤者的受伤惨状和治疗情况,并将他们自焚前后巨大的反差进行了对比。我不断的假设如果自焚的是她,她会怎么办?然后我把几名自焚者醒悟后所写下的材料拿给她看,并将其中的一些关键内容读给她听,让其去体会是不是真实的感受。张某在谈话后能主动阅读我提供给她的资料。通过循序渐进,有步骤的谈话,张某承认了几名大法弟子确为大法弟子,而且是受大法影响而为。

  二是站在已转化练功人角度思考法轮功

  法轮功人员的转化都经历了一个艰难而痛苦的过程,这一过程中的思想历程对于未转化人员来说是一部很好的教材。在张某能够承认法轮功中的问题,并对其进行一定的巩固教育后,如何揭批李洪志就成了接下来的问题。张某某是该地区唯一见过李洪志本人的大法弟子,对李洪志肯定怀有及其特殊的感情,如果说法轮功是铜墙铁壁的话,那李洪志就是这铜墙铁壁的设计者和建造者,如果不彻底破除李洪志在她心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切努力都只是白费。

  果然,张某的思想发生了反复,她向我表示,对我所说的想了很久,认为都是断章取义。法轮功中是有些人出了问题,但都是他们没有严格按照大法修,没有按照"师父"说的去做。而且她表示,不再和我谈话。虽然张某这样说,但这也证明张某现在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她现在抓住李洪志这根救命稻草在做最后的挣扎。这个时候如果再加把火,必定能够摧毁她最后的心理防线。根据张某现在的认识情况,我决定借助转化典型的采访录像和相关资料,利用他们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促使张某换位思考。

  按照拟定的谈话思路我首先从"4.25事件"开始交锋,我结合李洪志所提出的"真善忍",把李洪志对于自己是否知道这一事件数次前后矛盾的说法讲解给其听;同时把李洪志就医吃药的情况作了一个详细的介绍;之后利用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所制作的纪录片——《大起底》,对李洪志本人出生、成长的经历作了详细的介绍等等。以上是为其能够站在已转化人员的角度思考法轮功所做的铺垫,目的只有一个,通过众多对李洪志的揭批材料,让其认识到李洪志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下来度人的"主佛",他只是一个拥有七情六欲的凡夫俗子。

  这几天的谈话过程紧锣密鼓。我准备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已转化人员的访谈录像,如李昌、姚洁、陈斌等人的访谈录,这些人都是法轮功的骨干成员,他们与李洪志有过很多接触,所说的东西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张某在看到陈斌说自己作为一个党多年培养的干部,却在做着伤害党的事情的时候,也和陈斌一起留下了痛苦的泪水。

  三是站在亲人的角度反思自己

  前面的两次换位思考都是站在练功人的角度去思考法轮功的问题,这是为了让张某最终能从正常人的角度换位思考的一个必要的过度,只有在习练者对法轮功有了一定的认识之后,他们才会恢复部分客观、理性的思维。

  一天在散步的时候,我再次聊起了她的家庭。聊起了他丈夫在她练功的这几年里身体不好,多次为她急得住院;聊起了这几年她坚持练功不听规劝,儿子已经很少与其来往。我反复地问她,在她练功期间,对家人冷淡,对亲情漠视,只为自己能否升天圆满的同时,是否为他们考虑过。

  在这之前,我就多次与张某的丈夫联系,将张某这段时间的思想变化情况和他做了充分的沟通,并与张某的丈夫一起做通了张某儿子的思想工作,在与张某谈话的第二天,张某丈夫和儿子到了中心。当张某看到近两年没有见面的儿子那一刻,她跑过去抱着儿子痛哭起来。

  四是站在正常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谈话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法轮功习练者跳出李洪志设下的精神陷阱,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通过前期的谈话,张某认识到"修炼人"和"常人"只不过是李洪志故意编造,用来对她实施精神控制的一个手段,而且对于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本质有了一定系统的了解。但是多年的练功,使她的头脑思维已经非常混乱,所以,引导她从正常人的角度去看问题,正本清源的为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谈话过程中比较关键的阶段。在最后的谈话阶段,我利用《理解万岁》等录像资料和一些书籍为张某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了引导。张某在学习心得中写道:"过去,我沉迷于法轮功中,被李洪志牵着鼻子走,没有考虑国家、社会的利益,没有考虑亲人、朋友的感受,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我通过换位思考,跳出法轮功看法轮功,终于看清了李洪志是个凡夫俗子和江湖骗子,终于认清了自己的自私和愚昧"。

  ——结语

  在志愿者从事挽救工作中,首先要深入认识法轮功邪说的根源,这样才能走入他们的内心世界。其次要深入研究习练者的个人情况,这样才能找到促其转变的突破口,循序渐进的将习练者的认识引导到正确合理的方向上来。一方面志愿者要主动换位思考,充分理解帮教对象的矛盾心理。至今仍没有转化的痴迷者,内心十分痛苦和矛盾。如果志愿者能设身处地为习练者考虑,充分从他们的内心世界出发,为其分析现状和解决的办法,将会深入其内心世界,建立良好的交流平台。另一方面促使痴迷者被动换位思考,跳出法轮功再看法轮功。不但要让痴迷者明白陷于法轮功中只能坐井观天,以管窥豹,而且要尽量打破习练者思维中所谓"练功人"和"常人"的区别,尽量将他们引向正常人的思维方式,使他们能跳出法轮功的局限,从法轮功的外部用客观理性的思维去分析其中的矛盾和漏洞,从而战胜自我,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桎梏。 

 

法轮功痴迷者自恋人格剖析

一、自恋的含义

  自恋癖也称自恋症、影恋或纳喀索斯症。纳咯索斯,是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他拒绝爱情,却对自己水中影子,爱得发疯,直到溺水而死,变成水仙花。纳喀索斯症后来也就成了自恋症的专用名称。而法轮功痴迷者这一群体如同纳喀索斯,他们长期沉迷于李洪志给他们营造的所谓精神家园中,排斥外界,通过幻想、自夸来虚构一个强大的自我,以求获得安全感、纾解自身的生存焦虑,从而形成了强烈的自恋人格。

  二、法轮功痴迷者自恋人格的表现

  李洪志具有多种人格异常倾向,这是他成为邪教法轮功教主的独特资本。恰如研究世界邪教问题的西班牙专家佩佩·罗德里格斯指出:"一个邪教的生成,取决于某个具有超凡妄想型病态心理,或自恋狂或偏执狂型性格变态的人物的活动。"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这种自恋影响到团体的每一个法轮功练功者,从而形成明显的自恋人格,表现在:

  (一)自我感强烈。

  对照很多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可以发现他们显示出强烈的自我重要感,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在李洪志的误导下,法轮功痴迷者抱着修成"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贪念,他们将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为自我欣赏的"高尚"意识,他们对自我价值感和认同感完全建立在了"自我虚幻中"。因此,他们自视甚高,自命不凡,喜欢过高估计自己的实际成就,喜欢为引人注意和欣羡而炫耀自己的欲望;他们相信自己是完美无缺的,坚信他比所有的人都优秀。他们用这种方法使自己获得安全感,而不是借着真正的工作和成就来得到安全感。这一点正是正常与非正常自恋的重要区别。

  (二)嫉妒心强烈。

  李洪志的嫉妒心一直很强,他刚出山时,就嫉妒当时国内最著名的气功师。法轮功被取缔后,很多练功者便认为法轮功被取缔是因为国家领导人嫉妒"师父"。因此,他们缺乏社会责任感,蔑视社会生活的常规,认为自己可以不受任何社会准则和规范的约束。

  (三)排斥异己。

  自恋在外在表现的核心就是排斥。一旦受到外界侵犯时,自恋者便非常敏感,排斥任何异己的东西。法轮功痴迷者也如此,渴望成功、权势、受人尊重或爱慕的他们,当面对如潮的批评时,便产生排斥异己的不正常情绪反应,他们强化、夸大与他们的幻想类似的信息。如当一些痴迷者因为违法而被送监狱时,他们不承认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反而认为是"师父"安排来上层次的好机会。

  (四)情感退化。

  在心理学家弗洛姆看来,任何形式的自恋都存在着一个共性,即对外在世界缺乏真正的兴趣。在李洪志竭力误导下,不少法轮功痴迷者既不顾家庭亲情,也不顾社会友情,更背弃对国家和民族的情感,漠视他人和公益事务,一心迷恋法轮功,追求"上层次"、"圆满",将自我当作整个世界的中心,将个人生存视为唯一目的,认为自我是天堂,"他人即地狱"。他们从现实世界中退缩,构筑虚幻的世界,希望从中得到温暖、安慰,从而变成抛弃公德道义的极端利己主义者和薄情寡义的退化人。

  三、法轮功痴迷者自恋人格产生的根源

  弗洛姆对于自恋人格的阐述,体现在《人类的破坏性剖析》一书中:"它能够使团体里的分子感到满足;尤其是那些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人,特别需要从这方面得到满足。一个人,即使在团体里最可怜,最不受尊敬,都会因为这种团体自恋而获得补偿。他会觉得:'我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团体里的一分子。我在事实上虽不过是个虫子,却由于我属于这个团体而变成了巨人。'结果,在生活中越是不满足的人,团体自恋就越深。"

  因此可见,法轮功痴迷者自恋产生的原因是由其个体及组织的特点所决定的:李洪志在与中国政府的对抗中,引起了一定范围的关注,于是,他自我感觉自己他远比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影响力更大,他是世界宗教界重要人物;法轮功超越所有宗教;而分析法轮功痴迷者的练功原因可以看出,无论是因为祛病健身诱惑、家庭情感困扰、生活事业受挫还是个人信仰危机而走上练功道路,无一不是因为在现实社会中不能客观看待、正确认识各种问题而试图在法轮功这一组织中寻找满足或精神寄托,以相信自己是完美无缺的,进而使自己获得安全感,他们坚信李洪志就是宇宙第一人,只有相信了李洪志,他们才能相信自己正在成就万世伟业,并由此获得独一无二的价值感。而李洪志正是抓住法轮功练功者的这一心态,打着所谓的"真善忍"、"做好人"的幌子,诱导法轮功痴迷者为了寻求理解、帮助和心理认同而投入法轮功群体,进而一步步引诱他们"上层次""圆满",从而实现每个练功者个体的"抱负、理想"。因此,自恋成了法轮功痴迷者最强有力的团体内聚力。

  四、法轮功痴迷者自恋人格的危害

  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下,对法轮功群体产生依赖心理,失去自我,甚至对外界产生排斥心理,影响社会秩序。

  (一)对团体产生依赖心理,失去自我。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长期精神控制下,他们失去自我,走上了众叛亲离的道路而不顾。有的人由于生活艰难或疾病缠身,丧失正常的生活信念,相信法轮功"业力论"邪说,迷信业报轮回,放弃现实努力,一心想修来生,终日坚信虚幻的观念,陷入法轮功内不可自拔;有的人则受法轮功痴迷者群体的裹胁影响,盲目从众依赖,不敢脱离法轮功。

  (二)对外界产生排斥心理,影响社会。李洪志知道巩固法轮功团体凝聚力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激发团体对外面团体的仇恨,将注意力集中到外面团体的缺点或罪过,从而转移对自己团体内缺点的注意。因此,当国家取缔法轮功后,法轮功痴迷者不是站在正常的思维角度上,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审视李洪志的行为究竟有哪些问题,看看自己哪些方面不被社会接纳,法轮功的理论为什么在社会上行不通?而是在面对社会的批评和家人的反对时,李洪志首先把矛头对准中国政府,发动4·25事件。在他的蛊惑下,这些练习者不顾影响国家形象、社会秩序,开始了"护法"、"正法"、"发正念"、"除魔"等行为。

  五、法轮功痴迷者自恋人格的矫治方法

  消除法轮功痴迷者自恋型人格障碍,前提是让他们走出自我中心的壁垒,跳过自我封闭的障碍融入社会,让他们爱自己,也爱别人。

  (一)心理辅导,矫治自恋心理。"心病须用心药医"。在心理矫治工作中,应注重传授给他们心理学知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心理状况,明白什么是心理健康,教他们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调适自己的心理,同时,通过心理知识讲座、心理咨询等方式,让他们承认不良自恋心理的存在,并分析引起这种病态心理的原因,进而可以采用空椅子等方法科学矫治其病态心理,增强其社会适应力和心理承受力。

  (二)引导反思,重建正确认知。人格的核心是"理性",因此,要消除法轮功痴迷者的人格障碍,必须将李洪志赶下神坛,重建法轮功痴迷者的认知——理性知识系统。引导法轮功痴迷者反思有关"上层次""求圆满"等问题,暴露其认知上的矛盾,再用理性思维和观点促使其打破原有的认知定势,建立新的正确认知。如可以让他们自问"求圆满"有何现实价值——能够使他们的道德回升还是能给他们带来真正的幸福?李洪志要求信徒放下一切执著,抛弃亲情、理想、信念,跟随他去弘法、护法、正法,去破坏社会秩序,其结果是疏远了亲情、违背了道义、危害了社会,哪里有什么幸福可言,哪里有什么道德回升,有的只是自欺欺人的自恋心理。

  (三)人文关怀,社会环境支持。有关调查发现:在法轮功痴迷者中有"六多"现象,即无业者多、文化程度偏低者多、女性多、患病者多、迷信文化背景者多、健康人格素质缺陷者多。法轮功痴迷者自恋心理的产生原因很大程度上与其生活失意、工作不顺,家庭缺乏温暖和关爱有关,因此,要消除其自恋心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家庭人际关系,使他们与社会人员、家庭成员建立相互信赖关系,从而慢慢消除其对法轮功及其组织的依赖心理。